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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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措施

作者(来源):江西彭湖高速公路网 日期:2009年2月18日 阅读次数:8460

(一)本项目建立“政府监督、业主监控、社会监理,承包人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二)工程质量实行业主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承包人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三)业主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界面清楚、责任明晰、控制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岗位责任制; 2、业主应主动接受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对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工程开工前,向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办理监督申请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接受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认真对待并督促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招标前,组织详细的施工图审查,负责并会同施工图审查单位、设计单位,对全线进行外业核查及内业审查。除对标准规模进行审核外,对全线平纵横、软基、不良土质、结构物、挖方段路床处理等进行详细核查,及时提出问题交设计单位,所提出问题在施工图出版或招标中修改,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确保工程质量;

4、开工前组织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要求设计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委派设计代表; 5、在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工程环保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有关水土保持的措施,确保工程环保的质量,审查公路的排水系统及对区域水利的影响,并对不合理部分予以调整;

6、积极主动地参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一方面要支持监理工程师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督促监理工程师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7、加强合同管理并严格控制劳务队伍的选择,实行劳务队伍备案制。督促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对承包人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以提供劳务的名义非法分包工程或采取挂靠的方式,承揽工程;

8、建立定期的质量检查和不定期的质量抽查或巡查制度,督促承包人建立完善的自检和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检查监理、承包人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自检试验;对发现的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隐患要求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及时处理,较大问题要进行通报; 9、会同设计代表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积极协助承包人解决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难题和质量问题;

10、建立质量评比和奖罚制度,推行“首件合格制”工程。定期召开工程质量会议,选择工程质量好和质量差的典型工点召开现场评议,在全线建立工程质量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参建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11、引入“飞行检测”的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加强试验检测力度,试验检测直接对业主单位负责。

(四)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按设计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工前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图审查提出的图纸错误和疏漏及时更改和补充;

2、在施工过程中派驻设计代表,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配合施工并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3、对重大变更设计要进行方案比选,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正确掌握设计标准,以保证本项目建设工程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坚固安全性,并及时补充设计图纸。 4、按照业主及咨询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优化。 (五)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切实履行监理合同,按合同要求配足合格的监理人员和监理设施,并按业主的要求及时组织进场,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养,使监理人员具有独立、公正、有效开展监理业务的能力和责任感;

2、制定详细的监理工作计划和检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以现场控制为重点,以治理和消灭质量通病为突破口,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岗位与权限规定报业主批准备案;

3、通过进行复核试验审核承包人的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结构的强度试验及各种标准击实试验。监督承包人的现场取样及各项试验,按低于承包人试验检测频率的20%独立进行抽样试验;监理工程师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用数据说话,确保监理试验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4、验证承包人对控制桩点的复测资料;要求承包人对控制桩点进行有效保护并进行有效复查,抽查并确认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和放样测量,定期检查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精

度;

5、认真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开工报告,依据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严格审查工地试验室、材料、设备、劳动力及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等准备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了解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加强质量预控,对工程质量主动实行动态控制,对可以预见的问题事前提醒承包人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6、坚持工序验收制度,对质量符合要求的部分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用其它补救措施进行处理,对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进行有效的全过程旁站;

7、按照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从合同签定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内业资料的完整、系统、准确,并督促检查承包人完善各种内业资料的填写和归档;

8、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审批手续应严格按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变更程序执行。

(六)承包人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选配技术水平高、质量意识强、整体素质好、遵章守纪的项目经理部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对合同允许劳务合作应加强管理,劳务合作方式必须坚决纠正由包工头包揽生产、生活管理的做法;

2、承包人必须重视质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对高填土下沉、软土地基超限沉陷、沥青路面早期破损、桥梁伸缩缝和桥头跳车、防护工程和小型结构物表面粗糙、预应力结构管道压浆不实等质量通病必须制定预控措施;努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控制和复检制度; 3、做好导线控制桩、结构物定位桩、水准基点等复测工作,确保施工放线的准确性,同时应加强测量仪器的维修养护及标定工作;

4、建立和完善工地试验室设施,配齐各种试验仪器(设备)及合格的试验人员,建立健全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标准试验和现场质量检测试验,确保各种试验数据真实可靠。

5、对所有外购材料如钢材、钢绞线、水泥、沥青、桥梁支座、伸缩缝等,在签订订货

合同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拟采购材料样品,并提供有关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验单,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外购计划,要妥善保管所有进场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构件,使之在安装施工时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6、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及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工程技术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树立质量高于一切的意识;加强技术交底制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书面交底,使质量责任落到实处、落到每个施工人员身上;严格执行技术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每个正在进行施工的工点的施工均有持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7、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安全、环境、爱民为主要内容,全面贯彻执行本项目有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文明施工的责任与义务,实现场地布置合理化,维护设施标准化,场地道路硬地化、宿舍办公规范化,脚手架安全美观化,施工场地整洁化;

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注意对地形、地貌、土壤的保护工作,防止对江、河、湖、水库造成影响和破坏,借土场、弃土场在确定水土保持方案后方可开工,让本项目建设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使环境与工程有机协调地结合;

9、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向监理单位、业主及有关部门报告,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尽量保护现场原貌接受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10、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档,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转记,不得复印,接受业主和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检查时必须出具的原始资料原件。

11、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各条作业线,路基工程(除路基土石方)、桥涵工程各分部工程,水稳拌和站、沥青拌和站、水泥砼拌和站、梁板预制场等的工点均应明确工地负责人、工地技术负责人、测量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并报监理工程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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