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精神的一种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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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弄清北京大学的传统或精神,首先要明白北京大学的性质及其历史。

北京大学的前身是京师大学堂。京师大学堂名为当时中国最高学府,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机构。所收的学生都是京官,被称为老爷,都雇有当差。学堂的监督和教员则被称为中堂或大人,大都是封建官僚。学生进入京师大学堂并不志在求学,而是攫取功名利禄。可见,京师大学堂只不过是变相的官僚衙门,当时人称之为“官僚养成所”。毕业的学生的理想就是去做官,学生就是候补官僚。学生入学“仍抱科举时代思想,以大学为取得官吏资格之机构,故对于教员之专任者,不甚欢迎。其稍稍认真者,且反对之。独于行政司法界官吏之兼任者,虽时时请假,年年发旧讲义,而学生特别欢迎之,以为有此师生关系,可为毕业后奥援也”[3]670。在京师大学堂求学者皆有做官发财的思想或目标,所以预科毕业者多入法科,入文科者很少,入理科者更少,其原因在于“法科为干禄之终南捷径也”。

此种状态一直延续至蔡元培来北京大学之时。对于此种状况,蔡元培当然是清楚的,也是很不满意的。在他看来,“大约大学之所以不满人意者,一在学课之凌杂,二在风纪之败坏。救第一弊,在延聘纯粹之学问家,一面教授,一面与学生共同研究,以改造大学为纯粹研究学问之机关。救第二

弊,在延聘学生之模范人物,以整饬学风”[3]11。所以蔡元培上任伊始就明确地提出改造北大的三项任务。这就是,一曰抱定宗旨,到北大来就是研究学问,而无其他任何旁的目标。二曰砥砺德行。三曰敬爱师友。表面上看,三项任务是并列的。但这三项任务实质上就是一项,即研究学问。比如第三项任务的实质是要为研究学问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氛围。而第二项,据蔡元培本人的解释也是为了学问的研究。他说:“研究学理,不可不摈弃分心的嗜好,所以本校提倡进德会,对于嫖赌的恶习,官吏议员的运动,是悬为戒律的。”[3]701在他看来,新型的大学的理念只有一条,即“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

”[3]8。现在看来,此番讲话并不具有什么重要的意义。但在当时却是石破天惊,具有强烈的颠覆作用。它预示着整个北京大学的性质将要发生根本的变化。在他看来,大学,尤其是北京大学这样的最高学府,应该是为学问而研究学问的所在,而不是官僚的培养所,也不是传授谋生手段或技艺的地方。你进入了北京大学,就应该抱定研究高深学问的宗旨。研究学问就是为了推进学问,是为了学问而学问,不是为了升官发财。蔡元培指出,你果真要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北京有不少专门的学校。要做官可去法律学堂,想发财可去投考商业学校,你又何必来到北京大学呢?当然你也可以抱定求学的宗旨来北京大学读法科和商业,但“入法科

者,非为做官;入商科者,非为致富。”[3]8读法科和商科的目的,在蔡元培看来,就是把法科和商科作为学问来研究。所以他“希望学生于研究学问以外,别无何等之目的”[3]291。大学学生,当以研究学术为天职,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总之,北京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之所在,是纯净的、独立的研究学术的象牙塔。在这里,学问具有无上的尊严,是至高无上的。这就是“为学问而学问”、“学术至上”思想在中国的滥觞。因此结论就是北京大学精神的首要的和基本的含义就是维护学术尊严、强调学术至上。在这里,知识是本位,学问是主体。有没有知识、有没有学问是衡量一切的最高标准。正是在蔡元培的积极推动之下,北京大学逐渐地形成了用当时人所说的“学术第一”的传统或精神。 在蔡元培看来,不仅北京大学应该是一所为学问而学问的研究高深学理的学校,其他任何院校也应该是“为研究学术而设”的。1928年4月16日在西湖国立艺术院开学式演说词的题目就是“学校是为研究学术而设”。在这篇演说词中,蔡元培说道:“艺术院是纯为艺术的,学校为纯粹的学术机关,神圣之地”。他说:“艺术院不但是教学生,仍是为教职员创作而设,学生愿意跟他们创作的就可以进来,不然不必来这里。这次的风潮,不是真的学生,是有别的政治作用,已经为浙

江省政府除去。你们可以安心上课,教职员努力创作。不愿跟着教职员创作的学生,想作别的政治活动的学生,可以离开这里,到别处去,到社会上去做政客,不要妨碍他们创作。”[4]213—214这种“学术第一”精神或理念或传统在北京大学管理制度层面的落实就是要以学问或知识来决定有什么样的学者进入北京大学。“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对于教师来说,必须是研究和传授高深学问的人。学者能否进入北京大学,当然最根本的标准就看你是否拥有精深渊博的学识、良好的学术声誉,取决于你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因此其用人当然首先要审视你的学问和知识,这是最高的准则。而且在蔡元培长校期间也是唯一的标准。我聘请你来北京大学当教授,就是因为你有高深的学问和渊博的知识,你有良好的学术声誉。而不是因为你是自由主义者或其他什么主义者。在蔡元培眼里,其他的种种如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生活小节等与学术研究并无紧密的必然的关系者,用蔡元培本人的话说则是“悉听自由,本校从不过问,亦不能代负责任”。所以“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在校讲课,以无背于第一种之主张为界限”[3]576。在“学术第一”的精神指引下,评判、录用教员的标准也就当然以教员的学术造诣为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至于“在校讲课,以无背于第一种之主张为界限”中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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