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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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外国语学校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控制制度及疫情核实制度

(传染病、食物中毒、突发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防制,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齐振富为组长,项伟、王定国、胡伟民、赵乐平为副组长,德育处胡光辉、总务处王秋堂、校医刘辉、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总务处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2、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疑是食物中毒应采取以下措施:⑴、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⑵、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

理;⑷、积极配合卫生,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⑸、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三.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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