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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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管理

1、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

(九)有效期的管理

1、定义: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2、近效期医疗器械:距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3个月的医疗器械界定为近效期药品。

3、近效期医疗器械销售的要求:销售一个月内的近效期医疗器械必须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十)不合格器械销毁管理制度

1、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定义:凡与法定的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医疗器械,均属于不合格医疗器械。

2、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

(1)在医疗器械养护或销售核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立即下架暂停销售,报质量负责人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药品,退回公司,确认为合格品,上架继续销售。

(2)医疗器械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报质量管负责人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拒收。

(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以及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人立即通知门店停止销售,并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锁定。

(4)不合格医疗器械集中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建立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台帐。

(5)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损、销毁由总部质量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门店不得擅自销毁不合格医疗器械;

(十一)门店卫生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必须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保证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无污染物。

2、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非工作时间不允许穿着工作服,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十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要求:对从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患有传

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医疗器械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

2、体检地点:健康体检必须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3、体检结果的保存: 5年备查。

(十三)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工作牌的要求:在岗的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职称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医疗器械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必须标明执业资格或者医疗器械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必须挂牌明示。

2、售后服务:医疗器械技术人员必须向顾客正确介绍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责任: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2、考核方式:门店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门店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的内容共同组织考核。

(十五)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

1、不良反应的定义: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是指合格医疗器械在正常用法下出现的与用医疗器械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2、责任人:门店质量负责人承担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3、不良反应的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及时填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总部质量管理部。

(十六)计算机管理制度

1、使用系统要求:各岗位人员必须使用自己工号和密码进入电脑操作,不得窃取他人电脑工号密码,同时防止密码泄漏。经常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安全。

2、系统的维护:系统管理员必须每天进行服务器主机系统的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

3、计算机系统异常处理:门店计算机系统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系统管理员,严禁自行处理异常现象。

(十七)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的日常管理:门店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半个月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故障的处理: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有状态标志,并及时报告、维修,做好记录。

(十八)仪器、设备校准检定管理制度

1、校准要求:需外校的,由门店负责人送到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联系其至现场校验,要求校准单位出具相应的校准报告。

2、校准结果的处理: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必须贴“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有效期。

二、人员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职责

1、全面领导门店的日常工作,向门店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2组织贯彻执行上级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

3、推进质量体系建设,领导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主持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

4、提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和设备等资源配置。

5、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6、领导质量教育,对门店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考核。

7、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进度的关系,在经营与奖惩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8、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9、主持季、年度质量分析会和全员质量管理工作例会。 10、签、颁发、质量管理制度和其他质量制度性文件。 11、主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二)门店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学习和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

2、依据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本部门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在本门店的督促、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处理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应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并按月整理查询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和业务部门。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经常收集各种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负责不合格产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产品处理的监督工作。 7、收集、保管好本部门的质量文件、档案资料,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种台帐、记录,保证本部门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并做好产品质量档案工作。

8、协助门店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质量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本门店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9、指导验收员、养护员和保管员执行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

10、了解本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总结成绩,找出差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1、负责门店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门店产品质量管理

制度的执行等。

(三)门店采购员岗位职责

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4、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少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2年。

(四)门店验收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逐批进行检查验收。

2、严格按规定的抽样数量、检查验收项目内容和判断标准对到货产品进行检查验收。

3、对经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应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查核实后通知总公司业务部门,并做好隔离工作。

4、规范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名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

5、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和产品监督管理法规,努力提高验收工作技能。

(五)门店养护人员岗位职责

1、执行《产品养护管理制度》,对在库产品实施科学养护。

2、在质量负责人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产品的养护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产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组织好产品的分类合理摆放。

4、负责对门店产品定期进行循环质量检查,一般产品每季度一次,近效期医疗器械及易变产品应增加检查次数,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挂黄牌暂停发货,并通知质量负责人予以处理。

6、做好门店温湿度管理工作,根据气候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养护措施。 7、做好门店产品的效期管理工作,对近效期产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产品催销月报表。

8、正确使用护养设备,并定期检查保养,做好检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行。 9、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提高养护工作技能。并建立养护档案。 10、定期进行养护情况的统计分析,摸索库存条件对产品储存质量影响变化的规律,提供养护分析报告。

(六)营业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产品的类别、理化性质和贮存要求做好分类。按安全、方便、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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