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干部公车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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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干部公车私驾、公车

私用的贯彻情况

区监察局:

万党办发〔2012〕22号文《关于重申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我局立即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学习、自查并在全局进行了传达贯彻,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应措施。现将贯彻落实《通知》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我局首先在局领导中对《通知》及其相关内容进行传阅,并将《通知》复印分送各领导和驾驶员。在此基础上,我们局于3月1日下午在职工大会上传达贯彻了《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并要求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遵守上级的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在所里发生。

二、自查情况

我局按照《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局是否对私自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用公款和单位公车学习驾驶技术及公车入私户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自查,我局领导班子和职工均无违纪违规和违反《通知》行为。

三、制度措施建设情况

我局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模范地遵守《关于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规定》和《关于重申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通知》的同时,制定了相应措施。一是制定了《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车辆管理暂行规定》,为把工作落到实处,专门印制了《铜仁市万山区交通运输局派车单》。派车单分为两联,一联为使用联,驾驶员凭此联派车单方可出车;另一联为存根联,无论干部还是职工因公外出需使用公车的,用车人员需写明用车原因及用车时间,用车站所及其负责人需签字认可,以留备查。二是与局里车驾驶员签订了《准驾人员安全目标责任书》。责任书规定:严禁驾驶人员公车私用,凡从事非单位安排的活动中不得驾驶本单位车辆外出,违者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驾驶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是实行了节假日司机轮流值班制。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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