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2014版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2014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Q/CSG213021-2014

(4)项目资产台账架构。

5.5.4.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变更要求。设计变更管理执行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

5.5.4.8设计变更应说明变更原因、变更依据、方案论证、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紧急情况的设计变更,可按管理权限采取其他方式审批,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但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5.5.4.9设计变更采取分级审批原则,具体按照《基建管理规定》执行。

5.5.4.10 设计合同须对设计变更进行约定,按合同约定执行变更后引起的设计费用增减。

5.5.4.11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原则上由设计单位根据设计变更联系表的审批意见出具。当设计单位不能承担时,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5.5.4.12 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审核设计变更图纸等文件,现场监理人员须对变更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5.4.13工程实施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签证单,须由设计单位会签,并纳入设计管理和考核。

5.5.4.14业主项目部应建立变更管理台帐,统计变更及累计费用情况,工程总结中必须就工程变更总体情况做专项说明。 5.5.5“四新”应用

5.5.5.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简称“四新”)由公司统一管理、按公司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管理办法执行。

5.5.5.2 公司鼓励在基建项目中采用成熟的先进设计、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材料、先进工艺。

5.5.5.3公司基建部组织将通用性较强、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设计。 5.5.5.4公司基建部组织各类设计竞赛和设计评优,推动基建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技术进步。

5.5.5.5“四新”在项目中的应用,应按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的有关要求,业主项目部监督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文件,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实施。 5.5.5.6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标准设计和典型

21

Q/CSG213021-2014

造价、科技成果、技术标准等在基建项目中的应用情况进行总结。 5.6采购管理

5.6.1需求管理

5.6.1.1项目采购需求应纳入项目管理计划并严格执行,由业主项目部负责在项目满足要求后进行申报。

5.6.1.2 A/B/C/D级项目所需物资(设备、材料)清册由项目设计单位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提交业主项目部。E级项目在可研批复后由项目设计单位移交业主项目部。 5.6.1.3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目录》编制项目物资(设备、材料)清册,保证清册满足采购要求并实现标准化、结构化。

5.6.1.4业主项目部负责审核项目物资清册,在申报采购前应结合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和物资指导供货周期编制到货计划,明确项目物资到货时间要求,按照JIT(准时化供应)要求实行管控。项目物资类招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后。 (2)项目纳入公司投资计划。

5.6.1.5项目非物资类采购需求在满足招标条件后由业主项目部进行申报。 5.6.1.6项目采购需求的内容应满足合同签订的要求。 5.6.1.7项目采购需求接收机构应及时反馈需求处理信息。

5.6.1.8项目采购需求得到满足时,业主项目部应就需求达成的满意度进行评价并反馈至供应商管理机构。 5.6.2招标采购

5.6.2.1公司实行网、省两级集中批量公开招标采购。

5.6.2.2公司各级招标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5.6.2.3公司各级招标采购应建立项目相关方评价结果和专家评定相结合的评价机制,确保选取服务优良的供应商。

5.6.2.4公司招标采购严格按年度招标采购计划执行。 5.6.2.5项目非物资类招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2

Q/CSG213021-2014

(1)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纳入公司投资计划或按项目可研批复明确的时限。 (2)监理招标:项目可研批复下达及项目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后。 (3)施工招标:项目施工图预算评审意见下达后。 5.6.2.6电力基建项目前期招标采购原则

(1)原则上可研与设计分别招标,E级项目可研与设计打捆招标。

(2)对于部分项目,考虑到可研与设计捆绑招标可以有利于缩短工期、有利于可研设计衔接和加大可研深度,解决可研费用不足,设计单位缺乏积极性的问题,可以采取可研与设计捆绑招标方式。

(3)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各层级计划部与基建部协商可研、设计具体招标方式,并由计划部在年度前期进度计划中下达明确。

(4)电力基建项目环评、水保等专题技术咨询的采购方式应符合公司相关招标管理规定,可采用年度框架招标方式。

5.6.2.7 A类电力基建项目由公司总部负责项目前期招标采购。B、C类电力基建项目由省公司负责项目前期招标采购。公司总部和各省公司可授权下一级单位组织开展项目前期的招标采购活动,授权范围在当年前期进度计划下达时明确,被授权单位不能转授权。

5.6.2.8总承包项目应具备较充足的前期工作和基建施工时间,在项目前期阶段由各分、子公司的计划部会同基建部商讨梳理总承包项目建议,由公司计划部会同相关部门在下达年度前期工作计划时确定。

5.6.2.9未尽事项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执行。 5.6.3合同管理

5.6.3.1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应成为合同的具体条款,并形成公司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

5.6.3.2合同的签订、变更应执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程序。 5.6.3.3业主项目部负责代表业主履行合同。

5.6.3.4业主项目部应严格依据合同条款,在项目全过程进行承包商管理,并统计合同变更情况。

5.6.3.5项目完成移交生产签证时,除后续专项验收等还需继续执行的合同外,其余合同相关方应及时开展合同结算工作,提交结算报告。

23

Q/CSG213021-2014

5.6.3.6项目合同应实行闭环管理。公司系统各类合同管理的机构应在负责的合同执行完毕后,进行合同履约评价。 5.6.4供应商管理

5.6.4.1 供应商管理遵循“严格准入、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总部集中管理及分子公司管理范围内的供应商,按照分类、分级、分等管理方法实施登记、准入、绩效、廉洁诚信等管理活动。

5.6.4.2基建项目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五个严禁”。

5.6.4.3基建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日常检查按《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实施指南(2014版)》开展处罚扣分。各承包商年度满分12分,过程按照红绿灯方式进行通报和预警。

5.6.4.4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和人员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现场,开展承包商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开具基建承包商违章处罚通知单,并将结果及时录入基建管理信息系统。

5.6.4.5业主项目部应按年度或合同执行完毕后,开展基建项目承包商评价,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建设单位基建部。

5.6.4.6基建项目承包商违章处罚扣分和评价结果应作为承包商选取的重要条件。 5.7风险管理

5.7.1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执行

5.7.1.1基建项目推行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各级组织机构应将基建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5.7.1.2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应达到公司或各分子公司当年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目标,各分子公司鼓励项目各参建单位参加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

5.7.1.3地市供电局按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思想方法开展基建管理,对项目中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落地进行过程评估和跟踪管理。公司将基建管理纳入地市供电局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审核,定期开展体系审核中介机构的评价。 5.7.1.4项目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通过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且等

24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