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如何确定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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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如何确定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

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控制措施的确定是GB/T24001和GB/T28001标准的策划步骤,是建立管理体系的关键性开端,同时在体系运行中需不断地得以更新完善。

一、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

导入GB/T24001和GB/T28001体系的组织一般均将所识别结果形成清单,列有环境因素或危险源少则几十项,多则上千项,细究这些环境因素或危险源的识别过程,至少有5方面值得讨论。

1.是否识别项越细越好

不少组织使用数百种的原辅材料和许多设备工具,识别时将原辅材料、设施等分工序分别一一罗列,形成的环境因素或危险源数目庞大,却仍难免有被遗漏,同时也陷入自身设置的繁杂路径。其实识别的最终结果不必针对每一具体品种、工序、部件、设备和工具,而应考虑有害影响的共性,结合考虑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一致,若是,则可合并同类项,如,硫酸、盐酸和硝酸等液态强酸,冷冻机和真空泵等设备噪声,控制措施类同的话则不必分项罗列,应遵循从简的标准化原则。

2.识别方法的组合应用欠缺

识别的方法多种多样,不限于交谈讨论、观察和判断法,也有必要开拓一些组合性的识别方法,例如,查阅同行业信息和内部检查记录,应用“安全检查表”、“事件树分析”和“因果图”,这些方法更有利于体系已运行多年的组织进行动态性完善性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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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加影响识别的错位

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包括销售/代理商、直接/间接顾客、供方、协办/承包方等。不少组织主动替将到本组织现场作业的相关方识别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将其作为识别结果列入本组织的清单。由于不可能完全掌握相关方的作业特征、设施、以往绩效和人员技能等,致使无法识别到位,有可能误导本组织人员。同时本组织的代替识别不等于已向对方施加影响,尤其是替对方识别而对方并不知情,根本无法达到“识别是为了控制”这一最终目的。此外,有的承包方来现场作业时间比较长,如只作进场前的一次识别,忽视对方人员、设施、不同作业进度和方式的变更极易产生隐患。

此外,对销售商和顾客等需施加影响的相关方识别却往往成为盲区。

4.归口管理部门或各部门个别人员包办识别

一些组织由少数人员对本组织实施包办性的全范围识别,结果容易造成识别不完全甚至可能出现盲区。究其原因是认为其他人员无时间或不懂等。实际上,识别是一项源于基层的过程活动,植根性很强,缺乏识别过程的参与不仅是全员参与意识和培训的缺失,同时也不利于控制措施的落实与执行。

5.各部门分别识别后交归口管理部门汇集即可

这种只是把各部门的几张识别项清单合订成一本清单的方法可能导致产品、作业流程与设施等相同情况下的识别结果(包括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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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致,缺乏沟通交流不能互补和达成共识,不利于措施的周全和优化。

常发现一些组织每年在接受外审之前打印一份内容相同仅日期不同的识别清单作为动态识别证据,而对日常真正有变化的作业活动或新项目却未及时形成动态性识别清单,从而也容易造成控制措施的缺失。提倡以补充页形式及时表现动态情况。

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评价

对环境因素或危险源评价,目前多见以D=LEC法打分法,或以法规和经验等为依据的是非判断法。从风险控制角度分析,单一使用某种方法都存在一定缺陷,影响评价准确性,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忽略对识别信息的系统分析

对已识别的每项环境因素或危险源逐一进行评价而得的D值或判断结果是孤立的或局部性的,不等同于对组织整体。

当以整个组织为单元时,某项环境因素或危险源如果是普遍地存在和高频度发生,就需要从风险角度系统地分析:后果与频度(包括能源消耗量)是否存在已从量变到质变的可能?有否可能转变为不可接受的隐患?是否应引起组织的重视而防范于未然?一句话,所评价的结果有必要从全局加以考虑,从中确定优先考虑的重点控制项。但此类需从风险分析角度的评价方式尚未被重视。

二是忽略对评价人员的技能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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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应用哪种评价方法,评价人群应具备一定专业理论知识或实践经验,只有这样评价结果才具有准确性,达到抓真正重点的目的。这恰恰是在相应的评价程序或人力资源程序中所欠缺的。

三是忽略吸取外部事件事故教训

很少组织对外部同类或相似作业所发生的事故信息收集登记,并运用于本组织的评价。现此类的信息获取并不难,有必要建立外部事故记录,以供评价时借鉴。这对建成年限较短的组织来说尤为重要。

三、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控制措施

识别与评价目的是为了确定控制措施以扼制事故发生。现常见控制措施有3种表达方式:一是在清单中对每个识别项明确相应控制措施;二是只对重大环境因素或不可接受危险源确定控制措施;三是在清单中没有任何控制措施的描述,视以相应控制文件作为措施确定,如,三废处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有的组织所提供的控制措施栏目中仅单一以“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使用防护用品”、“应急预案”表述,这不利于控制措施的执行,基层人员不一定完全知晓是指哪个具体文件,制定培训计划的人员也无法确定应培训何文件。

无论哪项环境因素或危险源,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基本可以“四步”确定:

第一步:预防不良后果发生的措施。针对岗位人员的责任。包括具备责任与相关技能、遵守操作规程和个人防护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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