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MT71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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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验收技术条件

(MT 716-2005)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3月19日发布,2005年6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煤矿重要用途钢丝绳包括:立井提升钢丝绳、斜井提升钢丝绳、悬挂吊盘用钢丝绳、用于运送人员的倾斜钢丝绳牵引胶带输送机的钢丝绳及倾斜架空乘人装置用的钢丝绳。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重要用途各种圆股钢丝绳、异型股钢丝绳、面接触钢丝绳及扁钢丝绳。

本标准不适用于密封钢丝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238---2002金属材料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GB/T239---1999金属线材扭转试验方法

GB/T2104---1988钢丝绳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2973---1982镀锌钢丝锌层质量试验方法 GB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8358---1987钢丝绳破断拉伸试验方法 GB/T8918---1996钢丝绳 GB/T8919---1996制绳用钢丝 GB/T16269---1996面接触钢丝绳

3钢丝绳的组成

3.1 钢丝

制绳用钢丝应符合GB/T8919的规定。 3.2 纤维芯

应采用剑麻、棉纱、合成纤维或其他能符合要求的纤维制成。 3.3 钢芯

分为独立的钢丝绳芯(IWR)和钢丝股芯(IWS)。 3.4 涂油

钢丝绳表面应均匀地涂敷防锈、润滑油脂。对于摩擦轮提升用钢丝绳,则应在其表面涂敷增摩油脂,不应有漏涂。

4 技术要求

4.1对钢丝绳的技术要求 4.1.1直径 4.1.1.1公称直径

应符合GB/T8918和GB/T16269的规定,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1.1.2直径偏差和不圆度;

钢丝绳的实测直径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允许偏差和不圆度

钢丝绳类型 圆股钢丝绳 异型股钢丝绳 允许偏差,% 股全部为钢丝的钢丝绳 带纤维股芯的钢丝绳 不圆度,%(不大于) 股全部为钢丝的钢丝绳 带纤维股芯的钢丝绳 +6 0 +7 0 +7 0 4 6 4.1.2长度 4.1.2.1公称长度:

应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1.2.2实际长度

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长度小于或等于400m时:+5% 0

当长度大于400m时,每1000m或不足1000m:+20m 0

如用户要求钢丝绳的长度偏差较小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1.3单位长度质量: 4.1.3.1公称质量:

公称质量以kg/100m为单位,应符合GB/T8918和GB/T16269的规定,否则应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1.3.2实际质量:

应不小于公称质量的97%和不大于公称质量的105%,否则应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合同中注明。

4.1.4表面质量和捻制质量: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5不松散性: 钢丝绳应是不松散的。

4.1.6公称抗拉强度与破断拉力: 4.1.6.1公称抗拉强度:

钢丝绳和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钢丝表面状态与公称抗拉强度

表面状态 光面和B类镀锌 AB类镀锌 A类镀锌 —— 1470 公称抗拉强度,MPa 1870 1570 1670 1770 —— 注:1370 MPa强度级,仅适用于制造扁钢丝绳 钢丝绳内钢丝为同一公称抗拉强度时(芯丝除外),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不能低于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当钢丝绳内不同直径的钢丝采用相邻两个公称抗拉强度级时,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应不低于绳内钢丝的最低公称抗拉强度。

4.1.6.2破断拉力:

钢丝绳破断拉力有两种考核方法,即最小破断拉力和钢丝破断拉力总和,其实测值均应不小于GB/T8918表14—表35和GB/T16269表1—表2中与钢丝绳公称抗拉强度相对应的规定值。

4.2对拆股钢丝的要求 4.2.1总则:

从钢丝绳试样中拆取钢丝。应以相同公称直径的钢丝为一组,以其实际平均抗拉强度值下靠标准中的公称抗拉强度级,作为该钢丝的公称抗拉强度,考核钢

丝各项试验结果。

4.2.2直径 4.2.2.1公称直径: 应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注明 4.2.2.2直径允许偏差

光面钢丝和B类镀锌、AB类、A类镀锌钢丝应符合表3的规定。允许有不超过测量钢丝根数3%的钢丝超过表3规定而不超出各相应规定值的50%。

表3钢丝直径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钢丝公称直径d(mm) 0.20≤d<0.60 0.60≤d<1.00 1.00≤d<1.60 1.60≤d<2.40 2.40≤d<3.70 3.70≤d<4.40 钢丝直径允许偏差 光面、B类|、AB类镀锌钢丝 ±0.01 ±0.02 ±0.02 ±0.03 ±0.03 ±0.04 A类镀锌钢丝 ±0.03 ±0.03 ±0.04 ±0.05 ±0.06 ±0.07 4.2.3抗拉强度:

4.2.3.1公称抗拉强度和钢丝破断拉力:

应符合表2的规定,并应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4.2.3.2实测抗拉强度:

允许有少数钢丝的实测抗拉强度低于该钢丝公称抗拉强度减50MPa的强度值,而不低于该公称抗拉强度的82%(修约成整数)。对于面接触钢丝绳的相同规格钢丝的破断拉力,重要用途钢丝绳不低于该规格实测平均破断拉力的92%,但允许有少数钢丝的实测破断拉力低于该规格实测平均破断拉力的92%而不低于实测平均破断拉力的75%。计算结果按GB8170规定修约到1%。这种少量钢丝称为低值钢丝。该项应符合表4和GB/T16269第6.4.1.1条的规定。

表4抗拉强度的允许低值

公称抗拉强度,MPa 最低抗拉强度,MPa 甲 乙 1470 1420 1210 1570 1520 1290 1670 1620 1370 1770 1720 1450 1870 1820 1530 4.2.4反复弯曲次数:

直径大于或等于0.5mm的钢丝应符合表5的规定。允许有少数钢丝的反复弯曲次数降低表5相应规定的20%(修约成整数)。这种少量钢丝称为低值钢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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