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第五部分“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现场随机抽查各类公共场所若干间,从业人员至少20人以上;现场检查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及清洗消毒记录。

第六部分“食品卫生”:查阅动态资料,随机抽查各级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各若干间,副食品商店(场)2间,学校食堂2间,其他集体食堂2间。

第七部分“传染病防治”:核查资料,检查镇卫生院。 第八部分“镇区除四害”:核查资料,现场随机检查各类型单位、场所和住宅,具体数量按城镇规模确定。

第九部分“单位、居民区和镇辖村卫生”:随机抽查居民小区2个、村3-5个,查看资料,现场与管理干部和群众访谈。

第十部分“民意测验”:问卷调查、群众访谈。

广东省卫生村标准

一、有村卫生建设规划,功能分区合理;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建立并实行爱国卫生月和爱国卫生日活动制度,定期组织村民进行爱国卫生运动。有环卫专职人员。

二、村容村貌整洁,硬底化率达90%以上。有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无暴露垃圾。排水沟渠硬底畅通,无污水溢流。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净化好。

三、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学生和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75%和70%以上,建立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积极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公厕符合卫生要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五、基层卫生管理网络健全,上情下达畅通;村卫生站基本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等各项工作落实。

六、有除“四害”措施,村庄及其周围基本无蚊蝇孳生地,“四害”密度较低。

七、农贸市场整洁有序,无垃圾污水积存。

八、家居环境整洁,人畜分居,禽畜圈养,不孳生蚊蝇。广泛开展卫生先进评比活动,卫生灶普及率95%以上。

广东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

申报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使我省创建省卫生城市、省卫生镇和省卫生村工作广泛、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在1999年省爱卫会制订的《考核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省内的地级、县级市均可申报省卫生城市;省内所有建制镇、乡均可申报省卫生镇;省内所有3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均可申报省卫生村。 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由镇改制为街道的,可参照卫生镇标准申报省级卫生镇;由村改制为居委会、社区的,可参照卫生村标准申报省卫生村。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