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服装企业营业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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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费用 4. 经验

撤店工作条例 一、 撤店准备

1. 确认 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与商场进行撤店确认,并确认撤离时间。

2. 账目清理 全面整理货品账目,进行库存对帐及确认,整理财务账目,确认未结 货款数。 二、 货品撤离

将撤离时间通知货运部门,并准备好交货运部门托运的物品的清单,协助货运部将所有货品及企画用品从商场撤出。

三、 人员安排 妥善安排自有销售人员。 四、 财务尾款

原则上两个月内结清所有尾款,如商场有压款要求,可在第四个月结清。 五、 注意事项

注意各项事务的妥善处理,不要引发争端或造成经济损失,特别是与店头关系的妥善处理。

会员管理制度

会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为了培养稳定、忠实的顾客群,使 的品牌形象深植于目标顾客的心目之中。同时借助于会员的影响,扩大顾客群。

各地区营业人员在进入市场后,应于专柜等可控制的店头展开会员制活动,建立相关档案,并于所有促销活动中加入有关内容。 一、 会员的选择

每个由厂方派出店员的商场专柜,每月最多有30个会员的名额。会员的发展对象是: 1.一次购买多件产品的顾客; 2.反复购买的顾客; 3.参加活动的顾客.

会员的发展由各店店员执行,确认由店长负责。每周将新发展的会员资料上传本部处理。 二、 会员享受的服务内容 1. 新产品上市的通知; 2. 优惠活动的通知; 3. 折扣;

4. 产品破损后的修整; 三、 会员制的运作

1. 店员选择目标会员,指导其填写资料,保留会员资料并向店长(担当)提交; 2. 店长(担当)确认,店员提供的资料是否有效; 3. 担当(主管)将有关资料整理后上传至本部;

4. 营业秘书将各地资料汇总,定期下传至各办事处,由办事处下发各店员; 5. 会员活动及有关信息的通知,由各担当负责组织,主管确认。 第五章 店头事务管理

内部商品优惠 一、标准:

1.社内直销价——在社内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价格(=零售价*0.9); 2. 优惠零售价——由主管级负责人签署的直销价格(=零售价*0.8); 3. 特优零售价——由经理签署的社内直销价格(=零售价*0.7);

4. 社员零售价——指社内(含各店头营业员)人员购入价格,每年限定2件(价格=零售价*0.75); 5. 营业人员特别价——营业部人员出于工作目的购买,以销售成本价计算,每年限定4件,营业经理签字;

6. 各店头经理级人员购买者,经营业经理签字许可后,可按市场零售价*0.6计算; 7. 特别价——由总经理、会长、两位经理共同签字者,按签署价执行。 二、流程:

1. 确定商品品番、色号、尺码; 2. 开具借条借出所须商品; 3. 开具优惠单;

4. 优惠单签字交款;

5. 凭优惠单开《出库传票》,抵消借条。

特别说明:非紧急情况下不允许开借条,直接执行流程3。

营业部货品管理制度 一、帐目管理 1. 店头帐目:

A. 传票与货品相符,实货随传票走,避免空帐。

B. 店头商品台帐以传票和销售小票为记录依据,台帐应与店头实际货品相符。

C. 店头销售月报按店头结算月以销售小票为记录依据,店头库存以台帐为记录依据,每月初将月报及库存上传销售部。 2. 地区帐目:

A. 店头帐目以传票及销售月报为记录依据,店头帐目应与店头实际台帐一致。

B. 办事处销售作为一个店头处理,非实货返回D.F.A.的货品全部按照办事处销售记帐,每月按自然月结算(以实际报帐为依据)。

C. 办事处帐目以商品传票及销售月报为记录依据,每月按自然月与销售部核对。 3. 销售部帐目:

A. 以年初库存盘点实物为记帐依据; B. 以商品传票及销售月报为销帐依据; C. 每月按结算月核对各地帐目一次; 二、货品管理

1.确保“两帐一货”的对帐体系,即以店头、地区、销售部为三级单位,上级单位在与任一下级单位对帐时,都应确保“两帐一货”(“帐”是指每级单位根据原始调货记录和准确的销售记录而独立制作的库存帐)。 2.地区与店头之间的对帐实行“月对制”,每月(按商场的销售月)进行一次“对帐”(用地区记录的库存帐与店头的库存帐、实货相对,同时辅之以销售明细账、调货记录。),对帐目的错误进行及时纠正。 3.销售部与地区或店头之间的对帐实行“抽查制”,销售部根据记录的库存帐,对地区及店头实行监控,并不定期予以抽查。(委托出差人员实盘)

4.地区总监应确保原始调货记录和准确的销售纪录在三级单位之间的准确、及时传递。

5.三级单位的账目负责人分别为:店长/指定店员、地区总监、销售部经理助理。 6.地区与店头之间对帐的执行人为:地区主管/地区担当、店长/店员。 三、商品优惠流程

1.除特殊审批,不允许有任何现金销售。 2.审批程序:

地区总监或部门总监(申报) 销售部经理助理 营业副总(审批回复) 店员(实货流通)

3.报帐手续:返货传票(2张)+商品优惠单+现金一起交财务,财务收到现金后,在传票上 签字,证明货款已收,将其中一联返给经手人,财务处理完毕后,将传票存根及优惠单返回销售部存档。(外地人员每月返回时清帐一次)

4.销帐:地区报帐之后,才可以将该产品从库存中销帐,按照上述办事处帐目进行处理。 四、处罚

1.对不执行上述规定或执行拖延而导致帐目错误或使对帐工作延误屡次发生者,要视其情节 对直接责任者予以罚款至开除处罚,对其地区总监予以警告、通告批评或降职处罚。 2.发生帐实不符货品短少、金额损失,根据营业部规定价格进行赔偿。

店头回款流程

为保证各店头当月的销售款能及时结算并最快地到达公司,拟定返款流程如下: 1. 结算日前,营业担当(驻在员)及时督促所管辖商场按时开具结算单。

2. 收到结算单据后,营业担当(驻在员)立即与店头营业员核对销售小票,如无误差,立即交公司财务部;如有误差立即纠正,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正确结果交公司财务部。 3. 营业担当收到结算单后,对于商场费用一项要进行签字确认。 4. 与财务部核对结算单,正确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

5. 营业担当(驻在员)应主动核查增值税发票细项,正确无误后,在1个工作日内邮寄给店头负责人,同时向驻在员发出指令。

6. 驻在员应立即与商场核实:①发票到达日;②有无错、漏项。如无错、漏项,督促商场返款并将汇款底单传真回公司;如有错、漏项,问明后应立即与财务部联系以便及时重开、邮寄,同时,驻在员应将废发票收回并寄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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