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 A.857(20)决议船舶交通服务指南(中文完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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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S手册(2008) 附录

订决策。外部职能是为了达到影响交通特性的目的而实施的活动。其中主要是交通管理功能,如制定规则、分配空间、船舶航路控制和避碰操纵,以及其它管理功能如强制、纠正和辅助行动。交通管理功能之间及其与VTS服务之间的关系推论,见6.4节;

.19 VTS值班员-VTS值班员是指执行VTS 服务要求的一项或更多任务的具有适当资格的人员。尽管如此,出于本指南的特定目的,VTS值班员还是,如被授权,向船舶提供指示和信息以及根据收到的数据决定应采取的行动的人员。该人员可直接负责在VTS区域内的指定地理区域的通信,或可通过媒介转收这样的信息和决定;

.20 VTS值班员岗位-在一个特定VTS内部,由VTS值班员执行由本指南所定义的VTS功能的岗位。

2 目标和主管机关 2.1 目标

2.1.1本指南的目标是:

.1 向主管机关提供选拔和录取VTS值班员,以及建立保证VTS值班员具有按照适当标准执行其功能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资格或培训标准的合理方法;和

.2根据特定的功能,建立VTS值班员应满足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及标准。

2.2主管机关

2.2.1根据国家和当地的要求和限制,主管机关需要为VTS值班员建立培训标准。主管机关还应制定值班员必需满足的特定知识、技能和人员适用性标准。本指南没有减少主管机关的权力或强加给主管机关任何附加义务。

VTS手册(2008) 附录

2.2.2本指南不能被认为授予了主管机关在领海以外运行VTS更多的权力。

3框架 3.1框架的解释

3.1.1本指南提供了一个框架,在这个框架内,主管机关可以满足附件1规定的义务,即向VTS值班员提供执行指定功能的适任能力,而不是取决于录取人员的资格水平。这个框架见图1。

3.1.2这个框架图概述了VTS当局为保证VTS值班员具有完成指定任务的资格而应采取的步骤。这些步骤分为两个阶段:

.1 阶段1:

能够判定值班员适任的先期步骤(系统的预先要求)。 .2 阶段2:

保证值班员拥有或达到,然后保持执行指定功能所要求的适任水平的步骤(系统参数)。

3.1.3为实施上述步骤,VTS当局应为他们能够获得有关的适任能力做好准备。特别是,为顺利设计和实施与VTS值班员适应运行所需要的能力相匹配的计划,对VTS运行、培训和专业人员等方面的投入是需要的。图1给出了需要此类专业的特定领域。

4系统的预先要求

4.1为了能确定、制定和实施VTS值班员资格和培训的系统,主管机关应首先采取一些先期步骤,以保证VTS值班员的适任能力与他\\她负责的功能相适应。这些步骤如下:

.1 实施VTS-做出或已经做出实施VTS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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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TS 功能的确定:确定并详细描述指定VTS的功能。这些详细的功能可根据附件1之2.3和2.5节规定的一般功能来制定。

.3 VTS中心功能的组织:就如何按照VTS内部运行组织情况来筹划其功能。

.4 VTS值班员岗位的建立:在VTS内部准备或已经建立的值班员岗位,确定该岗位应执行的功能,并保证为这些岗位提供已被赋予了执行指定功能责任的人员。

4.2 当这些步骤完成后,就可制订录取和选拔VTS值班员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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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进行VTS值班员录取、资格和培训的系统

(4.1.2)确定VTS中心(4.1.1)系统 先决 条件 (4.1.3) VTS中心功能组织 (5.3.5)((4.1.4) 建立VTS 值班员每个值班员岗位的资格要求 5.2.1) 录取&选拔标准 (5.2.1) 要求的培训评估 已评估:技能、任务分析 (5.3.2) 系统参数 制定执行标准 培训 (5.4.1) 质量保证计划 证书的保持 运行范畴 (5.4.7) VTS值班员表现的考试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5.3.4) 3.3) 制定培训标准 (5.(5.(5.4.3) (5.1.4) 经验评估 值班员经验 培训清单: -培训取向 值班员的录取 技能、知识、素质、适用性评估 确定值班员技能和知识要求 知识、经验 制订培训计划 -入选基础 -更新 -复习 -表现 -问题 (5.4.5) (5.1.3) (5.2.2) (5.2.1) VTS值班员发证 个人范畴 培训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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