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社会史复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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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社会史复习指导(09历史)

一、简述题

1、社会史研究中“碎片化”现象。 “碎化”、“碎片化”。 社会史研究“碎化”或“碎片化”,主要还是其研究对象和选题的琐碎罢了。社会史研究中出现“碎化”的现象,其实与其学科的特性密切相关,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研究过程中自然而然的现象。复兴最初的中国社会史,无论“专史说”还是“通史说”,都在强调一种全面的历史或总体的历史。于是乎,人口、婚姻、家庭、宗族、城市、农村、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节庆习俗、教育赡养、自然灾害、会党土匪、宗教信仰等均被纳入社会史研究的视野。具有新史学色彩的社会史研究大大地超越了传统史学的研究领域,一时间给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之感。正是在这样一种复兴初期扩展领域和“占领地盘”的过程中,1990年代初期,即有学者批评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碎化”,好像社会史学科也是一个杂物筐,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面装。研究者如何在自然的“碎化”过程中自觉地避免“碎片化”,依我之见,还是要回到总体史的路子上来,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总体史。只有如此,才可能使社会史研究真正摆脱“碎片化”的境地。社会史意义上的总体史并不简单的就是要追求研究对象上的五花八门、包罗万象甚至是越多样化越好、越琐细化越好,也不是单个 社会要素连续相加重叠的混合体,而是一种多种结构要素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多层次的统一体。只要我们“保持总体化的眼光”,进行多学科的交流对话,勇于和善于在具体研究中用整体的、普遍联系的唯物史观,再小的研究题目、再小的区域研究也不会被人讥讽为“碎片 化”。

2、社会史研究中“进村找庙,进庙找碑”的问题 “进村找庙,进庙找碑”。 19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史研究出现了从整体社会史到区域社会史的学术转向。区域社会史研究的兴盛固然受到了“中国中心观”、“区位市场体系”、“国家与社会”等西方史学思潮的影响,但社会学、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理论和方法更为其提供了直接的学术资源。“华南学派”的历史人类学,其研究特色主要是在历史学为本位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收人类学的理论方法,从“历史与田野”的视角进行区域社会史研究。或者说,他们注重共时性结构和历时性过程的结合,在把握历史脉络的基础上,从过去如何造成现在、过去的建构如何诠释现在的问题意识为出发点,以宗族、绅士、族群认同、械斗等为切入点,研究华南地区作为特定的地域社会在历史长河中是如何逐步纳入国家的过程及其复杂的生成关系的。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意识,他们的研究对象大都选择在基层与乡村,凸显了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路径,所以对村庄及庙宇的田野考察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杨念群教授曾将此形象地描述为“进村找庙,进庙找碑”。在我看来,这样的描述一方面表达了“华南学派”进行区域历史研究的特色;另一方面又似乎在提醒我们不能只是一头钻进村庙而不顾外面的世界。社会史的田野调查还是要以历史学为本位,人类学倚重参与观察和口述资料,历史学则强调在参与观察的过程中对地域历史的体验、感觉和文本资料的搜集。我们也可以将这看作是人类学的田野调查与社会史的田野调查的差别所在。

3、社会史研究中的区域失衡问题

区域失衡问题。区域社会史成为了社会史研究的主流走向。近年来,区域社会史研究相关成果不断涌现,其中尤以江南、华南和华北地区的研究成果为最多,福建、四川等地的研究成果也不在少数。这种格局的形成,既与这些地区较早具备诸多优势学术要素有关,也与国际汉学界长期重视与研究这些地区有关。这些地区,我们不妨称之为社会史研究的“优势区域”———成果积淀深厚、研究力量雄厚、主流学者云集、资料发掘充分、视点广泛、视

域开阔、学术对话频繁。在这种学术发展态势下,这些区域的社会史研究,形成了一种良性的循环,促成其优势格局的不断深化。这种状况一方面反映了中国社会史的发展成就,另一方面又不断推动中国社会史的快速发展,并有助于中国社会史建构与国际学术界对话的学术平台。然而,区域社会史的研究,在研究对象上,始终存在着区域之间极不平衡的状况。与“优势区域”研究的门庭若市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弱势区域”研究的门可罗雀、稀疏冷清。“弱势区域”并非指无人问津的区域,而是指学术界关注严重不足,主流学术群体鲜有涉猎,学术成果虽近年有渐增之势,但或为处女之作,或为单篇独章,缺乏后续的关联研究成果,且尚存诸多未及开垦的领域和专题。由于缺乏更多学人的参与研究,自然也少有对话的氛围。“弱势区域”的研究处于近乎边缘化的状态,与“优势区域”比较,它有着更大的空间范围。换言之,在大面积的“弱势区域”范围里,内含着更多的社会复杂性,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应当存在着与“优势区域”不同的典型意义。

4、1991—2000年近代社会史研究的主要特点

第一,在研究时段上,大多选取了变化剧烈的近代社会作为研究对象,近代社会史在中国社会史复兴与研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第二,在社会史理论的思考和建构中,更多地借鉴和运用了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反映了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起步之初广大学者的共识,但是它的社会学化倾向又说明,这一时期社会史学方法论上的单调性、依附性。

第三,近代社会史理论构架虽有分歧和特点各异,但从总体理论构筑上却有惊人的相似处或相近性。首先,都是以“社会”来观照内容,并把近代社会史析分为三个方面,并赋予其具体的内容。其次,都是从历史上的社会(横断面)而不是从社会的历史(纵剖面)来确定整体的理论体系。对此,我称之为“三板块结构”,即近代中国社会嬗替变迁的总体历史进程,在“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意识”(以下称其为“三板块”结构)的“社会学化”理论体系中根本无法凸现,导致社会史变为了“社会学”。这等于是从三个侧面表现的历史的社会,而不是“社会的历史”。

5、目前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特点

中国城市化的主要特点。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产生了一些新的城市发展格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间的竞争成为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驱动力。城市化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过去30年地区间的竞争有效促进了经济增长,未来5-10年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力也将主要来自于城市间的竞争。

第二,在大中城市加快发展的同时已呈现大城市群、城镇化、省直管县等齐头并进的新格局。2008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辽中南、山东半岛和海峡两岸六大城市群已经成形,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2.38%,人口占全国22. 3%;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持续稳定发展,全国城镇人口已达6.067亿人。

第三,东部和中西部城市化将全面推进,且重点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2008年,全国城市化 率为45.7%,其中东部地区为55.15%,中部和西部地区仅为39. 41%和36. 96%,中西部地区城 市化的发展空间巨大。例如,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为代表的中部六大城市群正在全面推进;成都、重庆等西部城市群的发展,将成为连接东部地区与世界其他地区的重要接口。

第四,与城市化进程相对应,中国城市环境质量变化也呈现阶段性特征。20世纪80年代,流经城市的河段受到污染,如辽宁本溪的太子河、江苏徐州的奎河、上海的苏州河等,夏季出现河水黑臭现象;到20世纪90年代,80%的城市河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当时环境保护公报常见的表述是,我国环境质量局部有改善,总体在恶化,并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由东部向中

西部地区转移。城市大气环境污染则表现为尘污染、煤烟型污染、流动源污染等。值得肯定的是,目前我国的一些大城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已经明显好转,如北京、上海、南宁、贵阳等。

6、改革开放前,我国工业化的主要教训。

第一,由于对当时形势判断失误,使中国工业化长期处于战争影响下,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片面发展,轻工业发展迟缓,工业经济结构失调。

第二,片面强调地区经济发展平衡性,没有将资源合理配置在最有效的地区、部门和行业中。

第三,工业建设中,过于强调速度,没有注重质量。

第四,工业建设追求小而全,大而全,形成遍地开花,浪费资源和能源,不利于地区和企业的分工协作,严重影响经济效益。

第五,工业建设是以剥夺农民,牺牲农业为代价,形成中国经济结构中的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二元性结构特征。

7、近代中国宗族发展和变迁的主要特征。

一是宗族的组织原则趋向民主化。在一些宗族中出现了宗族议事会,这就削弱了族长的权力和宗族的宗法色彩,使宗族的管理有一些民主化倾向。例如广西容县陈氏宗族,其宗祠管理机构由以下设置组成:董事一人,主祭一人,执事一人。在这样的体制下,族长的权力受到其他宗族官员的制约,权限相对较少,族务处理较具民主性,族长权力与地位向“名誉型”发展。

二是族规族约中添设新内容。民国时期撰写或修订的族谱除包含传统的内容以外又纳入了一些具有浓郁时代气息的成分。如工农商皆本的思想开始在族约族规中体现。湖南益阳熊氏在《家训》中声称:“子孙或读书,或务家,或商贾技巧,诚能奋发有为,则无有读不成的书,粪不肥的田,作不得的生意,学不就的技艺。所谓功崇惟志,业广惟勤”。○18荥阳郑氏在族规中自称:“内以正心齐家,外以农商富国”○19,同时族谱中也反映出资产阶级思想开始与宗族意识碰撞、协调并接轨。

三是血缘原则的突破与社会功能的强化。民国时期,血缘原则的突破主要发生在移民社会,集中体现在台湾移民的宗族社群中,有的宗族任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员为族长,地缘关系也成为形成各种宗亲组织的条件。同时随着封建王朝的颠覆,宗族的政治功能日益弱化,社会功能成为宗族活动的主要领域。宗族功能的社会化是近代中国农村宗族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8、南京民国时期复兴保甲制度和组织的直接原因。

其一是“现代性”的警察制在乡村社会的顿挫。在20世纪初期现代化制度变革过程中,警察制的推行仅限于通都大邑和城市社区,“由于经费短缺,许多乡村的警察有名无实,甚至停办”。以“经费拟由警董自筹,各乡村多由原来看青费、支更费支出,警员也由乡村自募”的虚应故事的办法来推行乡村警察,断难长久,“实践证明这种办法往往行不通”。由于“新政”推行导致经费开支日益增大,各省遂不断加征新的捐税以开辟新的财路。“查各省现行之警察费用,皆取决于商款、拨以会款及加以各种杂税,无一定收之法。”民国时期乡村经济更形困厄,仅仅依凭附着于土地之上小农的赋税和杂捐的苛征,断难维持现代性权力机构的庞大开支。因而,进入民国以后,“各村巡警基本上被取消”,“现代性”的警察制度受到乡村社会生活情状的制约遂悄然消逝。

其二是革命运动在农村的发展所造成的对国民党政府的威胁。民国时期中国乡村社会危机日益加深,“大江南北,迭遭水灾,农村生计艰难,秩序遂多不能安定”,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依凭农村建立自己的革命根据地,并逐步发展壮大,构成了对国民党政权的威胁。

面对所谓“十数年来,我国全社会??农村经济已将破产”和“赤焰猖狂,江西为烈”之紧迫形势,蒋介石提出所谓“三分军事,七分政治”的“清剿原则”,由此,“国民政府于1932年在江西省重新恢复这一制度,实行户口登记,使人民有组织地、更有效地对付共产党的渗透。”并将其迅速推行于全国。保甲制从王安石创立到清代的重建和不断改进强化,总是与社会秩序的剧烈动荡密切相关。保甲制一向就是危机时期国家政权动员民众束聚资源的基本手段,是国家政权面对高度分散聚居的传统乡村社会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效益的控制制度。

其三是乡村传统的社会生活模式为此提供了基本前提。尽管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变动剧烈,“乡村社会组织与结构亦处于复杂多变之中,但社会底层的变化往往不如社会表层那样激烈动荡,多是名变而实未变”。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生活依然是传统的模式。“中国农村的经济生活,大半尚建筑在封建的关系之上。大部分的田地(约百分之六十六)为收租的大地主所占有。佃农及半佃农耕种田地,而没有享有田地的权利。??惟所谓公有田产之管理制度,尚遗留于乡间,作为乡村中宗法社会政权之基础。??在中国农村之中,仍旧保持其为经济组织及行使制度之特质。”乡村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使其仍然保留了传统生活模式的特性,这一特性即构成保甲制实施的现实条件:一是高度分散聚居的方式加大了国家权力“将涣散而无系统之民众,以一定的数字与方式,精密组织之,使成为有系统之政体”之必要;二是乡村社会缺乏流动,居民属于“熟人社会”而对外来者有天然的排斥性,这构成了保甲制以“株连方式”实施“横向监视”的基础。在一个相互熟识的亲情社会里,才能够通过这种强控制手段达到“制一人足以制一家,制一家亦足以制一乡一邑”的目的。乡村社会结构的传统性为保甲制的“复兴”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土壤。因而,当社会危机重现时,国民政府有感于现代体制的无力,遂诉求于历史,“居今之世,行古之道,欲恢复社会组织之灵魂,重振人类互助之美德;变他动的自治,为自动的自治,变役民防民之政,为保民教民之方”,而实行传统的保甲制度。

9、近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分类

近代中国是一个二元社会,农村经济和都市经济分属于不同的经济类型和分配制度,很难将农村中的地主、农民安插到城市序列的合适位置当中。一个落后地区的小地主的收入也许比不上大城市一个非常普通的公司低级职员。既然缺乏可比性,就不去简单地拼凑成一个序列。近代中国社会的社会阶层,按照城市与乡村两个区域,把社会阶层分成城市社会阶层:第一等级:特权官僚和上层工商业者;第二等级:一般工商业者、一般政府职员、中高级专业人员;第三等级:办事员、低级职员;第四等级:工人;第五等级:城市贫民。而农村序列的阶层排序则为:第一等级:特权官僚;第二等级:官吏、大地主;第三等级:小地主、富农;第四等级:自耕农;第五等级:贫雇农。

二、论述题

1、宗族组织在中国兴起的主要因素。

对农村宗族复兴的原因认识。一种观点是从经济角度分析了我国农村宗族复兴。有人认为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分散经营的农民面对着陌生而充满风险的“市场经济社会”,他们需要一个关系网,面对地方政府名目繁多的杂税,他们需要自我保护。而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又不可能出现类似于西方的以私有产权、个人主义、社会关系普遍化和契约化的“市民社会”,他们无法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创立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因此依习惯与传统,退回到宗族组织。而且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世世代代繁衍而形成的村落集聚方式,使血缘和地缘关系及其建立在其上的村民行为方式将长期发挥作用。我国农村社会仍处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特定要求产生了强化宗族势力的趋势和要求,直接导致了农村宗族势力复兴,而且也是这种要求将决定了在新世纪宗族势力还将长期存在;另一种观点从政治、经济等综合因素分析农村宗族势力复兴。一般人认为在农村改革前,由于实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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