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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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

招展方案

一、展区分布

2012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2012“加博会”)规模为70000平方米,3000个标准展位,展馆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3、4、5、6号馆一层及3号馆二层。展区初步规划如下:

(一)3号馆。一层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成果展示区、精品馆、家电电子区、文体玩具区、家居用品区、饰品礼品区六大展区;二层B区为采购洽谈区。

(二)4号馆。鞋帽区。 (三)5号馆。服装区。 (四)6号馆。食品饮品区。 二、参展行业及产品 (一)参展行业。

1、家电电子。大型家电、时尚影音、生活电器、厨房电器、个人护理小家电、健康电器、五金电器、电脑整机、电脑配件、外设产品、网络产品、办公打印、手机通讯、手机配件、摄影摄像、数码配件等。

2、文体玩具。户外装备、健身器械、运动器材、运动护具、体育娱乐产品、遥控/电动玩具、毛绒布艺玩具、模型玩具、健身玩具、动漫玩具、益智玩具、积木拼插、DIY玩具、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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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压玩具等。

3、家居用品。家纺产品、家具、灯具、厨房用品、生活日用品、清洁用品、浴室用品、陶瓷玻璃器皿、家装建材、布艺等。

4、饰品礼品。艺术灯饰、水晶玻璃制品、琉璃制品、陶艺品、钟表、珠宝首饰、潮流女包、时尚男包、功能箱包、火机烟具、礼品文具、收藏品、工艺摆件、创意礼品、婚庆用品等。

5、鞋帽。正装鞋、商务鞋、运动鞋、休闲鞋、凉鞋/沙滩鞋、布鞋、拖鞋、靴子、童鞋、腰带、帽子、围巾、手套、领带等。

6、服装。衬衫、T恤、针织衫、外套、羽绒服、裙子、裤子、孕妇装、皮衣、西服、运动服、内衣、服装配饰等。

7、食品饮品。休闲食品、地方特产、粮油调味、冲调食品、酒、营养产品、健康礼品、生鲜食品等。

8、精品馆。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的产品;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的产品;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在所在行业重要评选或活动中获奖的产品;具有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

(二)参展产品。

所有展品均属上述参展八大行业,且须适合连锁、超市、百货、批发、代理等业务的终端消费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禁止参展: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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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展品。

2、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的展品。

3、在外经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产品。

4、低俗类保健品、三无产品等。

若在展会期间发现上述企业或产品,组委会有权勒令产品下架及企业撤展。

三、参展企业资格及申请流程

(一)参展企业的资格。参展企业以加工贸易企业为主体。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禁止参展:

1、商务部向社会公告的违规违法企业,在公告期内禁止参展。

2、国家工商、海关、税务、质监、外汇、环保、药监、人社等部门通报的违规违法企业, 尚在处罚期限内的。

3、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企业。

(二)参展企业申报的电子版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参展企业申请表可在2012加博会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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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dfecf.com/exhibitor/)。如需咨询,可联系展务组。工作联系人:李丽琼、刘穗和(电话:0769-85981609、85909019,传真:0769-85981696,电邮:gdfecf@vip.163.com)

(三)申请流程。

1、申请。所有参展企业须向企业所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的电子资料,经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上报组委会秘书处展务组审核。

2、确认。通过审核的企业,秘书处展务组将发给企业展位确认表,企业凭确认表于会前办理有关布展手续。

3、展前核对。布展时,参展企业凭秘书处核发的确认表进行报到,现场签署保证书(内容主要为不转让展位、不提前撤展及展示与预报内容相符的展品等),办理施工证及参展证等手续。

四、精品馆产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1、符合加博会展览范围。

2、工艺领先、技术领先、实用新型。 3、具有独特设计理念及实用价值。

4、获得国际或国家专利或在行业重要评选活动中获奖。 5、创新设计理念的工业设计或概念性产品。

6、有较高艺术价值及能反映加博会主题的工艺品及赠品。 (二)征集对象。 1、参展企业。

2、与参展企业合作开发产品的各研发机构及专业院校。 3、商协会组织及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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