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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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

上编 刑法总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内容提要:本章作为刑法通论部分,概括阐释我国刑法的基础内容。 重点: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刑法的概念

1、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A、罪刑关系指什么? B、刑事责任与刑罚是什么关系?

C、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三种责任形式? D、人为什么犯罪?犯罪的根源是什么? E、自然犯与法定犯 2、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刑法——刑法典

广义刑法——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

A、单行刑法与刑法的关系? B、附属刑法与刑法的关系? C、刑法的独立性和从属性 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

1、阶级性质——刑法的任务

2、法律性质——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为广泛;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A、最后一道防线(附属刑法——刑法) B、刑法有关于公民的生杀予夺权力 C、刑法属公法(公诉案件、处罚权)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 一、刑法的创制

1、1950年——1963年写出刑法草案33稿 2、1976年——1979在33稿的基础上修订

3、1979年7月1日通过第一部刑法典 4、1980年1月1日施行。 A、简略粗陋 B、受前苏联刑事法学影响 二、刑法的完善

1、1981年——1995年颁布25个单行刑事法律,107部非刑事法律中附设刑事条款:

2、1993年——1997年全面系统修改。 3、1997年3月14日通过修订的新刑法典。 4、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典施行。

A、192条——452条,413个罪。 B、罪状具体化 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 一、刑法的根据

1、法律根据——宪法(第28条) 2、实践根据——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

二、刑法的任务——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1、保卫国家安全、政权和制度。 2、保护社会的经济基础。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 4、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一、刑法的体系

1、刑法的体系——刑法的组成和结构。

A、刑法分——总则、分则和附则。 B、刑法划分——章、节、条、款、项。 C、总则(101条)——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的规范体系。 D、分则(350条)——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

2、但书——在一条款中用“但是”这个词来表示转折关系的,则从“但是”开始的文字,学理上称之为“但书”。 3、但书所表示的情况大致包括:

A、但书是前段的补充 B、但书是前段的例外 C、但书是对前段的限制 D、法律逻辑学的知识——完整、严密 二、刑法的解释

1、刑法的解释: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2、从解释的效力分类:

A、立法解释——由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三种情况) B、司法解释——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a、司法解释的效力?b、司法解释出现不一致怎么办?c、司法解释的“立体解释”现象? C、学理解释——由专家学者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的效力) 3、从解释的方法分类:

A、文理解释 B、论理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 限制解释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内容提要:本章阐述我国刑法典所规定的三项基本原则。

重点:罪刑法定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1、刑法基本原则——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2、刑法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一、原则的含义 1、刑法典第3条

2、“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3、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由刑法加以规定。 4、渊源:

A.1215年英国《大宪章》

B.理论基础:三权分立原则,心理强制说,尊重人权的思想 C.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法》中较为明确的阐述罪刑法定原则 D.费尔巴哈让该原则真正成为刑法的基本原则

E.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罪刑法定从学说到法律的转变 F.清末该原则从日本传入中国,民国时期也有该原则的规定 G.1979年刑法没有该原则的规定,1997年明确规定 5、意义:反对封建擅断,保障人权 6、派生原则(消极要求):

A、排斥习惯法 B、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C、禁止有罪类推 D、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7、积极要求

A、法定化——犯罪与刑罚法定 B、实定化——罪状完整与具体 C、明确化——条文明白与准确 8、罪刑法定原则的类型: 绝对、相对 二、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1、消极要求已完全实现 2、积极要求还存在距离

三、原则的司法适用 1、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

A、罪与非罪 B、此罪与彼罪 2、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A、扩张解释 B、限制解释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一、渊源

二、原则的含义——一律平等地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和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法典第4条) 三、原则的具体体现:

1、定罪上一律平等 2、量刑上一律平等(平等的焦点) 3、行刑上一律平等(监狱处遇)

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原则的含义

1、刑法典第5条 2、罪刑相称,罚当其罪

3、有罪当罚,无罪不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一罪一罚,数罪并罚。 4、罪——责——刑相适应。 5、渊源:

A、同态复仇、等量报复 B、报应主义 6、意义:等量地惩罚犯罪才能预防犯罪。 7、冲击:

A、刑事古典学派(贝卡里亚) B、刑事人类学派(龙勃罗梭)

C、刑事社会学派(菲利) D、行为中心论——对公共利益的危害程度 E、行为人中心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 二、原则的立法体现

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 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 3、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三、司法适用

1、重定罪重量刑,反对重定罪轻量刑 2、量刑公正,反对重刑主义 3、实现执法的平衡和谐调和统一。 A、实现罪责刑相适用原则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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