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逐条解读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逐条解读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例】以上图为例。假设局部楼层①、②、③层高均超过2.20m,计算该建筑物建筑面积。

解:首层建筑面积=50×10=500m2

有围护结构的局部楼层②建筑面积=5.49×3.49=19.16m2

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局部楼层③建筑面积=(5+0.1)×(3+0.1)=15.81m2 合计建筑面积=500+19.16+15.81=534.97m2 问题:如?没有栏杆是否可计算面积?

3.坡屋顶面积计算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旧规范】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0.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例】某坡屋面下建筑空间的尺寸如图,建筑物长50m,计算其建筑面积。 解:全面积部分:S=50×(15-1.5×2-1.0×2)=500m2 1/2面积部分:S=50×1.5×2×1/2=75m2 合计建筑面积:S=500+75=575m2

4.场馆看台面积计算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本条共分三层意思,都是针对场馆的,但适用范围有一定区别:

其一,关于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对“场”(顶盖不闭合)和“馆”(顶盖闭合)都适用;

其二,关于室内单独悬挑看台,仅对“馆”适用; 其三,关于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仅对“场”适用。 注意: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必定有围护设施。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如下图。无论是单层还是双层悬挑看台,都按各自的“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场”的看台

(1)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按顶盖计算1/2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应是看台与顶盖重叠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

(2)有双层看台时,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

(3)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看台下的建筑空间按本条第一款计算建筑面积)。 5.地下室面积计算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应计算1/2面积。 【旧规范】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