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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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

权基准(第三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吉卫法规发[2014]1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18 【实施日期】2014.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批)》的通知

(吉卫法规发〔2014〕11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平、公正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吉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批)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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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附件:

吉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三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序号 1 法律条款 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细化 行政处罚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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