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 金标类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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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金标类诊断试剂生产及

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报批稿)

2009-05-15 09:00

金标类试剂是指应用胶体金免疫技术,采用胶体金标记的抗体或抗原包被于玻璃纤维膜、聚脂膜或其他载体,将相关抗原或抗体固相连接在硝酸纤维膜,应用层析法的原理检测样品中的抗原或抗体的快速检测试剂。 本技术指导原则仅适用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中金标类试剂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其他类金标试剂可作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本技术指导原则适时组织修订。 一、基本原则

(一)诊断试剂的研制、生产用的各种原料、辅料应当制定相应的质量指标,并应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二)诊断试剂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以及适宜的生产环境,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生产企业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记录,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生产企业还应该通过《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的考核。

(三)诊断试剂的研制应当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研发,各反应条件的选择和确定应符合基本的科学原理。 (四)研制生产过程中所用的材料及工艺,应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安全性方面的事宜。 (五)生产和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保证试剂使用安全、质量稳定、工艺可控、检测有效。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 (一)主要生物原料

与生产的产品质量最密切相关的生物原料包括各种天然抗原、重组抗原、单克隆杭体、多克隆抗体以及多肽类生物原科。这类原料可用于胶体金标记、包被硝酸纤维膜及用于制备质控线的抗原或抗体等。使用前应按照工艺要求对这类生物原料进行质量检验,以保证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主要生物原料若为企业自己生产,其工艺必须相对稳定;若购买,其供应商要求相对固定,不能随意变更供应商,如果主要原料(包括工艺)或其供应商有变更,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变更申请。 主要生物原料的常规检验项目一般包括: 1.外观

肉眼观察,大部分生物原料为澄清均一的液体,不含异物、浑浊或摇不散的沉淀或颗粒;或者为白色粉末,不含其他颜色的杂质;特殊生物原料应具备相应外观标准。 2.纯度和分子量

主要经SDS-PAGE 电泳后,利用电泳扫描仪进行分析,也可用其他适宜的方法,如高效液相法等。根据所检测生物原料的分子量选择适宜的聚丙烯酰胺凝胶浓度进行电泳。一般每个电泳道加样量为5μg;电泳后的凝胶可用考马斯亮蓝染色或银染法染色。染色后的凝胶用电泳扫描仪分析原料的纯度和分子量,纯度应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分子量大小应在正确的条带位置。 3.蛋白浓度

蛋白浓度可通过Lowry法、280nm 光吸收法、双缩脲方法等进行检测。 4.效价

效价的测定一般根据蛋白含量测定结果,通过倍比稀释法进行。效价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5.功能性实验

功能性实验是指生物原料用于试剂盒实际生产中的情况,一般考查使用该原料的试剂的灵敏度、特异性和稳定性等,并比较其与上批次原料的相关性。用于制备质控线的抗原或抗体可采用其他适宜方法进行功能性实验。 (二)生物辅料

生物辅料一般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为蛋白保护剂用途的一类生物原料,主要包括牛血清白蛋白等。这些生物原料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2000年版)》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检验合格,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后方可用于生产。

建议对牛血清白蛋白作以下检验:

外观:应为浅黄色、黄色或乳白色冻干粉末,无吸潮,无结块,无肉眼可见的其它杂质颗粒。

溶解性:将牛血清白蛋白配成10%溶液,溶解时间在18-26℃时应不大于15分钟,pH值应为6.5?7.1。 总蛋白含量:用双缩脲方法来测定,其标准为大于等于95%。

总蛋白中的BSA含量:采用硝酸纤维素膜电泳法,其标准为≥95%。

BSA的净含量:总蛋白含量乘以总蛋白中的BSA含量,其标准为≥90%。 生物辅料的供应商同样要求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 (三)化学原材料

化学原材料的质量标准参照《中国生物制品主要原辅材料质控标准(2000年版)》分析纯级别进行检验。主要的检测指标包括:外观、一般盐类检测、溶液pH值、溶解情况、干燥失重、炽灼残渣等。

主要化学原材料的供应商要求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发生变更。化学原材料在购入时,原材料的生产商必须提供该批次化学原材料的质量保证材料和质量检验报告,其质量标准应达到生产所需的质量标准。 (四)其他物料

硝酸纤维素膜、玻璃纤维或聚酯纤维膜及滤纸、玻璃纤维膜等在购入时,其生产商必须提供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材料和质量检验报告,其质量标准应达到生产所需的质量标准。 1.硝酸纤维素膜

硝酸纤维素膜应具有厚度、孔径大小等要求,毛细迁移速度,韧性(切割时膜破损引起的废品率)、均一性(厚度偏差范围、毛细迁移速度偏差范围)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2.玻璃纤维或聚酯纤维膜及滤纸

玻璃纤维或聚酯纤维膜及滤纸应具有厚度、毛细迁移速度、重量等要求,均一性(厚度偏差范围,毛细迁移速度偏差范围,重量偏差范围)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3.玻璃纤维膜

适用于全血检测的金标试剂,过滤红细胞所用玻璃纤维膜或其他材料具有不吸附蛋白质的特点,应具有厚度、孔径大小等要求。 4.塑料衬片

塑料衬片应具有厚度、硬度(切割时一次未能整条切下的百分率)、尺寸(与标识吻合)、粘性(切割时造成玻璃纤维与塑料衬片分离的百分率)等要求。 5.其他

粘胶纸、铝箔袋、说明书、包装外盒、瓶子和干燥剂等,应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建立相应质量控制标准。 三、试剂盒的制备

本类试剂的生产包括胶体金及胶体金标记抗原或抗体的制备,胶体金标记的包被,检测线及质控线的制备,胶体金标记物、包被抗原或抗体等浓度确定,各种工作溶液的配置等步骤,并通过产品的半成品检验和成品检验两个质控过程来保证其质量符合规定。 (一)胶体金标记物的制备

采用枸橼酸三钠还原法或其他方法制备胶体金,胶体金颗粒大小应符合规定,胶体金标记物在510?560nm波长处应有最大吸收值,置2?8℃保存,应在规定的保存期内使用。采用合适的方法确定胶体金标记物、包被抗原或抗体工作浓度,将工作浓度的胶体金标记物吸附于玻璃纤维或聚酯纤维膜上。 (二)检测线及质控线的制备

取已确定使用浓度的相关抗原或抗体,在硝酸纤维素膜上制备检测线,应用同样方法制备质控线,根据生产工艺在规定的温度、湿度条件下干燥,置规定的湿度(通过验证方法确定相对湿度要求)条件下存放。检测线与质控线应具有间隔距离要求,应对所用的金标用玻璃纤维及硝酸纤维素膜等进行质量检测,如尺寸、外观、包装及吸附性能等,并记录批号、数目、标识,不同批号的玻璃纤维及硝酸纤维素膜不能混用。 (三)贴膜、切割、装袋 贴膜、切割及装袋应在具有相应湿度(通过验证方法确定相对湿度要求)条件下操作,切割的膜条应有宽度要求。 四、质量控制

用于半成品及成品质量控制的质控品包括灵敏度、特异性、精密度等指标,如具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的产品应使用国家标准品(参考品)或经国家标准品(参考品)标化的企业参考品进行检验。若某类试剂没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则使用企业参考品,企业参考品的制备应有规范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其质量应不低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的同类产品的质量。 (一)半成品质量控制

1.半成品抽样

检验人员按批号抽取规定数量的半成品,作号标记,待检。 2.半成品检验

对所抽样的半成品做阴/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灵敏度、特异性、精密度等试剂盒性能方面的检测,应符合质量标准。

企业应该对每一批试剂的半成品进行稳定性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可在在特定温度或特定条件下完成。

(二)成品质量控制

每一批金标试剂报批批量应至少为3000人份。 一般使用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对成品进行检验,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若该诊断试剂没有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则使用企业参考品,企业参考品的制备应有规范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其质量应不低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批准的同类产品的质量。 1.物理检查

应进行外观是否平整,材料附着是否牢固,液体移行速度,膜条宽度等物理检查,应符合质量标准。 2.性能方面的检测

阴/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灵敏度、特异性、精密度等试剂盒性能方面的检测,应符合质量标准。

每批试剂批放行前,应完成稳定性试验,并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稳定性试验可在特定温度或特定条件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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