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高炉煤气锅炉运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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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停炉后放水

5.4.4.1正常放水:汽包压力将至0.4MPa汽包下壁温度将至80℃以下时,可将炉水放掉。

5.4.4.2带压放水:汽包压力将至0.8MPa将炉水放掉。若放水时汽包下 壁温度超过150℃,应减慢冷却速度,待下壁温度将至150℃以下时,再按规定速度冷却。

5.4.4.3因受热面泄漏停炉,须确定漏点后并达到放水条件后方可进行放水。

5.4.4.4因受热面爆管不能保持汽包水位时可实行带压放水。

6.锅炉机组故障处理

6.1遇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立即停炉

6.1.1锅炉满水即水位达到+300mm时。 6.1.2锅炉缺水即水位达到-300mm时。 6.1.3锅炉爆管,不能维持正常水位时。

6.1.4炉墙发生裂纹并有倒塌危险或烟道损坏无法运行时。 6.1.5所有水位计失灵时。 6.1.6所有仪表电源中断时。 6.1.7锅炉灭火或放炮时。

6.1.8锅炉尾部烟道发生再燃烧,使排烟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 6.1.9锅炉汽包压力升高达到安全门动作压力值而所有安全门都拒 动,且向空排汽打不开时。

6.1.10给水、蒸汽管道破裂,不能维持正常运行时。

6.2遇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申请停炉

6.2.1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及其它承压部件泄漏时。

6.2.2燃烧室内与烟气接触的联箱和管子的绝热材料脱落或炉墙、烟道严重漏风时。

6.2.3锅炉的汽水品质严重低于标准,经调整不能恢复正常时。 6.2.4受热面金属壁温超过允许值,经过调整改变运行方式仍不能降到正常值时。

6.2.5安全门动作,经采取措施不能回座时。 6.2.6锅炉下部水位计全部失灵时。

6.2.7锅炉主要仪表失灵,无法监视主要参数时。

6.3紧急停炉的操作

6.3.1立即手按MFT按钮,并确认气动快关阀已全部关闭,保留一套 吸风机、送风机运行,通风5~10分钟后停止运行。

6.3.2将全部自动改为手动调整,控制汽包水位,解列减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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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联系汽机、电气值班员,根据汽温、汽压减负荷(母管并汽运 行时,应关闭该炉第二道主汽电动门,与蒸汽母管解列,开二道 主汽门前疏水。由邻炉带机运行)。

6.3.4若打闸停机,开启过热器向空排气门,30分钟后关闭(指单机运行)。

6.3.5若尾部烟道再燃烧,吸风机、送风机应立即停止运行,按再燃烧处理。

6.3.6省煤器爆管时,停止上水后,禁止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6.3.7若厂用电全停,将所有转机开关拉到停止位置,并手动关闭给、减温水各手动门和电动门。

6.4锅炉满水

6.4.1现象

6.4.1.1汽包水位高于正常水位。 6.4.1.2高水位报警

6.4.1.3过热蒸汽温度下降 6.4.1.4蒸汽含盐量增大

6.4.1.5严重满水时,蒸汽管道内发生水冲击,法兰处冒汽。

6.4.2原因

6.4.2.1给水自动失灵,给水调整故障。

6.4.2.2运行人员对水位监视不够或误开给水门。 6.4.2.3水位计失灵造成误判断。

6.4.2.4锅炉负荷突然变化或给水压力突然升高。

6.4.3处理

6.4.3.1当汽包水位高,但未达到紧急停炉条件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对照蒸汽、给水的流量,汽包压力与给水压力,以及对照上下部水 位计,并冲洗就地水位计,证实水位正确性。

6.4.3.2确认水位高,应解列给水自动,减少给水流量。

6.4.3.3若水位继续升高,必要时开启事故放水门,待正常后关闭,并及时汇报值长。

6.4.3.4当水位达到+300mm时,通知汽机、电气值班员,紧急停炉(母管并列运行时,关闭去机侧主汽门),同时汇报班、值长。停止上水,全开事故放水门,解列减温器,开过热器疏水门并通知机侧开蒸汽管道疏水门,待水位恢复正常后,炉重新点火。

6.4.3.5若水位不明,应紧急停炉,然后再叫水,证实满水后,将水位恢复正常后再点火。

6.5锅炉缺水

6.5.1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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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1汽包水位低于正常水位。

6.5.1.2各水位计指示往负方向发展或负到头,低水位Ⅰ值、Ⅱ值光字 牌亮,音响报警。

6.5.1.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水管泄漏除外)。 6.5.1.4严重时,主汽温度升高。

6.5.2原因

6.5.2.1给水自动失灵,给水门故障。 6.5.2.2运行人员对水位监视不够。 6.5.2.3误判断造成误操作。

6.5.2.4锅炉排污量过大或排污管道阀门泄漏。

6.5.3处理

6.5.3.1当锅炉汽压及给水压力正常,而锅筒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时(一 般-50mm),应采取下列措施:对照汽、水流量,汽包压力与给水压 力,必要时对照上下部水位计,以证实水位是否真实。 6.5.3.2确认水位低时,解列给水自动,增加给水流量。

6.5.3.3若此时正在排污或放水,应立即停止进行。经加大给水调节门开度,仍然不能满足时,可投备用给水管路;给水压力低时,可启动备用给水泵,同时降低蒸汽压力(单机运行时)。

6.5.3.4当水位低至-300mm时,通知汽机、电气及邻炉,紧急停炉,汇 报班长、值长。解列减温器及所有给水门、去机侧主汽门。

6.5.3.5若为轻微缺水,可缓慢补水至正常水位后,锅炉重新点火。 6.5.3.6若严重缺水,应汇报值长,请示总工程师决定上水时间。

6.6锅炉水位不明

6.6.1现象

上下部水位计都无法判明当时汽包水位高低。 6.6.2原因

6.6.2.1水位计失灵。

6.6.2.2水位过高或过低,水位计故障。

6.6.3处理

6.6.3.1立即停炉,停止向炉上水,然后开始叫水。 1.全关汽门、水侧门。

2.缓慢开启放水门,若水位从上部出现,下部消失,为满水;无水位出现为缺水。

6.6.3.2汽包满水叫水法: 1.全关水门,半关汽门。

2.缓慢开启放水门,视其水位是否出现,当水位从上部出现,下部消失,则为轻微满水;若无水位出现或有连续水流流动时为严重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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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3汽包叫缺水法: 1.半关水门,全关汽门。

2.开启放水门,使水管得到冲洗。

3.缓慢关闭放水门,视其水位出现情况,有水位出现为轻微缺水,无水位出现为严重缺水。根据叫水结果,按上述减满水处理。

6.7汽水共腾

6.7.1现象

6.7.1.1汽包水位剧烈波动,水位计指示摆动大。

6.7.1.2主蒸汽温度急剧下降,蒸汽管道发生水冲击。

6.7.1.3饱和蒸汽与炉水含盐量大,导电度大,汽封冒白汽。

6.7.2原因

6.7.2.1给水或炉水质量不合格。 6.7.2.2加药过多使炉水悬浮物多。 6.7.2.3没有按规定进行排污。

6.7.2.4炉水在极限浓度,负荷骤增,水位调节不稳。

6.7.3处理

6.7.3.1降低锅炉出力,并保持稳定,及时汇报班长、值长。

6.7.3.2根据水位计水位高低信号,参照汽水流量,保持低水位运行(-50mm左右)。

6.7.3.3停止加药,开大连续排污门,通过定排及事故放水加强换水,并注意水位变化。

6.7.3.4若汽温下降较快,则解列减温器,开启集汽联箱疏水门及机侧 管道疏水门,控制好汽温。

6.7.3.5加强化学对炉水分析,改善炉水品质。 6.7.2.6炉水品质不合格前,不得加负荷。

6.8汽包水位计损坏及照明故障

6.8.1现象

6.8.1.1水位计有漏泄声,严重时漏汽、漏水。 6.8.1.2水位计照明消失,看不见水位。

6.8.2原因

6.8.2.1水位计法兰漏泄。 6.8.2.2双色云母片损坏。

6.8.2.3结合面不严,一、二次门盘根漏泄。 6.8.2.4电源故障或灯泡损坏。

6.8.3处理

6.8.3.1解列损坏水位计,监视其他水位计,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 6.8.3.2加强上下部水位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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