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瓯海中学高一年级课程设置及课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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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章方辉校长 副主任: 金志正副校长

成 员: 课程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教育科研处、段长、学校各科室负责人、教研组备课组组长

2、职 责:

(1)制定《瓯海中学学分管理制度》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

(2)监督学分认定整个过程(包括模块试题的命制、考试或考核) (3)审核学科小组学分认定意见并进行学分认定 (4)公示学分认定结果

(5)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复议申请进行复议 (6)安排模块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进行补考或重修 (7)监督学校学分认定档案(含纸质档案、电子档案) (8)对学分认定过程中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基本程序(图示)

1、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或考核后,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瓯海中学学分认定申请表》

2、任课教师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初步意见报课程管理处汇总

4、召开学分认定委员会会议,确定是否认定学分 5、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6、公示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 7、复议申请

课程管理处 课程管理处

四、学分制管理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任何课(包括选修课程程成绩合格),就可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

2、不同选修课程的相同学分值具有等值性,即学生所获得的不同课程的学分数可简单叠加为总学分

3、学生三年可以取得的学分:必修116学分,选修Ⅰ文科45学分、理科51学分,选修Ⅱ6学分。

五、模块课时与学分设置:

1.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组成,通过学分来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情况。学分包括必修学分(116学分)、选修学分Ⅰ(文科45学分、理科48学分)、选修学分Ⅱ(至少6学分)三部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各学科必修学分具体分配为:语文10、外语10、数学10、思想政治8、历史6、地理6、物理6、化学6、生物6、 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8、艺术或音乐、美术6、体育与健康11、研究性学习15、社区服务2、社会实践6。

2.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学期分两个学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研究性学习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分四个学期进行。具体做法:每周安排3节课,采用集中学习和分组研究的方式开展,高一(上)为准备阶段;高一(下)、高二每个学期各安排1个课题,;高三(上)为反思、提高和完善阶段。

5、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具体做法:社会实践,每学年一周时间。高一、高二集中进行国防教育和劳动实践;高三以校园绿化、图书管理等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社区服务,每学期两个工作日,以志愿者活动形式开展。

6、对参加高考的学生,选修I分为限定选修和自由选修两个部分。限定选修是人文方向或理工方向发展的学生在必修基础上还需修习的内容。人文方向的学

生限定选修为28学分,理工方向的学生限定选修为34学分;自由选修是根据学生自身发展需要选择修习内容,学生进行自由选修时必须达到该学习领域规定的最低学分,自由选修共17学分。

7、选修II至少6学分,其中地方课程的通用部分2学分、专题部分1学分,学校课程至少3学分。具体做法:校本课程设人文、科学、体育艺术3类 13个模块,学生三年中至少修完每类中的一个模块。

8、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个学分。数学系列3和系列4的每一个专题是1学分;音乐的必修学分中,一个模块是2学分,另一个模块是1学分;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都是1学分。

六、学分认定说明:

1、学生学分经学校学分委员会认定后,交课程管理处老师汇总并录入成绩形成电子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存档。

2、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认定根据模块考试成绩、平时测验和作业成绩、学科修习的学时数和学习态度三部分进行。其中学科修习的学时数和学习态度占15%,学生只要修满该模块学时数的4/5且学习态度较好就可获得满分。平时测验和作业成绩占15%,任课教师根据平时测验的成绩和作业的完成情况综合打分。模块考试成绩占70%,模块学习结束时,举行全面、系统的统一测试。以上三项综合成绩总分达60%—74%为合格, 75%—89%为良好,90%以上为优秀。总分合格后可获得该模块的既定学分。

3、研究性学习此课程安排采用弹性课时制和小组方式,要求每个学生每学年参与一个课题(学科内或学科外)每课题占5分。研究性学习学分分为三部分:开题报告—20%学分;研究过程(阶段性成果)--40%学分;研究成果—40%学分;三年合计15学分。指导教师根据研究性学习课时及其性质,由对其学习的成果:论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等予以审核认定后,报学校审核批准交班主任汇总,由段统一汇总后交课程管理处登记、存档。

4、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均为必修课,综合实践活动课每个学生不低于15个课时,学生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必须参加,凡按学校的要求参加的学生每学年可分别得到相应的学分:社区服务(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可以利用寒暑假)有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有组织

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高一国防教育2学分、高二劳动实践教育(1)2学分、高三劳动实践教育(2)2学分)。以上课程的组织、管理、审核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其它部门协助进行,最后由课程管理处登记录入。

5、我校选修2的校本课程分为三个部分:“人文类、科学类、体艺类”,校本课程修习的学分认定有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上课表现、作业、作品等综合核计学分(学生至少要获得3学分),地方课程3学分,选修II至少6学分。

6、创新学分计算方法:创新学分是指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活动,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它优秀成果,经学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电子出版物,取得的创造发明,参加全国、省、市一些列竞赛中取得比较好的成绩,经鉴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创新学分。

(1)各类竞赛学分计算方法:

A、凡参加市级以上行政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市三等奖以上得1学分,获省二、三等奖得2学分,获省一等奖、国家三等奖得4学分,获国家二等奖得5学分,获国家一等奖得6学分,获国际奖得10学分。

B、参加体育竞赛获全国竞赛第一名按国家一等奖记,获全国竞赛第二名按国家二等奖记,获全国竞赛第三名按省级一等奖、国家三等奖记,获全国竞赛第四名至第六名按省级二等奖记,获全国竞赛第七名至第八名按省级三等奖记。

C、美术作品、设计作品、音乐技能和文艺创作竞赛获全国优秀按省级一等奖记。

D、科研创新活动及论文学分计算方法:市级学生论文获奖1学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2)创新学分的认定

A、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首先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或获奖证书,经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

B、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名单报课程管理处审核备案并记入学生成长挡案。 七、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 1、免修制度

学生可根据已有的学习经历和成绩,或根据已获得的国家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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