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法规知识》整理汇总[1]1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导游法规知识》整理汇总[1]1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P46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保险金额: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16万元。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400万元。

P47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采取年度投保的方式,一年一保。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费,不得在销售价格中单独列项。

P47 旅行社就其事故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向旅游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有效期是两年。

P49 旅行社年检的主要内容:旅行社本年度的企业基本情况;业务经营、人员管理、遵纪守法等情况。

P49 年检方式分为书面审阅和实地检查两种。

P50 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列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P51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条件: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专或者以上学历;3必须身体健康;4必须具有适用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P53 取得导游资格证书,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后,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方可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领导游证。

P55 领队证是导游员出境带团的上岗证明。领队是国际导游。

P55领队证的领取:1通过倒有资格考试并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在组团社的组织下统一报考;2通过领队资格考试;3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领队证 P55 导游证与领队证的区别:导游证是报考领队证的前提条件;导游证是国内从事导游职业的商港证明,领队证是从事跨国导游服务的法律证明;导游证的领取是获得导游资格证书,并有劳动合同,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的;而领队证的领取,则是领队考试通过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发给的。 P55 不得颁发导游证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患有传染性疾病;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被吊销导游证的。(选择)

P58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此概念的含义包括:第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是旅行社。第二,保险费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支付,该费用不再旅游消费报价中单独列出。第三,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因旅行社的原因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旅行社承担责任。第四,旅行社通过投保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对其经营过程中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形成的损害所应负的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旅行社业务年检的主要内容是:旅行社本年度的企业基本情况、业务经营、人员管理、遵纪守法等情况。

年检分为书面审阅和实地检查两种。

P60 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时,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P61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时,有权向上一级旅游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P62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佩戴导游证是导游人员执行导游任务时的一项法定义务。

P63 佩戴导游证,一是为了给旅游者提供规范服务的需要,二是便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多选)

未佩带导游证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接受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P63 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只能是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违者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P64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与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选择)(处罚导游员和旅行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P65 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导游人员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也可以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并应当立即报告旅行社。(选择) P65 所谓导游中止,是指在导游过程中,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缺任何一个就不能认为是导游活动的中止:一是必须在导游活动结束之前,也就是说,必须是在旅游接待计划执行完毕之前;二是必须是擅自中止,这是中止导游活动的最主要的特征;三是必须是彻底中止。(选择) P65 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P66 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P66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违者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P68 导游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这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违者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P70 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分为外语导游员系列和中文导游员系列。

P71 导游人员违法、违规实行年度10分制。10分扣完,由最后扣分的旅游行政执法单位暂时保留其导游证,并出具保留导游证证明。

P73 导游人员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内容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一次扣分10分,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10分,暂缓通过年审;一次扣8分全行业通报;一次扣6分警告批评。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导游人员年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P74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P75旅游合同在《合同法》并未列出,属于非列名合同。 P75旅游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