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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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杭人专[2007]316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人事局 【发布日期】2007.08.07 【实施日期】2007.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人专〔2007〕316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属有关单位:

《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试行)》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岗位设置申请表(略) 2. 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候选人申请表(略) 3. 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岗位年度考核表(略)

杭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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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认真做好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的实施工作,根据《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杭政办〔2007〕28号)精神,制定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以下简称“特聘专家”)实施细则。 一、“特聘专家”岗位申请

“特聘专家”岗位申请受理工作一般每二年安排一次,具体受理时间以市人事局发文通知为准,个别有重大项目支撑的“特聘专家”岗位申请,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受理。申请设岗的单位须填写《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岗位设置申请表》一式5份(需同时报电子文档),同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1份。由市直主管部门(市政府直属单位)征求同行专家意见或各区、县(市)人事局征求同级科技局、财政局和同行专家意见,审核同意后报送杭州市人事局。

二、“特聘专家”岗位的评审确定

市人事局为主,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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