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材年产9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新型墙材年产9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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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市场呈现出多元结构,但黏土类传统墙材抢占市场的格局并没有被彻底打破,以实心砖、多孔砖等为主的黏土类传统墙材在一些地方仍然主导着墙材市场。非黏土类新型建材是墙材革新的产物,是科技发展的新成果,能大量利用废渣及废弃物,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途径之一,同时可以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有的新型墙材不使用黏土,如煤矸石空心砖、石膏砌块和墙板等,完全用废弃物或其他物质作为主要生产原料,在生产过程中降低能源消耗,无污染,环保卫生。由于生产工艺先进,科技含量高,产品品质好,性能优良,不仅可以改善房屋建筑功能,还可以延长建筑部件的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在建筑施工方面,非黏土类新型墙材废除了传统的手工瓦刀作业,减少了模板和脚手架的使用量,免除了多道施工作业程序,大大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且非黏土类新型墙材有利于住宅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2009年我国经济工作重点之一是大力推进资源节约,以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为抓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这为非黏土类新型墙材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而黏土类传统墙材的市场会越来越小,直至退出建材市场。

总之,终结黏土类传统墙材主导长达上千年墙材市场的历史,这是时代的选择,是科技发展的选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5 利用煤矸石制砖

目前我国的墙体材料产品中95%是实心粘土砖,现在全国有砖瓦企业约11万个,生产粘土砖多达7000亿块,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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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亩,每年耗土量相当于110万亩土地,实际毁田数十万亩,耗能达 7000多万t标煤,成为一个破坏耕地、消耗能源的大户。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限制粘土 砖,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

目前全国煤矸石砖生产企业仅有近千家,年生产矸石砖60亿块,仅占粘土砖产量的0.8%,利用煤矸石1600万t,年节约土地近万亩,节煤60万t标煤。此外,全国利用煤矸石生产粘土烧结砖的(平均掺矸量15%左右)厂家较多,每年生产矸石烧结砖500亿块,年利用煤矸石量1800万t。该项目采用中国建材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的新技术,中国建材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用煤矸石、粉煤灰和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生产烧结空心砖已有30余年的历史,在煤矸石制砖生产工艺研究、设计和设备制备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他们已为全国大部分地区建成近140余条不同技术档次的空心砖生产线,为全国几百家空心砖厂进行了生产调试。公司所属设备制造企业生产真空挤砖机、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和工业窑炉、窑车等成套技术设备,除此之外,公司还有科研所、技术中心,可跟踪当今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信息,为用户提供所需的工厂工艺设计,并提供培训和调试等一条龙服务

“十一五”期间,煤矸石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阶段,配合城市限制使用粘土砖和煤矿产业结构的调整,一些城市和矿区将煤矸石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承重和非承重空心砖作为发展的重点。预计到“十一五”末,煤矸石砖的年产量将达到300亿块 ,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2.1 煤矸石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的技术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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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矸石是煤炭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每年的排放量相当于当年煤炭产量的10%左右,目前已累计堆存30多亿吨,占地约1.2万公顷,是目前我国排放量最大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之一。煤矸石长期堆存,占用大量土地,同时造成自燃,污染大气和地下水质。煤矸石又是可利用的资源,其综合利用是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八五\以来煤矸石综合利用有了较大的发展,利用途径不断扩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但我国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还比较落后,产品的技术含量不高,综合利用发展也不平衡。大力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改善煤矿生产结构,分流煤矿富余人员,同时又可以减少土地压占,改善环境质量。因此,煤矸石综合利用是一项长期的技术政策。

煤矸石综合利用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利用\的指导思想,实行\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将资源化利用与企业发展相结合,资源化利用与污染治理相结合,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以巩固、推广为主,完善、开发并举。巩固已有的技术成果,推广技术成熟、经济合理、有市场前景的技术,逐步完善比较成熟的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努力创新,不断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水平,促进煤矸石

2.2 为了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替代实心粘土砖,支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

国务院令第82号、国发「1992」66号、财税字「1995」44号、国办发「1999」7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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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扩大利用分析成果推广后的直接和间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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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号等文件规定:

(1).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基建、扩建、技改项目,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为0%的政策。

(2).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可列入国家开发银行的基本建设政策性投资项目,可享受政策性贷款。

(3).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产品增值税。

(4).凡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5).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及其它废渣的建材产品,免征产品增值税。

(6).排渣单位不准以任何名义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废渣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材的企业,排渣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有条件的还可以给予补贴。

(7).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免土地使用税,对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8).对应用新型墙体建造的北方节能住宅,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为0%的政策。

(9).在城市建设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地砖作为框架结构的填充材料,禁止强度等级MU10以下的实心砖在5层以上的建筑中使用。

(10).将发展节能建筑和新型墙材建筑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新型墙材建筑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11).积极推行按使用面积计算房屋售价。 (12).对使用实心粘土砖在价外加收一定费用,建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墙材企业的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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