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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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以内,共调整出农村宅基地12.08万公顷和29.02万公顷。到2010年,将调整出的宅基地整理成耕地8.53万公顷、园地3.31万公顷、林地3.96万公顷、水域1.57万公顷,用于城镇、交通及独立工矿建设11.65万公顷。 

2.中低产农用地改造: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的要求,对中低产农用地和不规则田块进行改造,到2000年,规划改造中低产田66.67万公顷,到2010年,规划改造中低产田200万公顷,占中低产田总面积的71.9%;改造低产林25.41万公顷,占低产林总面积的100%;改造低产园5.13万公顷,占低产园总面积的100%;综合治理低产养殖水面10.90万公顷,占低产水总面积的100%。

3.水土流失治理:以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积极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治理步伐,规划平均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 平方公里,到2010年,新增治理面积4200平方公里,其余水土流失区按顺序降低一个流失程度等级。

(三)土地复垦和开发

遵照“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土地利用方针和“谁破坏、谁复垦”、“谁开发、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积极组织复垦和开发。到2000年,规划复垦开发未利用地8.54万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0%,到2010年,规划复垦开发未利用地29.90万公顷, 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31.6%。规划期间,复垦开发成耕地4.40万公顷、园地1.38万公顷、林地21.92万公顷、交通用地1.02万公顷、水产养殖用地1.18万公顷。到2000年和2010年,

未利用地总面积由94.50万公顷分别减少到85.96万公顷和64.60万公顷。

五、主要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和规划指标分解

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所确定的产业结构和区域经济布局,结合各地、市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发展方向,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综合平衡的基础上,规划安排64项主要建设项目及其用地布局(详见附表八),分解确定了全省17个地、市的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详见附表二、三)。

六、土地利用分区 (一)地域分区

按照地域分异规律,将我省划分为五大土地利用区。 1.淮北平原土地利用区

本区包括阜阳、亳州、宿县、蚌埠、淮南和淮北等地市,土地总面积393.9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1%。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农用地应强化农田保护,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导,发挥水果生产优势,在市场引导下发展“一优二高”农业,把本区建成粮棉油果肉商品生产基地。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实施“宅基地革命”工程,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治理工业“三废”,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

2.江淮丘陵土地利用区

本区包括滁州、合肥两市和六安地区的霍邱、寿县、六安市、巢湖地区的含山、巢湖市,土地总面积344.43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4.6%。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以种植业为龙头,以粮食生产为中心,充分利用丘岗地形特点,加快发展林果生产和食草畜牧业。在市场引导下,大力发展“一优二高”农业,把本区建成商品粮和副食品生产基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加快江淮分水岭地区的综合治理,根治水旱灾害,非农业建设重点保障“引江济淮”等水利工程和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用地,绿化造林,改善生态环境。

3.沿江平原岗丘土地利用区

本区包括芜湖、铜陵、马鞍山三市和安庆市的市辖区、宿松、望江、怀宁、枞阳、桐城,巢湖地区的和县、庐江、无为,土地总面积217.5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5.5%。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改造“四低”、消灭“四荒”,提高农用地的产出率和综合效益,农用地应充分利用优越的水、热、土地等自然条件,以粮食生产为中心,积极发展水禽、水产养殖。非农业建设用地要保障长江干支流综合治理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用地,为皖江开发开放提供土地保障。

4.皖西山地土地利用区

本区包括六安地区的金寨、霍山、舒城和安庆市的岳西、潜山、太湖,土地总面积141.39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0.1%。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农用地以林为主,林、园、牧、粮综合发展,加强水土保持,治理水土流失,改造“四低”、消灭“四荒”,提高森林覆盖率,建好自然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适度开发未利用地,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非农业用地要保障淠史杭配套工程和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用地,搞好城镇建设,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

5.皖南山地丘陵土地利用区

本区包括宣城、黄山、 池州三地市, 土地总面积303.9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1.7%。

本区土地利用方针是:农用地以林茶为主,园、牧、粮综合发展,加强水土保持,绿化造林,治理水土流失,改造“四低”、消灭“四荒”,提高森林覆盖率,建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经济示范区,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自给率,大力发展林、园、药等农副产品,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非农业建设用地要保障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用地,加强旧城改造和城镇建设规划管理,提高城乡居民点用地的利用率和容积率。

(二)用地分区

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现状,结合我省特点,划分了五个重点土地利用区。

1.农业用地区

总面积为660.01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7.10%,主要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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