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混凝土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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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泡沫混凝土干密度不应大于表1中规定的指标,其容许误差应为+5%;导热系数不应大于表1中规定的指标。

表1 泡沫混凝土干密度和导热系数

干密度等级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2 A14 A16 干密度 (kg/m3) 导热系数 W/(m·k)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1200 1400 1600 0.08 0.10 0.12 0.14 0.18 0.21 0.24 0.27 —— —— —— 6.1.2 泡沫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由每组试件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来评定,每组试件的平均值和每块最小值不应小于表2的规定:

表2 泡沫混凝土强度等级

单位为兆帕

立方体抗压强度 每组平均值 0.4 0.6 1.0 1.5 2.5 3.5 5.0 7.5 10 15 20 每块最小值 0.34 0.51 0.85 1.28 2.12 2.98 4.25 6.38 8.50 12.75 17.00 泡沫混凝土强度等级 C0.4 C0.6 C1.0 C1.5 C2.5 C3.5 C5.0 C7.5 C10 C15 C20 6.1.3 泡沫混凝土吸水率不应大于表3 的规定:

表3 泡沫混凝土吸水率

单位为百分率

等级 吸水率 5 5 7 7 10 10 15 15 20 20 25 25 30 30 35 35 6.1.4 泡沫混凝土防火性能应符合GB 50222中A级不燃性材料的规定。 6.2 外观

6.2.1 现浇泡沫混凝土

现浇泡沫混凝土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现浇泡沫混凝土的外观

项目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mm) 裂纹 裂纹长度 (mm) 裂纹宽度 (mm) 指标 ±10 ≤ ≤1 ±5 不允许 厚度允许偏差(%) 表面油污、层裂、表面疏松 6.2.2 制品

6.2.2.1 泡沫混凝土制品不应有大于30mm的缺棱掉角。 6.2.2.2 泡沫混凝土制品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泡沫混凝土制品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目名称 长度 宽度 高度 指标 ±4 ±2 ±2 6.2.2.3 泡沫混凝土制品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表4中除厚度允许偏差以外的所有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试件尺寸和数量

7.1.1 干密度、抗压强度、吸水率试验的试件尺寸应为100mm×100mm×100mm

立方体试件,每组试件的数量应为3块。

7.1.2 导热系数的试件尺寸和数量应符合GB/T 10294的规定。 7.1.3 防火性能试验的试件尺寸和数量应符合GB/T 5464的规定。 7.2 试件制备

7.2.1 现浇泡沫混凝土的干密度、抗压强度、吸水率试件应采用符合JG 237 标准规定的、规格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混凝土试模,并应在现场制作泡沫混凝土试件。

7.2.2 泡沫混凝土制品的干密度、抗压强度、吸水率试件应在随机抽样的泡沫混凝土制品中采用机锯或刀锯切取,试件应沿制品的长方向的中央位置均匀切取3块试件,试件表面距离制品端头表面的距离应为30mm(试件锯取部位如图1所示)。

1-试件 2- 试件 3- 试件 图1 试件锯取部位示意图

7.2.3 干密度、抗压强度、吸水率试件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缝或明显缺陷,尺寸允许偏差应为±2mm;试件应逐块编号,并应标明取样部位。 7.2.4 导热系数的试件制作应符合GB/T 10294的规定。

7.2.5 防火性能试验的试件制作应符合GB/T 5464的规定。 7.3 性能

7.3.1干密度试验方法

7.3.1.1 取试件一组3块,应逐块量取长、宽、高三个方向的轴线尺寸,并应精确至1mm,计算试件的体积V.

7.3.1.2 应将三块试件放在温度为80℃±5℃干燥箱内烘干至恒质量(M0),取出后,当试件冷却至室温后,应称取试件烘干质量M0,精确至1g. 7.3.1.3 干密度应按下式计算:

7.3.1.4 该组试件的干密度值应为3块试件干密度的平均值,精确至1kg/m3. 7.3.2 导热系数

导热系数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0294的规定。 7.3.3 抗压强度试验方法

7.3.3.1 压力试验机除应符合GB/T 2611中技术要求的规定外,其测量精度应为±1%,试件破坏荷载应大于压力机全量程的20%且小于压力机全量程的80%.

7.3.3.2 抗压强度试验的试件数量应为1组3块,并应符合7.2的规定。在试验前,3块试件应放在温度为80℃±5℃干燥箱内烘干至恒质量。

7.3.3.3 试件受压面尺寸的测量应精确至lmm,并应按测量得到的尺寸计算试件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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