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财务问题研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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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现值法是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比较客观、科学的方法,在目标企业有潜在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应尽量采用。

其次,要推动投资银行的发展。并购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决定了需要专业化的财务顾问,运用其知识和经验为企业提供方案策略、机会评估和选择、价值评估和效益分析、收购结构设计、确定支付价格及筹资安排等各方面的服务。目前,我国大部分的投资银行只是模拟了经济人的功能,业务处理不够规范,远不能满足企业对财务顾问的要求。

再次,要重视企业价值评估。(1)应促使企业界重视“企业价值”。并购中大多是进行企业资产评估,而这只是企业价值的组成要素之一。现阶段企业界对企业价值的认识浅薄,在并购时不能重视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性。(2)企业应重视“价值管理”。企业对自身价值关注后,就应重视价值管理,以此提高企业价值。(3)应重视“企业价值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较一般传统评估理论更适用于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经济,合理确定企业的价值将成为评估师的重要责任和评估行业的发展方向。

三、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是购买法和股权联合法:购买法是指按照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按取得成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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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所取得的净资产;而股权联合法处理企业联合是将其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交换权益证券将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

1、购买法

购买法的理论基础是购买。购买指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和经营控制权的合并行为。在企业合并活动中,通常总有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只要一个参与合并的企业能够控制其他参与合并的企业,就能够辨别出哪个企业是购买方。

购买法假定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与企业购置普通资产的交易基本相同。购买法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购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并将公允价值体现在购买企业的账户和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成本的差额表现为购买企业购买时所发生的商誉。因此,购买法的关键问题在于购买成本的确定、被购买企业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和商誉的处理。

2、商誉的会计处理

并购商誉是并购企业的购买成本超过被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总额的股权份额的差额。差额为正,为正商誉,即购买成本超过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实际上是并购企业的一种价值损失与并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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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差额为负,则是负商誉,即投资成本低于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对商誉的不同会计处理直接影响并购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反映投资成本与子公司净资产差额的合并价差实际上是长期投资的调整项目,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项目下单独列示。《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对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作了明确规定: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

2005年财政部公布的《企业合并(征求意见稿)》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化接轨的基础出发,采用了逐年摊销和减值测试两者并用的作法,即“商誉应按企业消耗该项资产经济利益的方式,在预计使用期限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如果无法可靠地确定消耗经济利益的方式,应采用直线法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每个会计期末,企业应对商誉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按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而对于负商誉,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首先要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现金、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如果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恰当的,应将合并成本低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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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被购买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3、股权联合法

股权联合法的理论基础是股权联合。股权联合是指各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净资产和经营,以便共同对合并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当参与合并的企业根据签订平等协议共同控制其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参与合并的企业管理者共同管理合并企业,并且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时,这种企业合并属于股权联合性质的企业合并。

股权联合法的运作机理主要为以下几点:

(1)采用权益结合法时无需对被合并企业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不论合并方发行新股的市价是否低于或高于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律按被合并企业的账面净值入账。

(2)在权益结合法下,被合并企业在合并日前的盈利作为合并方利润的一部分并入合并企业的报表,而不构成合并方的投资成本。

(3)账面换出股本的金额加上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的额外出价与账面换入股本金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股东权益。

(4)合并过程的费用,如注册登记费、财务顾问费等应作为合并后企业的费用并抵减合并后的净收益。

(5)实施并购以后,参与并购的各方均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 (6)并购完成后的两年内处理并购前各企业的资产而产生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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