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快速通道沿线村镇及中心镇新型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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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快速通道沿线村镇及中心镇

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许政办[2011]67号 【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7.06 【实施日期】2011.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快速通道沿线村镇及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试点规划的通

(许政办[20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1〕48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 》(许政〔2011〕49号)精神,现就加强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

涉及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任务共5项,包括:国道311(许昌至襄城段、许昌 1 / 4

至鄢陵段)、省道237(许昌至禹州段)沿线镇的总体规划及其主要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

划;省道103(禹州至襄城段)、县道003(禹州至长葛段)、省道325(长葛至鄢陵段)、省道219(鄢陵北段)、新区创业大道东西延沿线的乡(镇)总体规划;试点中心镇总体规划及其主要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国道311(许昌至襄城段、许昌至鄢陵段)、省道237(许昌至禹州段)沿线村庄规划;2011年启动的试点村(社区)村庄规划。其中,相关乡(镇)规划及许昌市规划区内的社区规划报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其余村庄规划报市规划技术委员会评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制定措施,发挥好各级村镇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作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障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提高质量。组织编制单位要选择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参与,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规划审批效率。规划编制过程要阳光透明、吸纳民意、保障民生,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共性,指导城乡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督查。市城乡规划局要建立督查机制和督查台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要落实责任,对进展较慢、措施不力、不能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的责任单位,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确保规划编制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

1.2011年启动的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名单 2. 提交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的规划 3. 提交市规划技术委员会评审的规划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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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年启动的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名单

一、中心镇试点名单(15个) 1.禹州市:神垕镇、顺店镇、褚河镇 2.长葛市:大周镇、后河镇、董村镇 3.许昌县:五女店镇、张潘镇、灵井镇 4.鄢陵县:马栏镇、陈化店镇、张桥乡 5.襄城县:紫云镇、库庄镇、颍阳镇 二、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名单(50个)

1.禹州市(12个):神垕镇西环路社区、顺店镇康城社区、鸿畅镇李金寨社区、梁北镇萁啊社区、文殊镇陈南社区、方山镇庄沟社区、郭连镇太和社区、鸠山镇赵庄社区、褚河镇小刘社区、磨街乡孙庄社区、磨街乡大涧社区、磨街乡磨街社区。

2.长葛市(10个):长社办事处刘麻申社区、后河镇小辛庄社区、董村镇竹园董村社区、坡胡镇孟排村社区、石象乡坡李王社区、古桥乡师庄社区、石固镇岗李社区、老城镇马庄社区、大周镇邢庄社区、和尚桥镇太平店中心村社区。

3.许昌县(9个):新许管委会十里铺社区、新城区管委会张庄社区、新城区管委会魏庄社区、苏桥镇小黄桥社区、苏桥镇李桥社区、苏桥镇大黄桥社区、苏桥镇禄马社区、苏桥镇官王社区、苏桥镇曹寨社区。

4.鄢陵县(8个):陈化店镇东明义社区、柏梁镇柏梁社区、柏梁镇六湾社区、柏梁镇姚家社区、柏梁镇王岗社区、柏梁镇官寨社区、马兰镇支家社区、南坞乡程庄社区。 3 / 4

5.襄城县(9个):紫云镇黄柳社区、紫云镇石庙羊社区、湛北乡丁庄社区、湛北乡姜

店社区、茨沟乡张圪垱社区、茨沟乡五里堡社区、山头店乡毛湾社区、十里铺镇小张庄社区、城关镇南坛门社区。

6.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长村张乡郭桥社区。 7.东城区(1个):邓庄乡李庄社区。 附件2

提交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查的规划 序类型 号 名主要责任责任完成单 内容 单位 人 期限

1

中心镇(试点)及国道G311(许昌至襄城段、许昌至鄢陵段)、省道S237(许昌至禹州段)沿线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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