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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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证明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由 蜀山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建设单位全称)开发建设的 蜀山区天桥夜景亮化提升工程项目(项目标段全称)施工现场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且依据合同“三通一平”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开工条件。

特此证明

建设单位(公章):蜀山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监理单位(公章):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公章):安徽普照照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15 日

注:

1、该份表册(包括表1-8)一式五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司、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建设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各一份;

2、建设单位凭此表册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书; 3、企业上报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必须经企业主要或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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