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晶体硅光伏组件现场到货验收规程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光伏发电站晶体硅光伏组件现场到货验收规程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8 检测方法及合格标准

8.1检测方法及合格判定

8.1.1 外包装检查

检测人员:业主或监理单位相关人员 检验方式: 全检。 检验方法:目视。

检验内容:外包装质量,箱体印刷字迹等情况;标签粘贴情况。 合格判据:

(a)成箱组件在运输车辆上无明显偏移、倾斜、撞击和雨淋; (b)外包装良好,无破损,印刷字迹清晰; (c)条形码标签齐全,字迹清晰。 8.1.2 清点具体数量、规格型号

检测人员:业主或监理单位相关人员 检验方式:全检。 检验方法:对照装箱单,清点批次现场具体数量、规格型号。 检验设备:无。

检验内容: 组件数量及规格。

合格判据: 组件数量齐全,规格型号和尺寸满足合同要求。

8.1.3 组件外观检验

检测人员:验收执行机构相关人员

检验方式:抽检,抽样方式和抽样数量参照5.1、5.2的要求。 检验方法:目视检查。

检验设备:照相机、直尺、卡尺。

检验内容:组件有无外观缺损,玻璃、边框、背板、接线盒(包括电缆,接头) 和硅胶,串焊、叠层排布情况等。

合格判据:满足附录B所列组件外观合格要求。 8.1.4 组件功率特性测试 (a)便携式测试方法 检测人员:验收执行机构相关人员

检验方式:抽检,抽样方式和抽样数量参照5.1、5.2要求。 检验方法:设备实际测试 检验设备:便携式IV测试仪 检验内容:组件的功率特性。

合格判据:

(1)所抽检组件功率的I-V特性曲线平滑、无明显台阶;

(2)批次组件功率测试平均值与出厂检测原始数据平均功率的负偏差不超过2%,且不超过25%的组件功率与与出厂检测原始数据的负偏差不超过2%

注:温度系数以产品认证报告中的数据为准。

检测人员:验收执行机构相关人员

检验方式:抽检,抽样方式和抽样数量参照5.1、5.2的要求。 检验方法:设备实际测试。 检验设备:组件功率测试仪。 检验内容:组件的功率特性。 合格判据:

(1) 所抽检组件功率的I-V特性曲线平滑、无明显台阶;

(2) 每块组件的功率为正偏差;

注:记录最大功率以及工作电流的复测值,并比较分析与出厂检测原始数据的偏差。

8.1.5 组件EL特性测试 检测人员:验收执行机构相关人员

检验方式:抽检,抽样方式和抽样数量参照5.1、5.2要求。

检验方法:设备实际测试。 检验设备:EL测试仪。 检验内容:组件是否存在隐裂。

合格判据:满足附录C所列组件EL合格要求。

8.2组件批次判定标准

8.2.1 对到货组件批次产品的外包装、组件外观以及关键性能现场测试结果进行整 理分析,根据抽检产品的合格率做出“合格”“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或“不合格” 的判定。

8.2.2 具体判定依据如下: (a)外包装全部满足合格判据要求; (b)组件数量全部满足合格判据要求;

(c)组件外观按照国标GB/T 2828.1中AQL2.5标准执行,判据如下: 被抽检组件不合格数量小于等于1块,可以判定该批次合格;超过1块及以上

组件不合格,需要加抽原抽检相同数量组件,如仍有超过1块不合格,则判定该批 次组件不合格;

(d) 组件背板材质要求全部满足合格判据规程;

(e)采用便携式I-V测试仪测试组件功率特性时,判据如下: 被抽检组件功率测试平均值与出厂检测原始数据平均功率的负偏差不超过2%,

且不超过25%的组件功率与与出厂检测原始数据的负偏差不超过2%,则判定为合格; 如被抽检组件功率测试平均值与出厂检测原始数据平均功率的负偏差超过2%,

或虽然平均功率负偏差不超过2%,但超过25%的组件功率与与出厂检测原始数据的负偏差超过2%,则对抽样组件送具有CNAS检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 若全部满足组件额定功率正偏差,可以判定该批次合格;如发生有1块为组件额定 功率负偏差,则判定为该批次不合格。

(f)采用移动检测平台(车)测试组件功率特性时,判据如下: 被抽检组件发生组件功率不合格,则需要加抽原抽检数量两倍的组件,如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次组件不合格;

(g)组件EL特性测试要求按照国标GB/T 2828.1中AQL2.5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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