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A GC4-2017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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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计阶段

5.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核

5.1.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委托编制或审核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设计概算以及调整概算。 5.1.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应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流动资金。 5.1.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设计概算时,应延续已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范围、工程内容和工程标准,并将设计概算控制在已经批准的投资估算范围内。如发现投资估算存在偏差,应在设计概算编制与审核时予以修正和说明。

5.1.4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编制方法、成果文件的格式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 2 的要求。

5.1.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设计概算进行审核时,应审核建设项目总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单位工程概算的准确性及提出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1.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于设计概算的审核可采用对比分析法、主要问题复核法、查询核实法、分类整理法、联合会审法等方法,并应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资料,分别审核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内容及各项费用。

5.1.7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编制或审核设计概算时,应比较并分析设计概算费用与对应的投资估算费用组成,提出相应的比较分析意见与建议。

5.1.8 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咨询企业应根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参照项目招标策划将设计概算值分解到各标段中,作为各招标标段的参考造价控制目标。 5.1.9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已确定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招标策划,编制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书。

5.2 优化设计的造价咨询

5.2.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可根据委托要求,采用合理有效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对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设计进行多方案经济比选,提交优化设计造价咨询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 对于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设计的多方案经济比选,应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配合委托人确定合理的建设标准,采用统一的技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全面对比分析。

2 在进行多方案经济比选、编写优化设计造价咨询报告时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可参考借鉴类似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提出的优化设计建议应切实可行并得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认可。

3 设计方案经济比选分析的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下列内容:

1)价值指标,即工程项目功能指标;

2)反映创造使用价值所消耗的社会劳动消耗量指标; 3)主要价格指标; 4)其他指标。 4 对于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设计的多方案经济比选宜采用价值工程和全寿命周期成本分析方法。

5.2.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经济比选优化后的设计成果编制设计概算,并依次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进行分解作为深化设计限额。当超过限额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修改设计或相关建设标准的建议,同时修正相应的工程造价至限额以内。

5.2.3 优化设计造价咨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范围及内容; 2 优化的依据; 3 采用的方法;

4 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5 结论与建议。

5.3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

5.3.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编制施工图预算,应根据已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范围、工程内容、确定的标准进行编制,将施工图预算值控制在已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与设计概算存在偏差时,应在施工图预算书中予以说明,需调整概算的应告知委托人并报原审批部门核准。

5.3.2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编制方法、成果文件的格式和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 的要求。 5.3.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委托对由其他专业机构负责编制的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资料,运用全面审核法、标准审核法、分组计算审核法、对比审核法、筛选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分解对比审核法等方法,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内容及各项费用,并向委托人提供审核意见与建议。

5.3.4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人或审核人应提供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报告,将施工图预算与对应的设计概算的分项费用进行比较和分析,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与预算项目,计算和分析整个建设项目、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 发承包阶段

6.1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

6.1.1 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应依据相关工程量清单计量标准编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和行业相关规程规定。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6.1.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如遇现行计算规范未规定的项目,可按补充项目进行编制。

6.1.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范围及内容、计量与计价依据及原则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供应方式及定价原则、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描述、其他项目费用以及相关描述应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

6.2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

6.2.1 最高投标限价的工程量应依据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确定,最高投标限价的单价应采用综合单价。

6.2.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客观反映市场真实价格,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6.2.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与对应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或单位工程概算进行对比,出现实质性偏差时应告知委托人进行相应调整。

6.2.4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应符合现行的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 6 的要求。

6.3 清 标

6.3.1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于商务标的清标工作可采用初步分析或详细分析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商务标初步分析和详细分析内容如下:

1 初步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标投标文件有电子文件的,应先检查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 2)将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

3)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填报价格; 4)校核各投标报价,列明各投标报价存在的算术错误,判断其偏差性质; 5)检查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列明存在的错项、漏项、缺项; 6)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重大偏差事项进行核查。

2 详细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在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的基础上,由总报价依次向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 程报价项目展开对比分析;

2)分析报价中的人工工日单价、主要材料设备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消耗量、管理 费或综合费率、利润率的合理性;

3)分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组成的合理性,判断并列出非合理报价和严重 不平衡报价;

4)对于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可按其合价或主要单项费用分析合理性与完整性; 5)分析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计日工等组价的合理性; 6)分析并检查规费项目清单的完整性; 7)分析优惠让利或备选报价; 8)分析投标人自拟商务条款。

6.3.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向委托人出具清标报告。清标报告仅供委托人和评标专家评标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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