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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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的绝密级别和机密级别的事项须长期保密。

第三节

员工考勤管理

第五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上下班按规定严

格实行登记、指纹打卡或其他考勤方法。

第五十二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五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

旷工人员, 将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登记, 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作 为扣罚工资、奖金的依据。

第五十四条

所有员工须严格按公司相关请、 销假制度执行考勤

管理。

第五十五条

员工考勤处理规定

1-2 天的,每天按 2 天工资扣发,并给 3 天至 5 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取消

1、员工旷工处理:旷工

予警告处分;员工连续旷工

半年内的所有奖金, 并给予记过处分; 员工连续旷工 6 天至 10 天的, 扣发 1 个月的工资,取消全年度的奖金,并给予记大过处分;全年累

计旷工 11 天至 14 天的,扣发 1 个月的工资并予以解聘。

2 、员工上班时间禁止外出办私事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

当天按旷工处理。

3 、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

3 次按旷工 1 天处理。

4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等,必 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病假在

1 个月以内的,均按当

年工资标准的 80%发放;病假在 1 个月以上 2 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

准发放: 1 年工龄的发 60%,2 年工龄发 70%, 3 年工龄发 80%,4 年

工龄发 90%,5 年及以上工龄发 100%;病假超过 2 个月的,从第三个

月起按下列标准发放: 1 年工龄发 50%, 2 年工龄发 60%,3 年工龄发

70%,4 年工龄发 80%, 5 年工龄发 90%;病假超过 6 个月的,从第七

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

5 年的发 50%,工龄 5 年以上的发

80%;病假超过 12 个月的,停发工资并劝其离职。

6 、员工经批准加班工作的,按相关规定补休或计算加班工资。

第五十六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综合部进行监督、检查。各部

公司将给予部门负责人

门负责人对下属人员的考勤凡有徇私舞弊的, 严肃处理。

第四节

车辆管理

第五十七条 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调度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需建立车辆档案,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

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 由具体使用人进行验证签字, 经综合部

和财务部联合审查后方可报销行车费用。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管理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自

行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其主管,更不得带病出车。

3、公司车辆既有部门使用,又有公司统一调度使用时,各部门

应顾全大局,听从综合部的调度安排。

4、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

外过夜。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均须减速行驶,严禁在非停放区域停放,

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进入生产场地及库房。

5、公司车辆因责任人保管不善造成被盗、损坏的,由相关责任

人承担赔偿责任。

6、因公司业务需要,将员工私车阶段性征作公用的,由公司总

经理拟定费用承担方案, 提请董事会批准同意, 由综合部做好日常使

用登记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出差迎送;

2、公司职工上下班接送;

3、其他紧急和特殊需要用车。

第五十九条 车辆使用流程

公司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公司各部门人员用车须填写用车申

请单,经部门主管、综合部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派车主管调度统一

安排。

1、填写用车申请单;

2、用车部门主管审核;

3、综合部经理核准;

4、行车司机验单,按派车单上记录批准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出

车;

5、用车完毕后司机填写行车日志,用车人确认后交回车辆主管

部门。

第六十条 车辆保养与修理及证照审验

1、公司车辆按规定行驶到一定里程时,由综合部送到公司指定

修理厂家定期进行保养。

2、每星期由车辆保管人员负责对车辆清洗一次。

3、车辆保管人员应随时保持车辆性能完好和车内清洁卫生。

4、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审验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第六十一条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

负担:

( 1)无照驾驶;

(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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