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用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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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因吾毙而阻其进取心,须知此为必有之阶段。中国飞行之父冯如

管 仲 用 人 之 道

创业过程中,两种人的作用最为重要,一是明主,二是良弼。就像人必须有两足一样,创业若没有明主与良弼的结合,则鲜有成功者。周文王父子不得姜尚,难败殷商;齐桓公不得管仲,难霸诸侯;齐威王不得邹忌、孙膑,也难振国威;刘邦没有张良、萧何,又如何能一统天下?宰相之责,乃是率领百官,总理国政。直到今天,全世界各国的政治体制或者有异,但是在国家领导人的搭配上,仍然遵循着由最高政治领袖和国务总理人才两相搭配的格局。 作为一代名相,管仲之所以能够帮助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会用人”应该是非常关键的原因。管仲用人的优点,突出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为政之要,在得人才

管仲非常重视人才。“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得天下之众者王,得其半者霸。是故圣王卑礼以天下之贤而任之,均分以钓天下之众而臣之。”(《管子·霸言》)在这里,管仲把王、霸的成功的原因归结为得人。并且,管仲特别强调,要想成为“圣王”,还必须“卑礼”以待天下贤才。

管仲还把王的职责明确化:“明主之举事也,任圣人之虑,用众人之力,而不自与焉。故事成而福生。乱主自智也,而不因圣人之虑,矜奋自功,而不因众人之力;专用己,而不听正谏。故事败而祸生。故日‘伐矜好专,举事之祸也’。”(《管子·形势解》)管仲通过对比明主和乱主的异同,强调明主的职责就是要用众人之才,而不是“伐矜好专”。靠一己之才肯定是治理不好国家的。

管子认为君王的用人方针和路线,是人才工作的决定因素,是国家用人的总纲,所以这个路线有误,国家就要乱,因此,君王在用人原则方面是不能犯错误的。“凡私之所起,必生于主。夫上好本,则端正之士在前;上好利,则毁誉之士在侧”。(《管子·七臣七主》) 管子进一步把君王在用人问题上的失误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指出来了:“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殆;同谋而离,殆;危人而不能(罢),殆;废人而复起,殆??”。(《管子·法法》)在这里,管仲列举了用人方面常犯的几种错误,这些错误可谓详尽矣!闻贤而不举和闻善而不索是不能用访贤和举荐贤才,见能而不使是不能用才,亲人而不固是用人无法信任,同谋而离是不能志同道合,危人而不能罢是亲近小人,废人而复起是为自己种下祸患,无一不是用人的误区。千百年来,《管子》之所以能为如此之多的人称道,是因为它所阐述的道理太深刻了。

齐桓公的一生,戏剧般的为管仲的这些精妙的论述做了一个很好的注解。齐桓公执政初期,重用管仲等贤才,国家大治,“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到晚年不听管仲的劝告,用了身边的小人,结果祸起萧墙,死了尸体发臭都不能得到安葬。 ●因才施用

人才的能力有差异,在任用方面也就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安排他们做最适合自己的工作,这就叫因才施用。因才施用的原则看似简单,可是从古到今,就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做到。 管仲在向齐桓公推荐五杰时,就曾经说:“升降揖逊,进退闲习,辩辞之刚柔,臣不如隰朋;请立为大司行。垦草莱,辟土地,聚粟众多,尽地之利,臣不如宁戚;请立为大司田。平原广牧,车不结辙,士不旋蹬,鼓之而三军之士,视死如归,臣不如王子成甫;请立为大司马。决狱执中,不杀无辜,不诬无罪,臣不如宾须无;请立为大司理。犯君颜色,进谏必忠,不避死亡,不挠富贵,臣不如东郭牙;请立为大谏之官。君若欲治国强兵,则五子者存矣。若欲霸王,臣虽不才,强成君命,以效区区。”管仲用五杰就是根据他们各自的长处,进行委任。

后来,在选择外交人才的时候,管仲再次体现了这种原则:“隰朋聪明捷给,可令为东国;宾胥无坚强以良,可以为西土。卫国之教,危傅以利。公子开方之为人也,慧以给,不能久而乐始,可游于卫。鲁邑之教,好迩而训于乱,季友之为人也,恭以精,博于礼,多小信,可游于鲁。楚国之教,七文以利,不好立大义,而好立小信,蒙孙博于教,而巧于辞,不好立大义,而好结小信,可游于楚。”管仲既看到了各种人才的特征,又洞悉各个国家的特点,然后根据这些差异,进行权衡,量才使用,这种经验是非常宝贵的。

就是对自己的知交鲍叔牙,管仲也能做到坚持因才施用的原则,鲍叔牙为人正直刚正,不适应做宰辅之臣,但适合做个谏臣,所以齐桓公想立鲍叔牙为相,继承管仲的时候,管仲就明确反对。

●对机枢人才的重视

一个国家,能否治好,总理天下的机枢人才极为重要。对此,管仲一再强调。机枢人才包括宰相以及由宰相领头的一班“中央人才”。

“制令之布于民也,必由中央之人。中央之人以缓为急,急可以取威;以急为缓,缓可以惠民。威惠迁于下,则为人上者危矣”(《管子·君臣下》)。“中央之人”在政策制定,法律法规的推行以及国家的“人财物”调配方面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所以管仲认为对这一类人一定要谨慎选用。

管仲对于良弼之才的作用,有很好的论述:“凡人君之所尊安者,贤佐也。佐贤则君安、国安、民治,无佐则君卑、国危、民乱。故日:‘备长在乎任贤’。”(《管予·版法解》)而且管仲还规范化了选拔良弼之才的标准:“立常行政,能服信乎?中和慎敬,能日新乎?正衡一静,能守慎乎?废私立公,能举人乎?监政官民,能后其身乎?”这五项标准极为精辟,他要求良弼一定要德行高尚,能为众人信服,这是良弼统帅百官的基础,而且做事要稳重、平和、中正,要能用人,要能为国家做好人才储备,保持人才和政策的连贯性。 ●重德

管子对人才的品德非常重视,他提出“为主而贼,为父母而暴,为臣下而不忠,为子妇而不孝,四者,人之大失也。大失在身,虽有小善,不得为贤。”(《管子·形势解》)这可以说是最早的将德摆在才之前的论述。管子对于德行不好的人,一锤否定。而对于道德高尚的人,则比较宽容:“为主而惠,为父母而慈,为臣下而忠,为子妇而孝,四者,人之高行也,虽有小过,不为不肖。”(同上)

管子认为,在用人方面的过失,最大的就是没有根据德来任命人才“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管子·立政》) ●重考核,慎选拔

考核人才,慎重使用,是用人得当的关键,所以管仲说:“君之所慎者四:一日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柄;二日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三日罚避亲贵,不可以使主兵;四日不好本事,不务地利而轻赋敛;不可与都邑。”(《管子·立政》)

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管仲在选拔人才方面,极为严谨,他提出“矜物之人,无大士焉”,“凡论人有而违古者,无高士焉”,“易其功者,无智士焉”,“德行未成于身而违古者,卑人也”,“事无资,遇士而简其业者,愚士也”,“钓名之人,无贤士也”。这些为后来的人才测评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启迪作用。诸葛亮、刘劭等人都曾从《管子》中吸取分辨人才的智慧。(张守春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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