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最标准最规范版本)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保证合同(最标准最规范版本)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3 若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乙方对甲方应当支付的款项有权在甲方开立于华夏银行任何营业机构的账户中直接划收。乙方在甲方账户中划收款项时,账户中的币种与主债权币种不同的,按划收当天乙方公布的牌价折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 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人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3 若本合同项下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合同》,甲方确认,在开证申请人和乙方同意修改信用证时,若修改后信用证项下的金额(该金额不包括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有关费用)不超过主合同约定的信用证项下的开证金额和溢装金额之和时,无论信用证的金额和其他条款如何变化,上述修改均视为已经得到甲方事先同意,本保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4

□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11.3 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 本合同甲方 相同。

11.5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 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 5

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