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饭注册美国公司介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醒醒饭注册美国公司介绍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所以到底缴税多少,不是由个人的全年总收入决定,而是由需要缴税的收入决定。报税的技巧就在于利用国税局的各种规定,找出最适合自己的填报法,以使各种不需缴税的收入最大,这样就可少缴不少税款。在美国,有许多书籍专门介绍合法少缴税的方法。有兴趣的读者,不妨阅读一下,掌握报税的技巧。此外,还有专门的报税公司,为不愿费神填表的纳税人服务。一般而言,这些报税公司都知道如何少缴税。大略上,常用的少缴税方法有:把存款存入免税的共同基金账户,利息可免税;房地产贷款利息亦可免税;普通退休基金则可推迟缴税。此外,逐项减免条款(Itemised Deduction)也有许多学问可做,不少开销都可列入其中,如慈善捐款、意外事故、被盗损失、旅行花费等等。甚至雇自己子女作家务,付给他们的工资,也可减少你需要纳税的收入。总之,诚实申报固然是你的义务,但在合法范围内,节税和避税也是你应享有的权益。

报税时,应仔细阅读税表及有关规定。填好税表后,要仔细核对是否有误,并附上相关资料,以免日后补寄。最后,务必将一切表格及所附文件一一复印,并妥善保存至少五年,以防国税局缉查。报税程序,应是先填报联邦税表,得出需缴税收入后,再据此填报州税表。一切都填好之后,应于日四月十五日前寄出,无任何收入的则可在六月十五日前寄出。原则上,越早申报越好,早申报可早退税,迟申报则被罚款。 最后要特别指出的是,持F和J签证的学生和访问学者,不包括他们的家属,在理论上都属非居住外国人,不需缴纳社会安全税,但许多雇主在发薪时却预扣下社会安全税。遇到这种情况,应及时与雇主联系,让其发还所扣款项。若雇主没有退还社会安全税,年终报税时则需填一份843表,同你的1040NR表一起寄给国税局,即可从国税局要回被扣除的社会安全税。但如果你与全家合填1040 或1040A表,就无法要回这笔税了。

美国主要的商业组织形式

美国主要的商业组织形式

在美国做生意的第一步就是要确定自己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商业组织形式来经营。一般常见的形式有独资经营Sole Proprietorship, 一般合伙人General Partnership, 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ship, 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等。以下我们对这些形式的主要特点一一加以介绍。 独资经营Sole Proprietorship :是指一个人拥有并经营的生意,不需要向州政府申请注册,但一般要向所在县登记生意名称并且向所在的城市申请营业执照。其特点是所有者无限责任,即所有者的个人财产也须对经营中产生的债务,法律责任等负责。此类形式一般适用于风险小的小本生意。好处是所有者只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不像其它形式(如LLC,CORPORATION)需要准备太多的法律文件。

一般合伙人General Partnership: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共同拥有经营的生意,可以选择不向州政府注册,但一般要向所在县登记生意名称并且向所在的城市申请营业执照。这种形式虽然不需要正式的书面合伙人合同就可以建立,比如可能是合伙人之间口头的协议后握握手就可能建立了合伙人的关系,但是安全起见最好还是有一份详细的书面协议。一般合伙人中的每一个合伙人都要对经营中产生的债务,法律责任等负有无限的个人责任,即使是其它的合伙人做出的错误的决定。此外,一般合伙人中的合伙人也只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ship:此类形式中一般包括两种合伙人,一是有限责任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不能参与经营管理;一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 Partner,负责经营管理,但是负有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只对自己投入的部分负责,所以是有限的责任,除非他们参与了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中的两种合伙人也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分为两种:C Corporation 和 S Corporation。通常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都是C Corporation,所有者是各个股东,股东选举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再指定管理人员来管理公司。一般来说,股东只是承担有限的个人责任,公司的负债或法律责任不会影响股东的个人财产,有限责任是成立Corporation的最大的好处。当然,并不是单单注册了一个公司就一定能够避免个人的无限责任,有些情形下,法官也会认为成立公司只是为了逃避责任,比如从事的是非法的行为,公司日常运作极不规范等,这样的话公司也不能保护个人的财产了。所以,哪怕只是一个人的公司,也需要按照法

律规范来运作,。C Corporation的一个劣势是双重征税,就是公司的利润要收一次税,股东的收入又要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还有一种股份有限公司称作S Corporation,好处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但是S Corporation只能有不超过75个股东,并且股东须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另外在发行股票的种类等方面S Corporation也有一定的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简称为LLC,在美国最早出现在1977年,但是到90年代才开始兴起。LLC兼有合伙人和股份公司的特点。在联邦税收方面,LLC可以选择类似合伙人的方式只缴一种税,也可以选择像股份公司一样双重纳税。LLC的所有人也只是承担有限的个人责任。LLC的不足是该形式相对来说比较新,而美国是案例法的国家,在有关LLC诉讼方面没有太多的判例好遵循。当然,LLC和CORPORATION 是可以相互转换的,但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申请。

美国加州投资成立公司事项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司设立

(1) 外国或外州公司须先向加州州务卿办公室(Secretary of State\)办理代理人及营业住所之登记。此外,外国公司尚须提出其国家政府机构所出具的「营业良好证明」(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州务卿办公室通常在二、三周内即会批准。

须缴交申请费及每年缴纳最低营业权税(Franchise Tax)。

(2) 加州就业发展局(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负责提供与就业有关的信息,协助雇主招聘合格员工。按加州所得税法及失业保险条例之规定,每一公司均须向就业发展局办理登记。

(3) 在加州开设办事处之程序如下:

a. 向州务卿办公室 (SECRETARY OF STATE\)申请设立许可:

依据其它州或国家法律及规例设立之公司,须向州务卿申请外国公司之声明及指定表(STATEMENT AND DESIGNATION BY FOREIGN CORPORATION),并确认该公司在加州之代表人及主要办事处地点。

外国公司须提出其表现良好证书(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以表示此公司在其国家有良好表现,此证书须向所在国的有关单位取得,并以英文表达。在收到外国公司的声明及指定表格以后,州务卿办公室约需六至八周时间核发资格符合证书(CERTIFICATE OF QUALIFICATION)。

外国公司每年须提出外国公司声明(STATEMENT BY FOREIGN CORPORATION),并缴付三五○美元之申请费及至少八百美元之特权税至州务卿办公室,获准设立之外国公司须逐年报税,因加州税法复杂且执行严格,故于准备申报税款时,应寻求详细明确之协助。

b. 申请公司名称:公司应于成立前向州务卿办事处询问并肯定该名称之可行性,若该名称与其它已登记名称重复时,应注册为假定商务名称。假定商务名称声明(FICTITIONS BUSINESS NAME STATEMENT)须交给注册申请人主要商务所在郡之办事员,另注册申请人须在卅天内将该声明刊登于郡内通行之报纸,每周刊登乙次,连续刊登四星期,并提出刊登具结书(AFFIDAVIT)予郡办事员。

c. 申请地方执照与营业许可(FILING FOR LOCAL LICENCES AND PERMITS):在各郡及城市个别地区

开办商务需有执照,建筑物的使用亦需执照。商务执照费用因地区而异,可能统一收费(FLAT RATE)或根据营业值之百分比及各种因素组合而定,另公司亦须缴纳动产税并向郡的税务机构注册。

d. 申请商标或服务标志:公司须向州务卿办公室申请注册其商标及服务标志,递呈商标及服务标志注册表(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 AND SERVICE MARK)。有关此方面之规则甚为复杂,须特别加以注意。

e. 申报加州交易及使用税(FILING FOR CALIFORNIA SALES AND USE TAX):依据交易及使用税法,每一有形动产的销售,须向加州平等委员会申请销售商许可证。若动产拥有权及所在地变更时则须重行申请,申请销售商许可证须填报申请单(APPLICATION FOR A SELLER\A RETAILER),并附缴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声明(STATEMENT OF FINANCIAL CONDITION),通过平等委员会之审核后,将发给许可证以张贴于每一商业营运处所。

f. 加州就业发展局之简介:加州就业发展局(CALIFORNIA 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负责提供与就业有关之信息,帮助雇主觅得合格合适的员工。按加州所得税法及失业保险条例,每一公司均须向就业发展局登记,该局并提供有关税额扣缴、保险、分担金等广泛信息。

g. 申请美国签证:所有外国投资者须向美国驻外使领馆申请适当之签证,签证种类计分为四类:

● 暂时商务观光签证(B-1)(TEMPORARY VISITOR FOR BUSINESS)此为最易获得签发的签证,适用于短期来美处理商务之人士,有效期间长短视持有签证人士的国家与美国之互惠关系而定,通常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停留时间。

● 条约商人与条约投资人签证(E-1/E-2)(TREATY TRADER AND TREATY INVESTOR)。该外国人须为条约签订国的公民,并为受雇人员,职位亦须为管理、执行阶层或特定专业知识领域。

● 美国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证 (L-1)(INTRA-COMPANY TRANSFER)。此类签证为发给跨国公司的美国分公司受雇人员的入境美国以继续为同一公司服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证。

● 1990年通过之移民条例规定移民局(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可给予投资者,永久居留身份。但要件为最低投资额为100万美元,且在新企业中至少提供美国人士十员工作名额;在乡村或经济较不发达之地域投资,最低投资额可为五十万美元。另投资者须于两年内建立其投资本身的经营持续性,才可保持其永久居留权。

美国加州对外贸易区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对外贸易区:

加州有十个对外贸易区,分别为Oakland (Bay Area);San Francisco (Bay Area);San Jose (Bay Area);Shafter (Central Valley/ Sierra);Palmdale (Inland Empire);Long Beach (Los Angeles);Los Angeles (Los Angeles);Port Heuneme (Los Angeles);West Sacramento (Sacramento);San Diego (San Diego)。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对外国人投资限制:加州并无对外国人投资限制的规定。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投资主管机关或相关服务单位

Office of Foreign Investment

California Trade and Commerce Agency 801 K Street, Suite 1936 Sacramento, CA 95814 Tel: (916)327-5797 Fax: (916)322-3401

E-mail: ofi@commerce.ca.gov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其它有关主管贸易投资的有以下机构: CALIFORNIA WORLD TRADE COMMISSION (WTC) Headquarters and Office of Policy and Research 801 K Street, Suite 1700 Sacramento, CA 95814-3520

CALIFORNIA EXPORT FINANCE OFFICE (CEFO) 6 Centerpointe Drive, Suite 760 La Palma, CA 90623-1081

Tel:(714)562-5529 Fax:(714)562-5530

CALIFORNIA OFFICE OF EXPORT DEVELOPMENT (OED) One World Trade Center, Suite 990 Long Beach, CA 90831-0990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地区性投资服务单位 Los Angeles Economic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South Flower St., 32nd Floor Los Angeles, CA 90071 Tel: (213)236-4810 Fax: (213)622-7100

San Diego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401 B Street, Suite 1100 San Diego, CA 92101 Tel: (619)234-8484 Fax:(619)234-1935

另有主管对墨西哥贸易投资事务的机构: OFFICE OF CALIFORNIA-MEXICO AFFAIRS 750 B Street, Suite 1830 San Diego, CA 92101 Tel:(619)237-6627 Fax:(619)237-6630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