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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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提出了材料价格调整的两种情况,一是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如何补差价问题,二是材料暂估价在结算时如何调价问题。这两个问题是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的两种表现形式,如何调整常存在争议,问题具有普遍性。

该案例合同专用条款有关材料上涨(或下降)调价的约定非常清楚,明确材料价格涨价后(或跌价后)发、承包双方风险分担的界限为±5%,对风险外的价差部分规定了具体的调整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了可调差的材料种类。合同条款完全符合《实施细则》第4.1.10条的规定。某花岗岩道板的价格在招标控制价中以暂估价的形式存在,并且已计入了综合单价,计取所有相关费用,符合《实施细则》第4.2.4.2条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详见表1、表3)中项目特征描述内容全面,如混凝土路面厚度、混凝土标号、花岗岩道板粘结层水泥砂浆标号、厚度等凡涉及计价因素的特征描述清楚。招标可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提供的表格数据齐全,为正确进行工程结算以及材料价格调整提供了基础性数据。

案例分析

2.2.1 关于问题1的分析

问题1对C35商品砼的材料单价调整属于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如何补差价问题。首先,要明确材料价格补差价是针对具体某一项或多项材料价格进行的,必须逐项分析判断计算后汇总。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只针对了合同中提到的并且涉及调整价差的C35商品砼进行单独分析计算,符合材料价格补差的程序步骤。其次,如何判断该材料是否符合补差价的条件。根据《实施细则》第4.7.6条的规定:“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或参照本细则第4.1.10条的规定调整。”本案例合同在判断材料是否符合补差的条件时有明确约定,承发包双方都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了判断且结论一致,即用施工期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C35商品砼的平均价与招标期该材料的相应公布价格相比,变化超过了+5%,可进行补差价。再次,如何确定补差价金额(即如何计算补差单价与合价)。在这一环节上承发包双方的计算方法出现了较大分歧,承包方按合同约定的步骤计算出补差的单价和合价,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任何问题,但承包方忽略了合同中的一句话,“调增与调减均以投标书中的报价为基准。”本案例中C35商品砼的投标报价为325.00元/m3,承包方补差单价的计算没有把报价中该材料的让利因素体现出来。补差单价应计算为:(396-373×1.05) ×(325÷373)﹦396×325÷373-325×1.05﹦325×(396÷373-1.05)﹦325×(1.0617-1.05)﹦3.80元/ m3,以上计算方法是在承包方的计算式基础上乘上了C35商品砼作为单项材料在投标报价中的让利系数,体现了“以投标书中的报价为基准”这一补差价原则。经过数学运算的分解,我们不难发现,这和发包方的计算方法一致,发包方的补差单价计算正确。最后,补差合价如何计入总结算价款,即补差合价如何取费问题。本案例合同明确约定:“调整部分仅计差额及相应的税金”。由此可见,承包方把补差合价参照招标价中的材料费计取所有费率的做法不正确,应只计取补差合价的税金即可,连同补差合价汇总计

入结算总价款,发包方的做法符合合同的约定,计算正确。

关于问题2的分析

问题2属于某品牌花岗岩道板材料暂估价在结算时如何调价问题。暂估价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标准、档次不明确的材料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的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分为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根据《实施细则》第4.3.4条的规定:“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本案例某品牌的花岗岩道板在招标控制价中的暂估价为200.00元/m2,从表6可以看出,承包方对该花岗岩道板的报价也以暂估价的形式(200.00元/m2)报价。由于施工合同没有材料暂估价在结算中如何调整的相关条款,可参照《实施细则》第4.8.6.1条关于暂估价的结算原则,即“暂估价材料结算时应按照双方确认的结算价与暂估价差额及其税金计算。”本案例双方签证确认的某品牌花岗岩道板的结算单价为255.00元/m2,与暂估价有差额,承包方提出的按结算价调整暂估价的要求合理。可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计算结算价与暂估价的差额。承包方与发包方计算调差单价与合价的过程和结果是一致的,计算正确;第二,补差合价如何取费计入总价款问题。《实施细则》规定得很明确,暂估价的结算补差只计取差额和其税金。所以承包方参照了招标价中的材料费的计算方式,计取所有费率的做法同样是不正确的,而发包方的做法符合《实施细则》第4.8.6.1的规定,是正确的。

3 执业提醒与建议

3.1 招标控制价编制要素要齐全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条编制,做到有依有据。无论是招标控制价,还是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材料费明细表三张表格必须填写清楚,内容齐全,电子版软件与资料完整。缺少以上资料是无法完整、正确地进行材料补差调整的。

3.2 明确材料价格调整的种类和规格

对于工作内容较复杂的工程项目,涉及的材料(设备)种类较多,材料价格调整繁杂。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约定材料价格调整的具体对象,约定哪几种材料价格可以调整。材料信息价的取值要有清晰的时点,材料用量要有明确的时段,材料用量要能精确计算。

3.3 深入领会学习《实施细则》的各项条款

《实施细则》总结了广西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的经验,以08《规范》为蓝本,不但细化其正文条款的内容,还结合广西区实际计价情况对部分内容进行局部调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是广西区建设工程计价的规

范性文件,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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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婉,温少元.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陕西建筑.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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