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临床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临床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为了加强对检验室的医院感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以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检验科的工作场所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标本处理室、储藏室、培养基和试剂室等;半污染区指卫生通道;污染区包括标本存放处理室、临床生化检验室、临床微生物检验室、临床免疫检验室等。

二、清洁区和污染区的消毒要求、方法和重点有所不同,如分区不明确,清洁区和污染区无明显界限,则按污染区处理。

三桌椅等工作台面每天开始工作前、后用湿布抹擦一次,地面用湿拖把拖擦一次,禁止干抹干擦;抹布和拖把等清洁工具应各室专用,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晾干。

四、、如具有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基外溢、溅泼或器皿打破洒落于表面,应立即用消毒液擦抹,拖把用后浸于消毒液内消毒处理。 五、、检验单发出前必须用高强度紫外线消毒车消毒处理。 六、、每天早、中、晚上班前、下班后必须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对室内空气消毒。

七、对于明显产生传染性气溶胶的操作,特别是可通过呼吸道传播又含有高度传染性微生物的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 八、除已知无传染性器材外,凡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过临床检验

标本的器材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九、采标本的器材如玻片、吸管、烧瓶等要做到一人一份一用一消毒;凡受污染的吸管、试管、滴管、玻片、平皿等,必须立即浸入消毒液中浸泡后再清洗。

十、耐热的塑料器材,可用消毒液浸泡、洗净后,用压力蒸汽121℃灭菌3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消毒液浸泡,再洗净,晾干。 十一、一般血清学反应使用过的塑料板可直接浸入1%盐酸溶液内2小时以上或过夜;对HIV检验的反应板可用6:100“84”消毒液浸泡2小时后,洗净再用。

十二、贵重仪器局部轻度污染,可用消毒液擦拭。

十三、若离心时出现离心管未密闭、试管破裂、液体外溢的情况,应消毒离心机内部,特别是有可能受肝炎病毒或HIV污染时,必须用消毒液擦拭。

十四、工作人员必须注意手的消毒;若手上有伤口,应戴手套接触标本。肝炎或HIV初筛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戴手套、口罩、眼罩。

十五、必须作好废弃标本及其容器的消毒处理工作,采集检验标本或接触装有检验标本的容器,特别是装有肝炎和HIV检验标本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且用后放污物收集袋内,集中烧毁。废弃标本应消毒处理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

十六、废弃标本、容器以及垃圾应用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箱)存放,由专人集中收集、烧毁,每天至少处理一次。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