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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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巫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实施产业扶贫的意见》。《意见》提出,以扶贫攻坚工作为抓手,按高、中、低山区域布局,通过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在全县逐步形成优势明显的“三带”特色经济。

意见还将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到每一个村,你们村重点发展什么一目了然(详见附表)。每个贫困户只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全村规划,在烤烟、脆李、药材、山羊等特色产业中仍选一项,就能实现脱贫目标。

《关于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实施产业扶贫的意见》 摘要

工作目标

以扶贫攻坚工作为抓手,按高、中、低山区域布局,通过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在全县逐步形成优势明显的“三带”特色经济。

到2017年,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到位,确保所有村有1—2个特色主导产业,产业项目覆盖全部贫困农户,并实现脱贫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以100万只山羊和20万亩脆李、20万亩中药材、8万亩烤烟(“1+3”)为主的核心农产品基地。

产业布局

(一)特色种植业

按100万亩土地布局:低山带30万亩(柑橘、脆李为主)、中山带30万亩(脆李等小水果为主)、高山带40万亩(中药材、干果、烤烟)。

——低山带(海拔600米以下,30万亩)。规划种植柑橘15万亩(已发展12.5万亩;新发展2.5万亩,其中贫困村发展1.5万亩);规划脆李10万亩(已发展3.5万亩;新发展6.5万亩,其中贫困村发展3万亩);巩固发展樱桃等其他小水果5万亩。

——中山带(600—800米,30万亩)。规划种植脆李10万亩(已发展3万亩;新发展7万亩,其中贫困村发展3.1万亩);其它特色小水果5万亩(已发展1

万亩;新发展4万亩,其中贫困村发展1.8万亩);林下种植中药材5万亩;提档升级特色粮油基地10万亩,巩固全国产粮、产油大县地位。

——高山带(海拔800米以上,40万亩)。规划发展以党参、独活、淫羊藿等为主的中药材15万亩(已发展7万亩;新发展8万亩,其中贫困村发展5.1万亩);规划发展干果15万亩(已发展10万亩;新发展5万亩,其中贫困村发展3.6万亩);稳定烤烟基地8万亩;新发展高山蔬菜基地2万亩。 (二)特色养殖业

——山羊。到2020年,在全县适宜山羊养殖的296个村规划发展山羊100万只。到2017年,全县发展山羊60万只,其中120个贫困村发展山羊28万只。 ——生猪及其他畜禽。稳量提质发展生猪,力保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荣誉,适度发展土鸡、蜜蜂等其它适宜产业。 ——生态渔业。在当阳、龙溪、平河、三溪、官渡、抱龙等乡镇发展流水养鱼1000亩(贫困村新增765亩),养殖大鲵30万尾(贫困村新增14.8万尾),养殖棘腹蛙等蛙类200吨(贫困村新增115吨)。

产业扶贫方式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扶贫产业发展,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支持。 (一)创新金融扶贫方式

1. 与市农业担保公司深度合作,设立巫山联络站,对我县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给予银行贷款担保,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政府给予贷款贴息。

2. 设立财政风险补偿金,对贫困户进行小额信贷扶贫。利用财政资金500万元作为银行风险补偿金,按1:10放大的份额为贫困户提供贷款,在3年内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免抵押、免担保的方式获得5万元以下小额信用贷款,财政资金与银行贷款资金分别按7:3的责任为贷款风险兜底。

3. 建立保险业扶贫长效机制。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参与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柑橘、脆李、中药材、生态渔业、生猪、山羊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保险。结合贫困户的特点,发展产量保险、收入保险等新兴产品。 (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发展,鼓励贫困户积极将闲置土地进行流转,获得土地租金收入。按照“土地租金+股份+务工收益”的基本模式带动产业发展。

1. 农户按照不低于当地土地流转价格将土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农户获得土地租金收益。

2. 农户可以按照土地流转价格折算成股份进行入股,参与产业发展,并获得股份收益。

3. 实行“反承包”模式,农户按照产业园区的要求进行生产,园区负责统一种苗供应、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管理、统一回收农产品,使贫困户减少对产业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降低技术和市场风险。

4. 贫困户将扶贫贷款、产业资金、扶贫资金等到户资金作为股本金入股,参与产业发展,按股份进行利润分配。

5. 贫困农户作为产业工人,优先参与产业发展获得工资收入。 (三)鼓励社会资本下乡,倡导党员能人帮扶

1.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农业特色产业,采取产业入股、土地流转、参与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等方式,带动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2. 鼓励涉农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和委托销售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3. 依托党员能人“带”贫困户,形成带动效应,积极引导贫困户与党员能人对接,通过劳务输出、与能人签订《帮扶协议》等多种形式,找到脱贫致富的出路。

扶贫标准及要求

(一)贫困户自主发展方式

1.贫困户在新一轮退耕还林土地发展特色果品业。一是可享受国家每亩300元的造林种苗费。二是国家每亩现金补助贫困农户1200元,用于退耕补助、补植补造和后续管护,直接性增加贫困农户收入。分三年兑现:第1年成活率达95%以上的兑现500元,第3年保存率达到90%以上且已试花挂果的兑现300元,第5年进入丰产期的兑现400元。三是退耕后的林木收益全部归退耕农户所有。

2. 贫困户在耕地及林下发展特色种植业。一是发展木本药材及特色果品种植业的,参照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执行,所需资金从特色效益农业、扶贫、森林抚育等项目资金中解决。二是发展其它非木本类中药材的,按照200元/亩的标准补助,在特色效益农业资金中解决。

3. 贫困户发展山羊养殖。建设圈舍20平方米以上、存栏基础母羊5只以上,蓄粪池2立方米以上,财政补助0.5万元,并优先安排小额信贷支持。 4. 贫困户发展生态渔业。建设标准流水养鱼池补助50元/平方米;大鲵养殖标准化建池补助50元/平方米;蛙类养殖设施补助50元/平方米。 5. 贫困户发展生猪、土鸡、蜜蜂等按上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

(二)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家庭林场、大户)及能人带动发展模式

1. 新型经营主体及能人、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承包相对集中连片土地进行特色种植业标准化建园,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并带动周边10个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优先安排农业项目资金支持,优先安排金融支持(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能人从事规模山羊养殖,带动相应数量贫困户增收,且达到以下标准的,分别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补贴(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并优先安排金融支持:新建标准化高床圈舍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存栏基础母羊50只以上;新建标准化高床圈舍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存栏基础母羊100只以上;新建标准化高床圈舍500平方米以上、引进同品种母羊200只以上、种公羊10只。

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能人规模发展生态渔业、生猪、土鸡、蜜蜂等,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按上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优先安排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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