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关于月份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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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3补风巷风门无开关传感器及11094风巷风门无传感器复查时未整改。)

机电副矿长廖建春处罚200元;(本次检查架空乘人装置急停拉线多处未恢复,急停保护未投入使用。)

矿长曾庆余、书记周甲庚及安全副矿长蔡耀,对3月5日公司检查隐患及11096采面瓦斯超限处置整改督促不力,各处罚200元;

驻矿安监站长刘操对安全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处罚200元。 晋家冲煤矿:

总工程师李绍斌处罚400元;(①3月6日公司检查,2月份上报抽放钻孔区域抽放孔设计不规范复查时未整改;②3月14日公司检查,11114底板瓦斯巷4-5#钻场钻孔未联抽,迎头遇13#煤复查时未整改。)

防突副矿长高宗果处罚200元;(3月6日公司检查,11113底板瓦斯巷部分钻孔未封孔、抽放,引起瓦斯超限复查时未整改。)

机电副矿长帅常姣处罚2800元;(①本次检查十一处电气失爆及两处开关综合保护器短接失效;②3月6日公司检查,副井架空人车急停拉线不起作用复查时未整改。)

书记谢建长(分管生产)处罚200元;(3月14日公司检查11131补风巷净断面不足复查时未整改。)

矿长肖阳、安全副矿长刘剑彪,对3月6日及14日公司检查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各处罚500元;

驻矿安监站长刘伯军对安全隐患整改和电气失爆监管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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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不力,处罚1000元。

保华煤矿:

总工程师王翔处罚800元;(3月8日公司检查:①11144风巷局部通风管理差复查时未整改;②1610石门密闭漏风复查时未整改;③11141机巷石门风门无开关传感器复查时未整改;④矿井专项防突设计未上报公司审批复查时未整改。)

生产副矿长李增亮处罚200元;(3月8日公司检查,11141采面上下出口“四对八梁”未按要求架设复查时未整改。)

矿长伍先文、书记王铁林(分管安全),对3月8日公司检查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各处罚500元。

丰胜煤矿:

机电副矿长袁明喜处罚200元;(2月22日公司检查,一偏口到三偏口人车无急停拉线复查时未整改。)

矿长刘爱军、安全副矿长汤文,对2月22日公司检查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各处罚100元。

黔源煤矿:

总工程师梁建明处罚200元;(3月1日公司检查,11123切眼中部转弯处有淋水,巷道高度不够复查时未整改。)

生产副矿长黄庆勇处罚400元;(3月1日公司检查:①11076采面机、风巷超前支护不足复查时未整改;②掩护支架风巷无压架复查时未整改。)

机电副矿长刘建华处罚50元;(本次检查井下电机车长期不使用前后照明灯。)

矿长李顺华、书记刘思美(分管安全),对3月1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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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各处罚300元。

下河坝煤矿:

总工程师高泳处罚200元;(3月2日公司检查,110南大巷修理瓦斯探头落后工作面12m复查时未整改。)

机电副矿长刘湘鸣处罚800元;(本次检查两处电气失爆及两处电煤钻综保无任何保护作用。)

矿长曹立新、书记江文府及安全副矿长唐皓,对3月2日公司检查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各处罚1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各矿对此次安全大检查查处的隐患和问题(详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要彻底进行整改,逐条落实到人,由矿长全面负责,驻矿安监站长督促落实。公司将组织复查,对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处罚分管领导200元/条,另对矿长、书记、安全副矿长及驻矿安监站长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联责处罚。

(二)矿井在对此次检查的隐患进行整改的同时,要进一步发现和排查治理其它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务必消除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矿井领导下井带班管理,切实抓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防突及瓦斯超限管理。要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岩巷掘进防误穿煤层规定》、《瓦斯超限调度处置规定》及地方政府的瓦斯治理相关文件做好防突及瓦斯超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瓦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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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原则,认真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加强岩巷掘进地质预测预报及瓦斯超限管理基础工作,防范瓦斯事故。

(四)矿井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资料专项整治月活动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公司四月初将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基础资料专项检查及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将严格按文件规定奖罚到位。

(五)本次安全大检查的罚款,由安全监管部开具罚款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公司财务资产部,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进公司安全奖励基金。

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1日

抄送:公司领导。 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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