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说明及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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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2.工程在县城、镇时 项序 目 工程类型 号 名称 环一境保 护费 3.20.75。 5 2.85 2.85 取费基础 基本费费率(%) 0.15 1.92 0.91.31.30.80.88 0.88 3.69 1.65 2.12 2.12 1.54 1.54 1.2说明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分部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分项工程6 工程 量清单项市政工程 目定额人5 工费+单文价措施项二明施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目定额人5 工费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费 8 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市政工程 量清单项安目定额人三全施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工费+单工费 价措施项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目定额人工程 工费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3、市政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市政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单独发包 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6、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7、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8、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费已包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临四时设 施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3.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 项序目 号 名称 环一境保 护费 工程类型 7 7 7 7 7 括施工现场设置安防监控系统设施

如未设置或经现场评价不符2.7的费用,

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2.7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规定,安全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2.70.75。 2.72.5 2.19 2.19 基取费本费费基础 率(%) 0.12 1.48 0.74 1.04 1.04 0.68 0.68 0.68 说明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市政工程 目定额人工费+单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价措施项二明施 目定额人工费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费 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项序目 号 名称 工程类型 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 3、市政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以及单独发包的市政给水、燃气、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含单独发包的通信工程、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基取费本费费基础 率(%) 说明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安三全施 工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量清单项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目定额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工费+单筑工程、构筑物工程 价措施项单独装饰工程、单独通用安装目定额人工费 工程 市政工程 临四时设 施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总平、运动场工程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

(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

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 2.84 1.27 1.63 1.63 1.18 1.18 0.98 2.13 2.13 2.13 2.13 1.92 1.69 1.69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园路、园桥、亭廊等与其配套的工程。 6、维修加固工程、拆除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7、单独土石方、单独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单独桩基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工程。 8、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施工费已包括施工现场设置安防监控系统设施的费用,如未设置或经现场评价不符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39号)规定,安全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5。 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列项,按以下标准计取。

2.编制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计算基础自主确定相应费率并计算措施项目费。

3.编制竣工结算时,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计算,发、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进行了调整的,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计取标准 序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号 1 2 3 4 夜间施工 二次搬运 冬雨季施工 工程定位复测

二、其他项目费 (一)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暂列金额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的10%~15%计取。

2.编制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二)暂估价

1.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编制竣工结算时,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三)计日工

1.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标底)时,计日工项目和数量应按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综合费费率按25%计算,计日工人工单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相应工种计日工人工单价+相应工种定额人工单价×25%;

计日工中的材料单价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

2.编制投标报价时,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投标人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3.编制竣工结算时,计日工的费用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四)总承包服务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 0.4 0.6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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