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关于开展2004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明年将进行“四五”普法的检查验收,搞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广东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惠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近日分别联合发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二、参加人员:

全体教师

三、时间

2004年12月

四、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林小英 副组长:曾慧霞

组员:蒋丽萍、刘晖、何祝君、刘强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1、 12月4日,在学校围墙外悬挂标语: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 12月6日,曾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我校的《实施

方案》。

3、 12月8日,邀请我校共建单位市边防局法制科副科长徐永城作《做一

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的专题报告会。

4、 12月10日,学校和各班都出了一期有关宣传法制的板报,大队部还进

行评比和拍像存档。

5、 12月13日,曾校长给全体师生作《谈谈现代公民的素质》的法制讲座。 6、 12月16日,各班主任利用队活动课给学生上一节有关法律知识课。 7、 12月19日,号召全校师生自己去观看有关的法制影视片。 8、 12月20日,写好活动汇报总结,交局教育股。

惠州市上排小学 2004年12月3日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