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景观河道养护技术规程(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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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堤防护岸养护

5.1 日常检查

5.1.1 堤防护岸检查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测和特别检查。

1Ⅰ等养护的城镇景观河道经常检查应至少每天巡查一次;Ⅱ等养护的城镇景观河道经常检查应至少每3天巡查一次; 2 定期检查:每年6月和12月应各做一次定期全面检查; 3 特别检查: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前后及某些人为损坏情况后应进行检查。

5.1.2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

1堤岸有无塌陷、裂缝;有无渗漏、管涌现象;顶面和坡面受雨水淋蚀、冲刷情况;

2堤岸有无蚁穴、兽洞;

3墙体下沉、倾斜、滑动情况;墙基有无冒水、冒沙现象; 4防汛通道及墙后回填土的下沉情况; 5泄水孔是否通畅;

6墙前土坡或滩地受水流、船行波冲刷情况;

7砌石体表面松动、裂缝、破损、勾缝脱落、鼓肚、渗漏、坡脚淘空情况;

8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表面脱壳、剥落、侵蚀、裂缝、碳化、露筋、钢筋锈蚀情况;

9伸缩缝、沉降缝损坏,渗水及填充物流失情况;

10防汛闸门构件锈蚀、门体变形、焊缝开裂情况,支承行走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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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运转及止水装置完好程度,汛前检查应对防汛闸门做启闭和渗水试验。

5.2堤防护岸监测

5.2.1每年汛期前,应测量堤顶(含墙顶)高程;发现有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城镇景观河道管理部门。

5.2.2每年汛期最高潮位时,应监测堤防护岸各部位是否有渗水现象。 5.2.3对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设置固定观测标点。裂缝发展初期,每月应观测一次,裂缝发展缓慢后可适当减少观测频次;裂缝有显著发展时,应增加观测频次;判明裂缝已不再发展后,可恢复正常观测或裂缝在允许范围内可不再观测。 5.2.4对各种原因造成堤防护岸显著变形应进行跟踪观测,观测内容主要是水平与垂直位移、渗水及裂缝变化。

5.3堤防护岸保养和维修

5.3.1养护单位应通过巡视、检查、保养、维修、加固等方法,对堤防护岸及时进行养护。

5.3.2应定期查找和预防白蚁或其他动物对各类堤防护岸可能造成的危害。一旦发现有白蚁活动区或其他动物危害的,应及时灭杀。 5.3.3木桩河坎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桩河坎应保持无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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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木桩的防腐层维持完好。

3木桩被破坏处应及时进行修补,保持桩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4土坡面上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以保持土坡面整洁,木桩不受推挤。

5.3.4石砌河坎和混凝土河坎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砌河坎应保持工程完好、表面平整、清洁;块石应整齐无松动、塌陷、隆起;砂浆勾缝应饱满、完整、无脱落。

2 混凝土河坎应保持工程完好,表面平整、清洁、无裂缝。 3 止水设施应完整无损,无渗水。 4缝内流失填料应及时填补。 5 排水口应及时疏通或补设。

6 应防止河坎背后掏空,产生流沙、水土流失现象,保持河坎的稳定性。

7根据河坎破损的程度和造成破损的原因,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修复,恢复河坎的整体性。

5.3.5草坡河坎、生态河坎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草坡河坎、生态河坎应保持植物的存活率,根据植物的长势应适时修剪,防止其它杂草蔓延,并应注意病虫害的防治。

2 夏季草皮干枯时,应及时浇水灌溉。

3 草坡河坎、生态河坎应及时补植、补栽或换种,保持黄土不裸露。

4 生态袋应完整、无破损、无填充物外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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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态袋标准扣应连接牢固、无松脱,背后填土密实、无水土流失。

5.4堤防护岸应急抢险措施

5.4.1堤防护岸及堤防护岸上建筑物或构筑物发生突发性险情时,应立即采取临时应急抢修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向城镇景观河道管理部门报告。河道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迅速落实抢险方案。

5.4.2土堤堤身出现滑移迹象时,可针对产生原因按上部减载,下部压重的方法进行处理。

5.4.3堤防护岸发现渗漏、墙后地面出现少量冒水冒沙现象,可按上部截流,下部排水的方法进行处理。

5.4.4堤防护岸发现管涌,可在迎水面铺设防渗膜和排置袋装土,堵截管涌水;在背水面,可在管涌周围用袋装土垒成围井,随着水位升高减少渗水压力,或者建造反滤铺盖、透水压渗台,降低管涌水流速,缓解险情。

5.4.5遇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堤身部分倒塌,可用麻袋或编织袋装土或沙石料堆筑临时围垦予以封堵,沙石料围堰应加防渗膜或防渗土体。

5.4.6护坡、护脚及堤防基础受到冲刷破坏,可能危及河道构筑物安全的,应采取抛石、编织袋装沙石等加固措施处理。

5.4.7砌石或混凝土构筑物发生倾斜或者有滑动迹象时,可采用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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