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 质量保证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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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协作关系,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质量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税务

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原印章。另提供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银行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原印公章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甲方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印章或者签名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授权书”原件

及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3.甲方所销售药品或医疗器械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购自合法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 ②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③整件药品附产品合格证;

④药品内外包装必须符合《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将药品及时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并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包装标识和贮存要求运输;确保药品质量。药品在运输途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⑤乙方购进进口药品时,甲方应提供符合《药品进口管理办法》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部门红章,港澳台产品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证明; ⑥乙方购进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时,甲方应提供经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授权的省级药品检验所出具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红章;

⑦甲方向乙方提供中药材须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供货日期中药饮片须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

4.甲方提供的药品因质量问题(包括包装质量)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双方 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

5.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质量责任

1.乙方在向甲方购进药品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加盖乙方原印章)并提供采购

人员合法资格的验证资料。

2.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储存条件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和使用,由于乙方储存、运输条件和使用方法不符合药品本身储存要求和使用要求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购进或使用药品不得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范围;

4.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

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发生争议时,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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