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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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齐物论基本思想

一、 庄子的齐物论思想综述

“齐物论”包含齐物与齐论两个意思。庄子认为世界万物包括人的品性和感情,看起来是千差万别,归根结底却又是齐一的,这就是“齐物”。庄子还认为人们的各种看法和观点,看起来也是千差万别的,但世间万物既是齐一的,言论归根结底也应是齐一的,没有所谓是非和不同,这就是“齐论”。

全文大体分成七个部分,第一部分至“怒者其谁邪”,从子綦进入无我境界开篇,生动地描写大自然的不同声响,并且指出它们全都出于自身。第二部分至“吾独且奈何哉”,推进一步描述社会各种现象和人的各种不同心态,并指出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又都是出自虚无。第三部分至“此之谓以明”,说明是非之争并没有价值。万物都有其对立的一面,也有其统一的一面;万物都在变化之中,而且都在向它自身对立的那一面转化。从这一意义说,万物既然是齐一的,那么区别是与非就没有必要,才智也就成了没有价值的东西。第四部分至“此之谓葆光”,进一步指出大道并不曾有过区分,言论也不曾有过定论,人们所持有的是非与区分并非物之本然,而是主观对外物的偏见,物、我一体,因而是非无别,容藏于一体。第五部分至“而况利害之端乎”,从忘物才能齐物入手,说明认识事物并没有什么绝对客观的尺度,因而人的言论也就没有确定是非区别的必要。第六部分至“故寓诸无竟”,借寓言人物之口阐述齐物与齐论的途径,即忘掉死生、忘掉是非,把自己寄托于无穷的境域,从而遨游于尘埃之外,这也就进一步说明物之不可分、言之不可辩。余下为第七部分,通过两个寓言故事表明“无所凭依”和物我交合、物我俱化的旨意。

“齐物”与“齐论”是庄子哲学思想的又一重要方面,与“逍遥游”一并构成庄子哲学思想体系的主体。庄子看到了客观事物存在这样那样的区别,看到了事物的对立。但出于万物一体的观点,他又认为这一切又都是统一的,浑然一体的,而且都在向其对立的一面不断转化,因而又都是没有区别的。庄子还认为各种各样的学派和论争都是没有价值的。是与非、正与误,从事物本于一体的观点看也是不存在的。这既有宇宙观方面的讨论,也涉及到认识论方面的许多问题,因而在我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篇文充满辩证的观点,但也经常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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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的泥潭,须得细加体会和分析。

二、 庄子的齐物论世界观

庄子主张物我平等、物我同一,站在道的高度,以道来观察天地、万物和人,追求物我同一、物我平等、物我和谐,着重从消除事物之间的差别入手,超越事物的是非、彼此、成毁、贵贱、生死等界限,试图使人们在主观上消除世上的一切差别和对立,实现自我与客观世界的完全契合,庄子齐物论思想有如下内容:

在庄子看来,世界上没有所谓的是非、彼此之分。“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庄子《齐物论》)。庄子在这里指出彼与是、生与死、可与不可、是与非是对立存在的,而且相互转化。实际上,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存在着它的对立面,而且事物自身内部也包含着对立面,对立的彼此双方各有其是非,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相互转化,不可分割。从道的角度来看,道和万物本来就是同为一体的,所谓的是非、彼此之分不过是人类违背自然规律而将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给客观事物的,这样势必无法认清自然的本来面目,损害道的完整性和和谐性,“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齐物论》)。真实存在的只有道,所以庄子强调“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均”(《齐物论》),告诫人们不要执着于是非的争论而应保持事理的自然均衡。这样庄子超越了万物是非与彼此的界限,认为万物各有其是。

庄子认为世间的万物没有所谓的完成与毁坏之区分,万物各有其自成。“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齐物论》)。意思是说,万物各有其存在的依据和价值,各有其合理性,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对的,不可肯定的,一切事物从道的观点来看都是相通为一的。道是天地万物的共同起源,万物从这同一中分化出来得以生成,同时也意味着毁灭;而毁灭也同时意味着新的生成,天地万物就是以这种不同的形态相互转化着,不断自我毁灭、自我生成,处于不断的自我变化之中,而这是事物发展变化之中的同一过程,生生不息,循环往复,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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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自然均衡的境界,“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菲得其伦。是谓天均”(《寓言》)。在这里,庄子超越了万物成毁的界限。

庄子认为物与我也没有界限,物我是同一的。“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无适焉,因是已”(《齐物论》)。意思是说天下的事物没有比毫毛尖更大的,也没有比泰山更小的,这超越了事物大小的界限,超越了有限的空间;世间事物没有比夭折的小孩更长寿的,也没有比活了八百年的彭祖更短命的,这超越了事物生死的界限,超越了有限的时间,这就达到了物与物的齐一。天地与我并生,我与天地在时间上齐了;万物与我为一,我与万物在空间上齐了,从而实现了我与万物的界限的超越,“非彼无我也,非我无所取。是亦近矣”(《齐物论》)。庄子在这里旨在说明事物的大小、多少、寿夭等差别只在特定的比较关系中才是确定的,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但是,虽然事物各有相异,但有其普遍本质,这就是道,“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得充符》),以道观之,万物一齐。万物虽多而有别,但都统一于一个大整体。

庄子认为天地万物本来就是自是、自成、自化、自用的,有着自身运动变化的固有规律,不以他人的意志为转移,逍遥自在、无拘无束,这是庄子的生活理想。但在生活中却并非如此,在庄子看来,这是由于在观察和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人们常常不能避免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陷入有限的时空局限不能自知,且总是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进行争论,“以天下之美尽在己”(《秋水》),造成对事物认识和判断的片面。庄子继承了老子关于道的思想,以齐物论为实现这一理想的手段,认为如果从自然的立场观察宇宙事物,一切矛盾现象都是相等的。 一方面,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而且经常依据自己的成见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这样就会引起多重标准之争。“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齐物论》)。关于这一点,庄子在《秋水》篇中作了更加详细的阐述,列举了多种观察世界的角度和方法来论证,“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以功观之,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以趣观之,因其所然而然之,则万物莫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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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所非而非之,则万物莫不非”。这几种观察事物的角度,由于观察主体的不同而对同一事物得出了不同结论,这种观察方法使得人们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对事物表象的认识上,不能达到对事物的全面认识和质的认识,即庄子认为的无为之道。

另一方面,各方又常固执己见,喜欢肯定自己,否定对方,肯定对方之所非,否定对方之所是,“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齐物论》)。此外,也常反对自己认为不善的,不知道否定自己所肯定的,加以自我批评和改进,“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胠箧》)。这些做法通常是因为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而导致认识上的片面,如《秋水》篇中庄子所说,不能与井中之蛙谈论大道,因为它局限于一定的空间条件;不能与夏虫讲冰凌,因为它受制于一定的时间限制;不能与见识偏狭孤陋寡闻的人讲大道,因为他受制于教育背景的束缚。

由以上两个方面来看,如果不能超越狭隘的自我意识及时空限制,结果一定会形成以偏概全、强加己意、主宰他物的意识,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就是人力图征服、统治自然,抛开一切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内在价值,不懂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平等待物,而这必会以失败告终,带来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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