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上海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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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公司作为货物出卖方的物的瑕疵担任责任。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退货意愿及综合考虑跨境退货可行性的情况下,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美国西茉莉公司以国际贸易术语FOB洛杉矶(洛杉矶港船上交货)的方式向南京舜鑫公司退回系争货物。南京舜鑫公司赔偿运费、仓储费损失,美国西茉莉公司以FOB洛杉矶方式交付退货后,无需支付货款。 【典型意义】

本案处理的难点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除后的货物返还问题。本案审理中,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征询双方当事人退回意愿,并综合考量跨境退货的可行性,同时充分考虑到境外主体对国际通行规则认可度更高的实际情况,最终适用国际贸易术语确定退货方式,并在判决中将双方当事人退货涉及的风险费用承担及进出口海关手续办理等权利义务予以明确,具有突破性,为类似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退货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本案裁判未采取适用于境内货物买卖退货的通常做法,而是考虑到境外主体的特殊性,极大降低了守约方退货成本,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裁判对自贸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培育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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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过错清算义务人赔偿责任,合理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陈大宁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公司)对债务人上海锦亭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亭公司)享有250万元借款债权,上述债权锦亭公司未能清偿。锦亭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工商登记股东为上海小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亭公司)和香港华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宁公司),香港华宁公司委派其法定代表人陈大宁担任锦亭公司的董事长。2006年6月,经法院生效裁定认定,香港华宁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2012年,华宝公司向法院申请对锦亭公司进行清算。同年9月,法院以锦亭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未及时依法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账册等重要文件和公司人员下落不明,造成公司无法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华宝公司为实现债权,起诉要求小亭公司、陈大宁对锦亭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华宝公司的债权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应是对锦亭公司负有清算义务的人。本案中,锦亭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登记的外方股东为香港华宁公司,故香港华宁公司依法是负有清算义务的责任主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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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经法院生效裁定认定,香港华宁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在此情况下陈大宁作为香港华宁公司资料的签字确认人及香港华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香港华宁公司主体不存在的事实以及提交材料的虚假性应当是明知的,而且对此负有过错。同时,陈大宁又是香港华宁公司委派的锦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香港华宁公司对锦亭公司的清算责任依法应由陈大宁承担。遂判决小亭公司、陈大宁对锦亭公司所欠华宝公司的未清偿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债权人华宝公司系注册在自贸区内的法人。华宝公司以债权人身份要求债务人锦亭公司的股东对锦亭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陈大宁的身份表面看来并不是法律规定的锦亭公司的清算义务人。由于锦亭公司的外方股东香港华宁公司的主体并不存在,故其也无法承担清算义务。如果机械套用法条的字面意思,则会产生锦亭公司没有外方股东来承担相应责任的结果,华宝公司的债权损失将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判决以陈大宁系香港华宁公司虚假资料的签字确认人及香港华宁公司记载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为基础,认定陈大宁对锦亭公司外方股东主体不存在的结果负有过错,判决结果切实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防止责任人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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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维护外国投资者的股东知情权

——科朗公司诉上海和丰中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上海和丰中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公司)是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CROWN CANOPY HOLDINGS SRL(以下简称科朗公司)系和丰公司股东之一。和丰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向股东提供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会议材料,任何公司及/或其子公司向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报备文件的复印件。公司应向股东提供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合并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附带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审计师分别出具的审计报告。股东可检查各公司及其子公司制备的单独的账簿、记录和管理账目。股东有权在任何时间、经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后自费聘请审计师对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全部或部分会计账簿或某个特定财务问题进行审计。2012年,科朗公司对和丰公司1.96亿元银行存款和部分林权证的自查报告存有异议,要求和丰公司配合审计,遂涉诉。科朗公司请求判令:1、和丰公司向科朗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供查阅、复制:……(2)和丰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账户对账单等;(4)和丰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的公司组织架构,销售和采购政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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