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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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县级工作年”活动。全面推进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全面提高我省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整体水平,县(市)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是关键、是基础。按照省厅部署,2007-2009三年是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县级工作年”,从前两年的工作成效看,各地对城建、房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得到了明显提高,工作主动性得到了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和业务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建档案有偿技术咨询服务和房地产权属档案证明服务机制得到了逐步建立,收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今年,要继续以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为手段,深入推进“县级工作年”的开展。各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薄弱县(市)督导和业务技术上的支持力度,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组织各县(市)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引导和推动县级城建房产档案工作快速发展。

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维护档案安全。目前,在多数县(市)和个别设区市城建、房产档案管理部门馆库建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全省城建、房产档案机构还没有一个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的档案专用馆库,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推进我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和整体水平提高的严重障碍,必须下决心尽快予以解决。各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对新建专用馆库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利用新建或改扩建办公楼的时机,大力改善档案馆库条件,保证档案工作有足够场地空间,增强防火、抗震能力,改变档案库房狭小或功能不全的现状。要加大资金投

入,强化档案馆库内部管理和配套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按照档案保管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高温等“八防”要求,配备必要的密集架、空调机、消毒机、计算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要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不得造成档案资源流失、遗失,档案信息泄密、丢失,档案载体损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与兄弟省市特别是与发达地区比较,我省城建、房产档案馆(室)的基础业务工作还相对薄弱,全省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达到省三级以上标准的仅有45家,仅占25%。加强基础业务基础工作,总体要求是要按照省厅《江西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和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内容的要求,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改变手工管理方式,建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一项一项抓落实。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力争再用三年时间,到2012年全省城建、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单位达到60%以上(即140家以上达标)。各级房管局要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单位和先进单位”的,房产档案规范化管理一定要先达标,对此,各设区市一定要加大宣传和督导力度。2004年底以前晋升城建档案目标管理的达标单位,到今年底已满5年,根据有关规定,省厅将在年底对这些达标单位进行复检换证,请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队伍,是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需要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不断努力。一方面,省厅今年将继续对各市县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培训和继续教育,还将组织举办《建筑工程资料编制规程》宣贯培训班,希望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另一方面,各设区市要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组织举办本地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去年全省有7个设区市举办了此类持证上岗培训,今年南昌、赣州、鹰潭、萍乡等市也要积极组织开展上岗培训工作。

(五)开展城建房产档案工作执法调研,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今年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调查研究年”,并联合档案行政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同时,还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加强执法调查研究。为此,省厅已联合省档案局下发了文件,准备7-8月开展城建、房产档案工作联合执法调研。请各设区市尽快转发文件,积极布置准备,并以此为契机,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技档案工作条例》、《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把城建、房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到实处。重点要加快城市地下管线

工程档案和各类开发区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研究和制定,抓紧制定或修订当地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把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充分纳入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中,注意把城建、房产档案工作与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有机结合,一并部署、一并考核。

二是要强化城建档案执法检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切实维护依法收集城建档案的权威。

三是加强宣传,主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搞好城建、房产档案工作,离不开建设、规划、房地产、市政公用等主管部门和机构编制、物价、财政、法制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需要得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事关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前途命运的大事,各级城建、房产档案管理机构不仅要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更要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加强宣传、加强沟通、加强协调,争取得到更多支持和帮助,为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六)研究城建房产档案工作新情况,加大专业委员会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学术交流

城乡建设档案专业委员会是城乡建设档案行业管理的参谋助手、桥梁纽带。新一届专委会要认真总结上一届专委会工作经验,解放思想,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依靠这个阵地,认真做好服务于政府、服务于行业、服务于会员、服

务于社会的工作。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宣传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普及城乡建设档案知识,提高城乡建设档案意识,扩大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影响。积极组织开展业务研讨和学术理论研究,建立学术研究团队,利用研讨会、交流会、学术考察、论文评选等形式,对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业务规范、政策措施、信息化建设以及城乡建设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工作,努力推动我省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更上一层楼。

同志们,2009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希望各地按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谋划部署好今年的城乡建设档案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城乡建设档案各项工作,为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和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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