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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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杆基础应夯实平整,设扫地杆和排水沟,钢管立杆应设底座或垫木。

3、脚手架杆件搭设要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点要坚固,转角、顶层拉结要加密,并采用刚性连接,脚手板要满铺,绑扎牢固,脚手板铺设交接处要平整牢固,无探头跳板(瞎跳)。外侧设阻燃性密目网,密目网应有准用证网间不得有空隙。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空隙不应超过20厘米。施工层以下每隔二层要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4、卸料平台应经设计计算,搭设时要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系统不应与脚手架连接,平台须限定荷载重量并标识。

5、脚手架上下通道可在外架内外侧搭设斜道,斜道坡度l:3,每30厘米设防滑条,并搭设两道防护栏杆,斜道平台不少于3平方米,斜道纵向距外侧及横向两终端应设剪力撑或设二道栏杆,难以设斜道的,应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6、整体提升架应有防坠落和防倾覆的装置。

7、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得超过规定要求,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杆件搭接有效长度要在1米以上,且不少于两个扣件紧固。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8、脚手架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厘米;外立杆高出檐口1.5米。

9、严禁采用单排脚手架。

10、钢管、扣件材质要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太扁、有裂缝、弯曲、锈蚀严重的钢管以及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

11、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量化验收内容,经专职安全

员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三)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

1、应制定基础施工和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基坑深度超过2米应有临边防护方案,超过5米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必须经上级审批。

2、坑槽临边防护应采用不少于二道钢管;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及施工机械应按规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堆放高度不能超过0.8米。

3、坑槽开挖须设置安全边坡,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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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应按规定程序开挖,以确保邻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如采用机械挖土其施工机械进场时应经验收,挖土机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员进入,挖土机停置位置应牢固安全,司机持证上岗。

4、支模系统应计算支撑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支拆模板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规定支拆模。

5、模板存放应选择比较平整的场地,堆放要整齐可靠,防止倾倒伤人。

6、作业人员进入基坑施工应有安全专用通道,基坑内应有足够的照明,安全设施齐备,并保证作业面有良好的通风系统。

7、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并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四)“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有条件的现场可按不同工种实施安全帽分色管理。

2、购置的安全帽须有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安全网和密目网具有产品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并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劳动安全部门认可的。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推广使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可靠处,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专人负责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

3、临边和“四口”(楼梯口、电梯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均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和防护盖板,并在防护栏上涂刷标志颜色(禁止标志颜色宜采用红、白相间,警告标志宜用黄、黑相间)。

4、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均应采用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电梯井口应设高度不小于1.2米的固定门栅,边长1.5米以内的预留洞口、井用固定盖板防护,边长1.5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护栏或下设安全网,护栏高1.2米,设三道水平杆;电梯井道内宜搭设满堂架或竖向每隔10米设置一道平网。

5、凡外架采用密目网封闭,架体下方施工通道、作业现场等均应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通道口,棚顶满铺脚手片,高层建筑棚顶设双层脚手板,两层间距不少于30厘米。 (五)施工用电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的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台以下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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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且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与外电线路,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且上人坡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如达不到要求,要采用安全网护围护栏等,并实施必要的封闭防护,并悬挂醒目警告牌。 3、配电线路可根据现场情况,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架空线路或电缆沟槽敷设,导线符合相序排列要求。

4、施工现场需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用电设备和配电箱金属外壳必须连接专用的保护零线,专用保护零线用黄/绿双色,并做明显标志,不得与工作零线混接。配电线路应采用五芯电缆线,改变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的替代做法。 5、配电系统按总配电(一级)一分配电(二级)一开关箱(三级或末级)设置,并实行两级及其以上漏电保护。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相匹配,开关箱的触电保护器规格与施工机具配套,一般机具应选用≤301'hA的触电动作电流,插入或平板振动器、潜水泵、水磨石机及各种手持式电动机具等应选用动作电流≤15mA的触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箱内有电源隔离开关。

6、建立现场用电管理档案,做好电工巡视检查维修记录,专用设备有接线标识。

7、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其开关按用途编号标记。

8、配电箱引入、引出箱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入,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

9、配电箱安装位置要适当,便于操作,做好道路畅通,周围不准放杂物。

10、电工要做好钢管脚手架、塔吊等的防雷接地及设备的接零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有测试记录。

11、手持照明灯具,危险和潮湿场所以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均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作接零保护,照明专用回路设漏电保护。

12、架空线离地面应有足够的高度,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少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少于2.5米。

(六)塔吊

1、塔吊的五限位(吊钩高度、变幅、行走前后、起重力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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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升降)、四保险(吊钩、绳筒、断绳、手刹制动)装置、缓冲装置齐全灵敏,上人爬梯要有护圈,护圈要符合要求。

2、塔吊拆装须有专项方案,报审核批准后由相应资格持证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拆卸,塔吊、安拆。司机和指挥均须持证上岗,高塔指挥要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3、塔吊的基础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基础须坚实平稳,地耐力符合规定要求,并有排水措施。如地基地质不能满足要求,须在塔吊施工方案中另行设计计算。

4、塔吊起吊物体与周围架空线路必须要有安全距离。多塔(两台以上)作业,应有防止小臂碰撞的措施。

5、塔吊机座及轨道须有良好接地,设备应接零保护,并须有防雷装置与配备塔吊专用分配电箱。

6、塔吊高度超过规定要安装附墙装置,安装符合说明书要求,附墙杆上严禁走人,且不应与外墙全封闭架发生任何联系。 7、塔吊安装完毕应有验收资料及责任人签字,,验收单上应有量化验收内容,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8、塔吊使用关应挂设备技术性能牌、上岗人员牌。 (七)施工机具

1、施工现场机具均须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机体安装要平稳、坚实;相对固定的机具要合理安排位置,并做好防雨操作棚,设置排水沟;各类机具保护接零均须做到位,开关箱内不可缺少漏电保护器,传动部位需装设牢固的防护罩,并派专人负责检修。

2、搅拌机、砂浆机等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灵敏、安全有效,料斗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险装置、各防护罩、盖、盘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上岗。

3、平刨和圆盘锯要设置护手安全装置和防护档板,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4、电焊机除装设漏电保护器外应加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和触电保护器。

5、钢筋机械传动部位要有防护措施,对焊作业区和冷拉作业区设防护措施。焊接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绝缘要良好,一次性长度不得超过规定,过路要作好穿管保护。

6、各类气瓶要设标准色标,间距应按规定控制,并加防震圈和防护罩,存放或使用时要立放,不得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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