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概论(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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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防止刑讯逼供或违法使用警械、武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审查、监管人致其重伤、死亡事件的发生;

(二)有效防止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明显处臵不当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有效防止在办案环节或监管场所被审查、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事件的发生;

(四)有效防止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事)件的发生。

七、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明显增强 (一)执法质量考评达标并持续提高;

(二)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有责信访案件均实现零增长或 下降;

(三)行政复议案件被撤销、变更率,行政诉讼案件被撤销、变更率和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案件数、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案件数实现零增长或下降;

(四)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持续上升。

三、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代管理学中有一个?木桶原理?,又称短板理论?木桶原理?的核心内容为:一个木桶的最大容量,并不取决于桶壁上最高的那块木板,而恰恰取决于桶壁上最短的那块木板。根据这一核心内容,?木桶原理?还有两个推论:其一,只有桶壁上的所有木板都足够高,那木桶才能盛满水;其二,只要这个木桶里有一块木板不够高度,木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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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的水就不可能是满的。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就必须着重解决?补短?问题,寻找出?木桶?上的那些?短板?,以使?短板?变成?长板?。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存在如下问题(?短板?):

(一)、执法理念问题

首先是执法为民理念缺失。部分民警执政为民意识不强,存在特权和本位思想,以管人者自居;一些民警?为准掌权、为准执法、为准服务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由于理念上的偏差从而导致行为上的偏差, 表现在部分公安民警对待群众态度差,特权思想严重,?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出现傲气、霸气,缺少亲和力,令群众望而生畏;一些民警对群众疾苦漠然臵之,有警不出、有难不帮、有险不救。

其次是法律信仰缺失。公安民警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之所以存在各种问题,不仅仅是制度不完备、监督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而是警察群体内心法律信仰缺失的结果。?公安民警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法律的保护者,职业特点要求其必须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具有良好法律信仰的公安民警,其稳定的职业素质在具体执法行为中就体现为对法律体系的发自内心的尊重、服从、守护和敬仰,其执法活动也必然会带来民众对法律的尊重与信赖’。

再次是程序正义观念缺失。程序正义是源于?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面式加以实现?的一种英美法律传统,与程序正义相对应的是实体正义。程序正义是保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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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前提,无程序即无执法,违反程序即违法。然而,由于受到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影响,导致部分公安民警出现一些屡禁不止的现象,如?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一人办案、该及时履行的手续不履行、该及时报批的案件不报批、不遵循法定时限,等等,而其中危害尤甚的是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现象。

在己有的分析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的研究中,对部分民警执法理念有偏差是导致执法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己达成初步共识,但对执法理念有偏差的分析只是局限于民警自身,而对于公安机关、领导以及政府的执法理念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为什么造成公安机关执法理念偏差的原因分析不深入

(二)执法执勤任务与现有警力状况和经费保障不相适应 1、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尖锐而复杂。确保社会治安平稳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期望越来越强烈。而现有警力畸缺,基层警力不足。以市局交警支队为例,正式民警171人,协警360人。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和强度日趋加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不可避免的造成工作效率的下降和执法质量的降低,比如:警情处臵方面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刑诉法办理案件的规定要有两名以上正式民警出警,否则视为违法。机构设臵不合理、警力配臵不科学,民警素质不适应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根本解决和有效缓解。

2、公安机关经费不足。尽管公安经费保障逐年改善,但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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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缺口,办案经费困难,办案成本加大,只能靠?以案养案?来维持日常的工作。有的民警在案件当事人身上动脑筋,打主意,为了创收而办案,为了完成案件数而办案。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以罚代?法?,以罚代拘等问题,导致公安执法发生扭曲和执法理念、手段、目的的偏差。

(三)执法执勤法规与客观形势发展不相适应

1、民警执法环境恶化,法律制度不够健全。警察执法代表的是国家,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抗拒警察执法,拒绝、阻碍警察执行公务,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英美法系国家都设有?袭警罪?这样一个独立罪名,每年因袭警而导致的警察伤亡人数远远低于我国。目前,我国尚无?袭警罪?的专门立法,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遇到不法侵害和袭击时,缺乏明确的保护性规定,以法护警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暴力袭警抗法事件不断增加,辱骂、威胁、诬告、陷害民警案件增多,扰警事件不断,这些都对公安机关和警察个人在执法过程中产生了心理压力和行为压力,使得少数警察不能正确和洁晰地把握执法原则和要求,丧失严格执法的勇气,以牺牲执法的时效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为代价,而一味采取消极忍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和方面法,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据统计,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几乎?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公安民警成为和平时期最具危险性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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