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宝业四季园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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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6.1总量控制建议值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CODcr、氨氮。因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但需按环保管理部门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⑴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256t/d(446659t/a),CODcr排放量134.40t/a,氨氮排放量13.40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⑵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256t/d(446659t/a),CODcr排放量44.67t/a,氨氮排放量6.70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6.2 公众参与调查

(1)由调查结果可知,所有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对建设地周围环境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说明现在公众的环境意识日益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日渐提高,并对绍兴市近年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作出的成绩表示认可。

(2)根据调查,大部分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是施工噪声。只要切实落实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3)从公众对项目的总体态度来看,大部分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赞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均不大,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3环保公示

为了解该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及周围居民、单位等的影响,建设单位已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22日(第一次公示)、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8月27日(第二次公示)在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中共绍兴市委党校、绍兴洄涌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栏对该项目环评信息进行公示,在张贴公告中说明了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等内容,同时留有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单位的联系方式,以听取公众来电或来函反映其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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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及《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中允许发展的产业,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7.2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北部会稽山脚下,根据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项目位于绍兴中心城市越城片区,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商住用地, 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项目已由绍兴市规划局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书和红线图,并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浙江省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位于会稽山旅游度假区风景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3-10602B01),该地块属限制准入区,产业准入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和《浙江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只能开发建设与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相一致的旅游度假、休闲设施。限制类:房地产开发。禁止类:工业生产性项目,矿山开采,畜禽养殖。环保准入要求:基本无污染,污水必须进网,燃料采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另外本项目只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本项目虽属房地产性质,但其开发建设是必要的和合理的,理由如下: ①在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中,项目所在地是规划中的主要居住用地,主要承担高档社区的定位功能,提供高质量的景观房产,项目建设符合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②本项目景观房产以低密度的居住形态形成与山水的良好契合关系,并具备一定的旅游功能,配套一定的休闲度假设施,与南面的高尔夫球场、洄涌湖和会稽山大酒店组成不可分割的联合体,成为会稽山旅游度假中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与旅游度假、休闲服务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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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所在地位于会稽山脚下,原为农田和山地,地块内河道密布,项目在开发建设中对现状90%以上的水系预以保留,并新增水域面积4017.776平方米。项目绿化面积达277291.2平方米,绿地率达40%。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截污管网,排放的油烟废气和汽车尾气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项目排放的“三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实施后对会稽山旅游度假区风景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影响较小。 7.3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采取了选用节水洁具,绿色能源,采用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等清洁生产措施,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 7.4达标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各项水质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产生的管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废气经治理后排放,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汽车尾气能达标排放。各类噪声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场界噪声能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 7.5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因子中,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CODcr、氨氮。因本项目只产生生活污水,根据浙环发[2009]77号文,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7.6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分析

项目污水各项水质指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排入截污管网,对周围水质环境影响较小,周围水质环境仍能维持现状;产生的燃烧废气、油烟废气、汽车尾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仍能符合标准要求;噪声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场界噪声能达标;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总的来说,项目建成后,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功能区要求,周边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 7.7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小区建成后,小区充分利用地形和内部结构的特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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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其绿化率可达40%,小区建筑布局自然流畅,增添了新的城市景观。且项目产生的“三废”经过有效手段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7.8环保措施是否能满足工程污染治理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通过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三废”经治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环保措施能满足工程污染治理的要求。 7.9建设项目是否得到了项目所在地广大民众的广泛支持

根据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单位和民众的调查可知,民众基本赞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因此,项目的建设得到了项目所在地广大民众的广泛支持。 7.10是否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本项目总体目标定位为“有机生态岛”。项目建设充分考虑建筑节能与新能源的利根据本项目定位在生态型、现代化居住小区。建设生态住宅小区可以实现建筑节能与新能源的利用,可使各种资源在利用与消耗过程中达到长期、持续、稳定、广泛的内在平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项目投入营运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截污管网,对城区河道水质基本无影响;小区内居民生活燃料为天然气,所排放的SO2等废气污染物数量很小,从区域角度分析,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因此,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地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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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综合结论

绍兴宝业四季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宝业四季园一期建设项目在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北部的会稽山脚下实施,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土地利用规划、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对于提升绍兴市城市品位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清洁生产措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周围各保护目标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只要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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