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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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有两家,全部为国内供应商。为了保证主要零部件的及时供应和它们的质量,除铃木提供的进口零部件外,本公司一般就同一种零部件选择两家或以上的不同国内厂家。1996年,本公司按金额划分的最大的十家供应商占本公司的原材料及零部件购货总额约35%。就进口零件而言, 进口手续目前由本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安排。但有关奥拓微型轿车的零部件进口,目的则是由兵总代本公司签署进口合同。

本公司一般储存足够三个月使用的国产原材料及零部件。进口零部件一般提前四个月就其预期所需零部件的供应签署合同。 (十三)主要生产设备

本公司的生产设施占地面积282,352平方米。 主要分成汽车生产和微型汽车发动机生产两大区。用于汽车生产的设备主要包括冲压生产线、焊接生产线、涂装线、总装线和检测线。微型汽车发动机生产设备主要包括汽缸体、汽缸盖、曲轴、凸轮轴和连杆生产设备。 (十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汽车生产流程:

冲压:将钢板材料压平、剪成适用的尺寸然后将钢板冲压成各车身部件和压盘部件。 焊接:将冲压成形后的各部件焊接成车身。

涂装:将车身等主要部件清洗、化学处理、打磨、喷漆和烘干。 总装:将各部件(包括发动机和向外采购的零部件)组装成车。

检测:测试汽车各技术指标,其中包括发动机空转车速、方向、排气和车厢密封等项。 微型汽车发动机生产流程

铸造:用铝合金原材料铸造成气缸盖毛胚。

加工:将各毛胚件加工成精密符合要求的零部件。

总装:将本公司生产的零部件和向外采购的零件组装成发动机。 检测:检查测试发动机的各种技术指标。 (十五)质量控制

本公司质量控制主要由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技术、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亦负责各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是按ISO 9000标准编制的。本公司对产品的质量控制常规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

1.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时的抽样检验;

2.对本公司加工后的各零部件在进入总装生产线之前进行逐个检验; 3.产品出厂时对每项性能表现进行测试。 (十六)国产化率

国产化率是衡量一家厂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靠本国生产的原料和零部件的程度。国产化率计算公式为:

全套散件总价-进口零件、部件价

国产化率:────────────────────────×100% 全套散件总价

中国发展汽车工业的关键是搞国产化。根据国化率高低实施不同的进口关税优惠是国务院为发展我国汽车工业的重大决策。国产化率越高,则关税税率越低的;国产化率越低,则关税税率越高。所以,本公司一直致力于提高产品国产化率的水平,截止1996年底,微型厢式车的国产化率已达98% ,微型货车的国产化率已达97% ,奥拓微型轨车的国产化率已达85.28%以上,已于1997年3月经中国汽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现正报请机械工业部批推。由于本公司产品国产化率的提高,水分司享有进口关税进一步的优惠,目的,奥拓轿车的零部件进口关税为30%。 预计奥拓轿车85.28%的国产化率经机械部批准后,关税率将降为全

年执行20%之水平。

(十七)新产品开发与研究 本公司设有汽车研究开发中心,从事产品开发的研究和生产工艺的研究,现有研究开发人员409人,1996年度,本公司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费用为人民币1454万元。

本公司的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程序一般要经过方案论证、产品设计、样品制造、性能测试和定型鉴定几个阶段。 目前,本公司正在研制的新产品包括SC6350新式微型厢式车和SC1505新型农用微型货车以及奥拓轿车改进型。SC6350微型厢式车是本公司与铃木合作开发的新车型。它保留了长安牌微型厢式车易于操作控制、油耗低、排污少等优点,同时改善了座位及增加车内空间, 装置了

多种经改良的安全设施,满足最新碰撞安全法规的要求。此型号目前处于产品试制阶段,预计于1998年7月批量投产。

为了满足中国广大农村货物运输的需求,本公司正在研制农村微型货车。本公司将会为此型号设计相适应的发动机,使其得以使用价钱较低廉的柴油燃料,同时改善车身的耐用性、提高汽车的底盘,使车底与地面距离更大,使之更适合国内农村的公路情况。此型号已于1996年3月完成定型鉴定,目前已开始商业投产。

奥拓改进型为在原车型基础上发动机性能有较大提高,车身更具流线型,乘坐更为舒适。 此外,本公司还在研制三种不同型号的发动机。 JL368Q电子控制燃油喷射发动机

该型号发动机计划与德国波许(Robert Boshch Gmbh)联合开发,具有降低油耗和减少排气污染的特性。 JL46Q2发动机

该型号发动机乃为提高现有JL462Q发动机功率而设计,改善目前微型汽车动力不足的状况,以满足加装空调的需要。 JL368Q多汽门发动机

该型号发动机将提高发动机功率,用以提高微型汽车的加速性和驾驶动力性, 改善空调效果。

(十八)能源供应

本公司所需水、电、气(包括天然气、蒸汽、压缩空气)均由长安公司有偿提供,双方已签订有关综合服务协议,确定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十九)工业产权

本公司目的以“CHANGAN ”及“长安”牌商标推广销售本公司的微型汽车产品和“江陵”商标推广销售本公司的微型汽车发动机产品。这些商标由长安公司所拥有并特许予本公司使用,代价为每生产一辆车交付长安公司人民币60元。 (二十)保险

本公司除职工福利方面的保险外,还有保险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 亿元的企业财产保险,分别由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及江北区人民保险公司承保. (二十一)关联交易

长安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拥有A股发行后总股本的57.77%,占绝对控股地位。 根据重组协议,长安公司已将与微型汽车及发动机生产、销售相关的资产划入股份公司,其本身不再经营与此相关的业务,但其仍为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后勤等一系列服务。同时,由长安公司提名的八名董事中有六名将继续在本公司任职,为约束两公司之间出现的关联交易,两公司已于1996年5月签署以下协议:

1.土地使用权租用协议。本公司所使用之生产办公设施占有的土地为长安公司租予,其

总面积为282,352平方米。

2.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所用之部分办公楼和库房亦是由长安公司租予。 3.注册商标使用协议。“长安”“CHANGAN”和“江陵”“JIANGLING”商标所有权属长安公司,由其给予本公司独家使用,用于生产销售微型汽车和发动机。该使用协议亦允许本公司在无须再获长安公司授权下将上述商标再次允许第三家使用。

4.综合服务协议。长安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职工住房、教育、 医疗保健、福利、供电、供气、供水和交通通信、绿化、清洁卫生等。 5.工具供应及生产协作服务协议,长安公司将按市场公平原则供应本公司在生产上需要的若干工具.如果另有第三者提供的条件较长安公司所提供者为优, 本公司可选择向第三者采购上述供应品。

6.汽车模具夹具租用协议。长安公司将按市场公平原则,许可本公司租用汽车生产所需的冲压模具,共计368副,焊接夹具,共计101副。 (二十二)与长安铃木的关系

长安铃木是本公司与铃木及日商岩井三方于1993年5月25 日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公司占该合资企业50%权益,铃木和日商岩井分别占35%和15%的权益。 长安铃木的总投资额为1.7亿美元,其中注册资本5,998万美元。该合资企业在重庆市工商局注册成立。

1995年12月,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批准本公司将其奥拓微型轿车生产规模扩大至年产15万辆,同时允许本公司将部分生产计划划入长安铃木。本公司计划把10万辆规模分配予长安铃木,即将长安铃木年生产能力从5万辆扩大到10万辆,15 万辆规模中剩余的5万辆由本公司扩大生产能力后生产。

长安铃木的业务主要是生产和销售奥拓轿车。1995年5月该企业正式投产, 当年生产奥拓轿车3,456辆。销售4,616辆。1996年,长安铃木产销量分别为 8, 455 辆和8440辆。 (二十三)与铃木的关系

日本铃木株式社会为目前世界第一大微型汽车生产厂商。长安公司从八十年代初起即与其开始技术合作,从铃木引进生产微型汽车及发动机的生产技术,并于1993年与铃木及其关联公司日商岩井合资成立长安铃木,专门生产奥拓轿车,长安公司将在其中的50%股权投入本公司,即本公司与铃木一道共同拥有和管理“长安铃木”。 另外,铃木也是本公司进口零部件的唯一供应商。 铃木在中国的技术转让伙伴除了本公司外,尚有其他几家汽车生产厂家。但转让技术仅限于微型货车和微型厢式车,铃木已在协议中承诺不会转让奥拓轿车生产技术予其他厂家,故可能对本公司带来的市场竞争将大为减小。

1996年10月,本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售的25000万股B股中,其中12500 万股为铃木与其关联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认购价为2.97元人民币,比普通认购价2.03元高出46.3%。该部分股权占本公司本次发售新股后的总股本的14.26%。并且,铃木派出三名董事进入本公司董事会。这样,铃木既参股本公司, 又与本公司合资管理长安铃木,故本公司董事相信,双方战略性合作关系将更趋巩固,预期未来合作的范围材进一步扩大,包括共同开发一切适合中国汽车市场的汽车新产品,并在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二十四)与兵总的关系

兵总是中国兵器工业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行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行业信息的相关指导,属中央部级单位。

长安公司作为兵总的下属企业,持有本公司总股市57.77%的股份,(以本次A 股发行后计),占控股地位,兵总对本公司的领导和管理是通过长安公司拥有的控股权得以实现。

除了本公司外,受兵总管辖的企业中有5家也生产微型汽车,其中江南机器厂、 江北机器厂和秦川机器厂经本公司许可生产和销售奥拓轿车,重庆长江电工厂和四川朝阳机器厂经本公司许可生产和销售各种微型汽车,但上述5家1995年总产量为1.2万余辆,均不足对本公司带来较大的市场竞争。本公司已于1996年5 月与上述五家工厂分别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根据这些合同,此五家工厂可使用“CIMNGAN ”及“长安”牌商标生产和出售微型汽车并根据其出厂价的2%向本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 (二十五)国家政策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条件的影响目前,国家对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控制体现在多方面,其中包括对汽车生产新项目立项的批准、实施汽车和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制定轿车的指导价格和征收消费税。

1995年12月,本公司关于15万辆长安奥拓轿车的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家计委、经贸委的批复,其可行性报告已于97年初获机械工业部批准,目前正由计委、经贸委审批。 若获得批准,本公司将在融资、关税等方面获得优惠。 在价格方面,国家计委于1994年9月颁布了国产轿车指导价, 规定轿车的出厂价仅可在该规定价格的上下10%以内浮动。除国产轿车外,国家对其他类型的汽车,包括本公司所生产的微型货车、厢式车和专用车,均无规定指导价。 (二十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双重任职问题的解决目前本公司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本公司及长安公司双重任职的问题,遵照国家有关股份公司规范化运作的要求,本公司及长安公司已做出承诺,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解决双重任职问题,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

赵国华先生,1995年出生,本公司董事长,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南川庆岩机械厂总工程师,兵总微型汽车局局长,现任西南兵工局局长。

江认寿先生,1992年出生,本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原长安厂总工程师,长安铃木副总经理,长安公司副总经理。

山内启司先生,1938年出生,本公司副董事长,毕业于日本东北大学经济系, 曾出任铃木侏式会社书记部、汽车策划部及人事部内多个职位。现为铃木株式会社之董事及中国部部长。 赵泽民先生,1938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本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江陵厂副厂长和党委书记。 景之金先生,1941年出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大学毕业,高级会计师。曾任重庆工业管理学院副院长、西南兵工局副总会计师。

简树粱先生,1937年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原江陵厂总工程师。

陈成先生,1940年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原长安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 赵鲁川先生,1953年出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大学毕业,工程师。 曾任原江陵厂党委副书记和副厂长。

王重生先生,1958年出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大专毕业,经济师。曾任长安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渡边高光先生,1941年出生,毕业于日本宫崎大学工程学系。曾在铃木总部及湖西工厂及海外技术部门任职及担任长安铃木总经理。

铃木俊义先生,1941年,毕业于日本宫崎大学工程学系。现任日商岩井汽车部副部长及日商岩井中国香港地区副总代表。 (2)监事

汪阳先生,1942年出生,中专毕业,经济师。曾任江陵厂工会主席,现任长安公司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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