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二区三分段下块掘进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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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巷 → 煤仓 → 南部机道下山 → 煤仓 → 钢带机

二、运料系统(如图)

1、本区溜子道、切眼、运料系统为:-170南大巷 → 南部机道下山→ 入风反上→ 溜子道 → 场子头。

2、本区回风道运料系统为:-170南大巷 → 三水平南部轨道下山 → 回风反上 → 回风道 → 场子头

3、本区顶板瓦斯尾巷运料系统为:-170南大巷 → 南部轨道下山 → 回风反上 → 顶板瓦斯尾巷 → 场子头

第六节 避 灾 路 线

1、避灾原则:

避水灾原则:以最快的时间,最短的路线进入最高点。

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原则:以最短的时间,最短的路线进入新鲜风流。

2、避灾路线:

1、凡是进入本区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区避灾路线,并且佩带自救器入井。 2、如果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本区域内所有的人员在瓦检员、班组长指挥下,有秩序地按规定的避灾路线(即图中箭头所指方向)迅速撤离灾变地点,切断电源,并负责报告矿调度说明灾害情况及可能波及到的其它作业场所。

3、撤离前,班组长要清点好人员,全部带离灾区。撤至安全地点后,必须及时向区、矿调度室汇报。将灾害地点、受灾人数及灾变原因、时间等尽可能汇报详细。

4、所有人员在发生灾害时,不许盲目乱跑,必须严格听从瓦检员、班组长的指挥。场子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种灾害的避灾路线,附避灾路线示意图

遇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的避灾路线:

溜子道、切眼:工作面 → 溜子道→ 入风石门 → 南部机道下山 →三水平中部轨道下山→ -170南大巷 → 升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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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道: 工作面 → 回风道→ 回风反上 → 三水平南部轨道下山 → -170南石门 → 升井

顶板瓦斯尾巷: 工作面 → 顶板瓦斯尾巷 → 回风反上→ 南部轨道下山 →二水平南大巷 → 升井

遇水灾时的避灾路线:同火灾路线。

第六章 安全组织措施

第一节 顶板管理

1、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和工作中的敲帮问顶制度。此项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两人进行,一人观察,一人敲帮问顶,并且由外向里逐段进行。确认无危险时,方准进入工作面。

2、遇有地质变化及顶板破碎时,必须加强支护,缩小(棚距)锚杆间排距和锚索间距,或改变支护方式。更换巷道支护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3、92条的规定。

第43条: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加固临时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第92条: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

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3、当掘进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威胁的人员,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有关单位。

顶板来压,支护变形速度聚增时; 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温度骤增骤减时; 迎头遇有煤岩外移、涌出量增大等有突水预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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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顶板破碎、离层严重,大量锚杆、锚索失效时。

4、掘进工作面后方所有巷道必须畅通无阻,支护完好,清洁卫生。 5、必须认真执行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按章作业,严格按中心、腰线施工,用好管好中心、腰线,搞好工程质量,严禁任何职工违章作业,空顶作业及冒险作业。

6、严格控制空顶距,迎头最大空顶距不得超过1.2米,最小空顶距0.3米。

7、迎头以外200米内必须备有10架工字钢或U型棚做为备用棚及相应的支护材料,以备改变支护方式和抢险之需。

8、每班施工前,必须认真检查后部支护情况,发现支护失效时须补打中心顶子,发现顶板下沉情况严重,两帮位移加大,要及时撤出迎头全体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在巷道中补打锚索、支设贴帮柱或中柱等挽救措施。施工坚持由外向里逐段修复,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迎头作业。

9、当班发现了不安全隐患,当班必须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处理完时,必须有交班班长在现场与接班班长交清情况,由接班班长组织处理。

第二节 电气

1、场子所有电器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否则禁止供电作业。 2、设专职维修人员,每天对场子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非机电人员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或乱修电气设备。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4、低压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好使,定期做跳闸试验,严禁甩掉不用。 5、继电保护装置齐全,禁止甩掉不用。接地保护齐全完好。

6、谁停电,谁送电,停电开关必须挂“停电作业牌”,设专人看管,开关上锁。

7、机电设备应符合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并摆放整齐。

8、风机执行“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两台风机停电后,禁止二次来电后自动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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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信号系统必须声光兼备,灵敏可靠,且要配套独立使用。 10、任何时候都不能甩掉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机器不准带病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移动式机器,每班工作结束后或者司机离开机器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不包括局部通风机)。

第三节 辅助运输

1、平巷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362条: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 ;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较大坡度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戒;

(三)、严禁放飞车。

巷道坡度等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第84条:推车过风门时,先打开第一道风门,车过第一道风门后,将第一道风门时,然后再打开第二道风门,禁止用车撞风门,或者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87条:摘挂车时,不停稳不准摘挂车,不准站在道心或者把头深入两车之间。

第88条:车停时要用木楔将车掩好。

2、 绞车提升运输过程中,上山及下部所有人员均须进入躲避峒内,矿车运行范围内严禁有人逗留、行走,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3、上车场要有足够的摘挂平坡段,绞车距矿车摘挂地点的距离≮5m,摘挂钩侧矿车最突出部分到巷帮的安全间隙≮0.8m。

4、上、下车场把钩工要精力集中,认真负责,按章作业。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运输工部分第89~96条的规定。

5、各摘挂钩地点保安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装卸料人员要相互照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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