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全饮水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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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之前,提请发包人进行阶段验收的准备工作。

11.3.2如需进行技术性初步验收,现场监理机构参加并在验收时提交和提供阶段验收监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

11.3.3在初步验收前,现场监理机构督促承包人按时提交阶段验收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指示承包人对报告和资料中存在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11.3.4根据初步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现场监理机构督促承包人及时进行处理,以满足验收的要求。 11.4单位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现场监理机构参加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前按规定提交和提供单位工程验收监理工作报告和相关报告。

11.4.2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现场监理机构督促承包人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指示承包人对报告和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11.4.3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现场监理机构协助发包人检查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检验分部工程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参加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11.4.4对于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验收前,现场监理机构审核承包人因验收前无法完成、但不影响工程投入使用而编制的尾工项目清单,和已完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项目清单及其延期完工、修复期限和相应施工措施计划。

11.4.5督促承包人提交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并进行审批。

11.4.6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现场监理机构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11.5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5.1当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或监理指示完成所有施工工作时,现场监理机构及时提请发包人组织合同项目完工验收。

11.5.2现场监理机构在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前,按规定整编资料,提交合同项目完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11.5.3现场监理机构在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前,验收后尾工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缺陷的修补情况;审核拟在保修期实施的尾工项目清单;督促承包人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汇总、整编全部合同项目的归档资料,并进行审核。

11.5.4督促承包人提交针对已完工程中存在质量缺陷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并进行审批。

11.5.5验收通过后,现场监理机构按合同约定签发合同项目移交证书。

11.6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6.1现场监理机构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初步验收工作。 11.6.2作为被验收单位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对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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